[监事会]茂化实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21:33:02 中财网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召集人:刘小燕

2017年3月26日



各位股东:

2016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高管人员的经营运作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实施了监督,较好地维护了股东权益和公
司利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3次监事会会议。


(1)2016年4月27日,召开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正文和摘要)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6年一季度季度报告》
及《公司2016年一季度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2016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4)2016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及《公
司2016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2016年度召开的董事
会会议9次。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发表
意见。


3、报告期内,监事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保证有一名监事参
加公司2016年历次总经理办公会和生产经营协调会,对公司依法经营
规范运作行使监督职责。


4、报告期内,监事会依靠公司内部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人员勤政
廉洁教育,开展内部管理的监督检查,促进管理人员的遵纪守法、廉
洁自律、依法经营。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及年度财务报
告、利润分配方案和审计报告。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
见的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茂名石化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系统的企业进行的原料和综合服
务采购、产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该等交易是公平的。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
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
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部门及人员
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充分有效的监督。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6年,公司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转型升
级,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石化行业竞争激烈,公司经营形势严峻、
创效难度加大等困难局面,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正确领
导下,公司经营班子团结带领全体职工,以提升经济效益为中心,团
结一心,深挖潜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
各项任务。


三、2017年监事会工作

2017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有关规定,


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司依法运作、
董事会依法决策、高管人员依法运营实施有效监督,努力做好各项工
作,确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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