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四川美丰: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0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2017年拟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分公司”)购买公司生产所需部 分原料——天然气,全年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71,000万元,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58,840.06万元。西南分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 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2017年3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 董事:陈红浪、虞孟良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其中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预计 金额 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料 西南分公司 购买原材 料天然气 按照国家对 天然气价格 的相关法规、 71,000 9,067.30 58,840.06 政策,经协商 后确定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 额 预计 金额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 实际发 生额与 预计金 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 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 材料 西南分 公司 购买原 材料天 然气 58,840.06 71,000 86.07% 17.13% 2016年3月 29日披露, 《四川美丰 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 的预计公 告》(公告编 号: 2016-06) 公司董事会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 说明 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 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说明 不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振维,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吉泰路688号13楼,注册号:5100000001901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422747640,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 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 批文件经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销售;管道运输;技术及信息 的研究、开发、应用;石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 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南分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 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有关规定,西南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有多年的交易经历,是公司稳定 的生产原料供应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双方已形成了固定 的交易伙伴关系,公司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标准 天然气输供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的规定。 2.定价原则和依据 供方根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即时公布的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计算; 或在国家或地方政策允许时,按照双方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确定。如果 遇有政府出台相关的价格变动政策、法规或指导性文件,天然气价格应 从该政策、法规或指导性文件发布并开始实施之日起同期调整(含国家 对天然气价格实行阶梯收费模式)。 3.交易价格 以当期国家有关天然气的价格政策、法规或指导性文件为依据执行。 根据现行天然气价格政策,用气及价格行情参考如下: (1)居民用气:1.277元/方; (2)化肥用气:1.34元/方; (3)非居用气:1.65元/方。 (二)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的关联交易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2017年度合同目前暂未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天然气是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分公司是四川省天然气主要供 应单位之一,为充分利用西南分公司的天然气资源,确保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进行,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于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 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选择由西南分公司向公司供应天 然气。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天均、冀延松、封希德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上述《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 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三)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四)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交 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益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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