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四川美丰: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0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3月13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16:3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 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7名,实际参加监事7名。 (四)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维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报废处置 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司银行借款融资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 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1.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 (1)201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于2016年3月29日刊登在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以下所指披露媒体相同)。 (2)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信息披露的 相关规定,本次监事会决议可免于公告。 (3)201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6)于2016年7月19日刊登在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4)201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9)于2016年8月23日刊登在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5)2016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信息披露的 相关规定,本次监事会决议可免于公告。 2. 报告期内监事意见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内部规 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 事会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的利益,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职尽责, 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有关决议及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公司能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没有 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 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 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重组事项,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方式、交 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公允,价格公允合理,程序完备,不 存在内幕交易,无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 (5)报告期内,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后,于2016年3 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会计报表 项目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公司《2015年度报告》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程序审议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 (6)报告期内,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 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后,于2016年3月25日出具了《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3.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无异议。公 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认 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4.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 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防止内幕交易,维 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 公司业 务概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五节 重要事项”。 负责公司201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4日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XYZH/2017CDA70050), 《审计报告》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负责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4日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文号:XYZH/2017CDA70051),发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四川美丰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发布 在巨潮资讯网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 气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张维东因 在公司的股东单位——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任职,监 事潘焕奎因在公司关联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 气分公司任职,与该议案存在利益关系,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张维东因 在公司的股东单位——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任职,监 事潘焕奎因在公司关联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 气分公司任职,与该议案存在利益关系,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公司关于2017年向中 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 告编号:2017-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 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公司《2016年年 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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