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四川美丰: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1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上发布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 易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3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 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7-10);该议案中,公司2017年度与中石化财务成 都分公司新增贷款的应计利息暨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最高不超过1,100 万元,该金额未达到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另,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时还审议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须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3月28日披露的《公 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9)。 因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从审慎角度出发,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补《关于 公司2017年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 联交易议案》至公司2016年度(第五十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现对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如下: 更正前:“(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向中国石化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陈 红浪、虞孟良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 更正后:“(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向中国石化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陈 红浪、虞孟良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董事会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 会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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