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四川美丰: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20:01:5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1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上发布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
易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3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
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7-10);该议案中,公司2017年度与中石化财务成
都分公司新增贷款的应计利息暨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最高不超过1,100
万元,该金额未达到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另,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时还审议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须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3月28日披露的《公
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9)。


因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从审慎角度出发,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补《关于
公司2017年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


联交易议案》至公司2016年度(第五十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现对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如下:

更正前:“(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向中国石化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陈
红浪、虞孟良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

更正后:“(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向中国石化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陈
红浪、虞孟良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董事会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
会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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