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舜船: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51254554N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注册资本:3,253,145,323 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3,253,145,323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克江 (二)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包括金融、电力能源股权等)、投资管理与咨询,电力项目开始建 设与运营管理,电力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历史沿革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名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江 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江苏舜天船舶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07 年 10 月 19 日成立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5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6 年 2 月 5 日,南京中院作出“(2015)宁商破字第 26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 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重整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6 年 5 月 12 日,经公司债权人委员 会同意,公司管理人与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江苏舜天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拍卖资产,收购价格为 138,014.77 万元。2016 年 9 月 23 日, 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案。2016 年 10 月 24 日,南京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2015]宁商破字第 26 号之四),公司以总股本 374,85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3.870379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519,931,171 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894,781,171.00 元。上述转增股本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进 行分配或处置。 根据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6]3102 号《关于核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358,364,152 股 A 股以收购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江苏省国际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 81.49%的股权、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89.81%的股权、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90%的股权、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5%的股权、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55%的股权、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5%的股权、 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本次发行新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253,145,323.00 元。 2017 年 3 月 24 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 公司。 (四)本公司 2016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5 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 增加 21 户,减少 24 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 (五)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 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公司能自本财 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 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 础编制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报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应收账款、 存货、固定资产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之“应 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收入”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 (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 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 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 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 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 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 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 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 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 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 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 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 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 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 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 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 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 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 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 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 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 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 资产;(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 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 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 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 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 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包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自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一)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 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二)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 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 收益中列示。 10、金融工具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司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划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 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或承担的金融负债;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 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确认时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 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混合金融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 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 具的混合工具。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其金额占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总额的 5%时,其剩余部分也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 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 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 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 引起。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划 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 5、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非衍生金 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终止确认和计量方法 1、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 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初始计量: 初始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 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进行处理。 3、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 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 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计量,占用期间按实际利率法确认收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 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 利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 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其终止确认或摊销时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⑥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 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者转移一项负 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 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公司采用 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1、公允价值确定的基本原则: ①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 估值日有市价,以估值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成交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成交价、且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在谨慎原则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审慎确定公允 价值。 ②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 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公司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估值技术的应用中,公司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公司已考虑不履约风险,并假定不履约风险在负债转 移前后保持不变。不履约风险是指企业不履行义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身信用风险。 2、公允价值层次: 公司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其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以下 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判定是否发生减值: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单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幅度超过其持有 成本的 50%,或持续下跌时间在一年以上,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如果单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以下减值迹象, 可以认定该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 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⑤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 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 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 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 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① 应收款项减值的方法,参见本附注三、11。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的减值测试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持 有至到期投资、贷款,收集债务人的经营和信用状况,如果按合同或协议没有收到款项或利 息,或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将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 认减值损失。 ③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 产投资,或与该金融资产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金融资产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 当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 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企业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 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所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 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计 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 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11、应收款项 (一)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期末余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及期末余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2、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 其发生了减值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 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并入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 款项,依据其期末余额,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加上扣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 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应收款项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其他组合: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代垫的信托业保障基金和应收政府相关部门款项单项认定后,不存在减值情形,故不计 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0 0 1 个月至 1 年以内(含 1 年) 10 10 1 至 2 年 40 40 2 至 3 年 70 70 3 年以上 100 100 公司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应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款,按照上述计提比例 计提坏账准备。 (三)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单项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下的应收款项及单项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下的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可以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一)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 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五)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公司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领用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在当前状况下根据惯常条款可立即出售,已经作出处置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 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并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模式 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划分为持 有待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预计可变现净值孰低者计量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 变现净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4、长期股权投资 (一)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1、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 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 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 技术资料。 2、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 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 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二)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1)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 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 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 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2)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 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 定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 本。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 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 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三)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本附注三、6 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2、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 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 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 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 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 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 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 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 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四)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 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 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类别 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建筑物 20 5% 4.75% 土地使用权 50 2% 16、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固定资产折旧 1、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按照固 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 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5 3.17-4.75 机器设备 10-20 5 4.75-9.5 运输设备 5 5 19 其他设备 3-20 0-5 4.75-33.33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17、在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 产的入账价值。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 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在以借款进行的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公司对于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 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 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的范围 公司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 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二)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 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其中,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 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 支出。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的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 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公司将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 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 行。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 用的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 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 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 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 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 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 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19、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1、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 别 使用寿命(年) 摊销率 土地使用权 50 2% 软件 5 20%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 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三)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 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 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2、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0、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 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 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 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 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 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 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 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 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 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 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其受益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公司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融资手续费和项目前期费,均按 5 年摊销。 22、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在职工提 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 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 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3、预计负债 (一)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 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24、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 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 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 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 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 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 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 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 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 消处理。 25、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电力产品、热力产品、化工产品、煤炭销售等产品给予客户时确 认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1)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 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2)在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 入。 (四)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折现至其金 融资产账面净值的利率。利息收入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 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贷款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 类似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利息收入将按原实际利率和减值后的账面价值计算。 (五)佣金及手续费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按劳务已经提供,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已收取款项或已取得收 取款项的权利时确定。 26、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 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 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三)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 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四)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 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27、所得税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 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 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 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 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 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 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 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 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 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 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 清偿负债。 28、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经营租赁 1、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租 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资 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融资租赁 1、租入资产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 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 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租出资产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 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 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 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9、信托业务核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 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 的一部分。”公司将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是指受托 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基本单位,以每个信托 项目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独立核算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各信托项目单 独记账,单独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其资产、负债及损益不列入本财务报表。 30、专项准备、一般风险准备、信托赔偿准备和信托业保障基金 (一)计提专项准备的方法:公司按资产五级分类结果,对关注类的资产计提 2%的资产 减值损失;对次级类的资产计提 30%的资产减值损失;对可疑类的资产计提 60%的资产减值损 失;对损失类资产计提 100%的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一般风险准备的方法: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 额的 1.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三)计提信托赔偿准备的方法: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按净利润的 5%提取信托赔偿准 备。 (四)信托业保障基金: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于 2014 年 12 月 10 月 颁布的“银监发[2014]50 号”《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信托业保障基金认购 执行下列统一标准: 1、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 1%认购,每年 4 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 态调整;2、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 1%认购,其中:属于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 的,由信托公司认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认购。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 束时,缴入信托公司基金专户,由信托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3、新设立的财产 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 5%计算,由信托公司认购。 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会计估计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A、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①应收款项 账龄组合,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②固定资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年 5-10 2.25-4.75 机器设备 5-20 年 5-10 4.5-19 运输设备 5-15 年 5-10 6-19 其他设备 5-10 年 5-10 9-19 船舶 10-20 年 5-10 4.5-9 B、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①应收款项 账龄组合,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0 0 1 个月至 1 年以内(含 1 年) 10 10 1 至 2 年 40 40 2 至 3 年 70 70 3 年以上 100 100 ②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5 3.17-4.75 机器设备 10-20 5 4.75-9.5 运输设备 5 5 19 其他设备 3-20 0-5 4.75-33.33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到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年折 旧率的变化,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未对 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四、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 6%、13%、17%。 2、营业税: 2016 年 1-4 月按拆借资金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的 5%计缴;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拆借资金利息收入、租赁收入按 6%计缴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5%计缴。 4、地方税及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 7%计缴。 (2)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 (3)房产税: A、从价计征: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的余值按 1.2%的税率计缴; B、从租计征:房产租金收入按 12%的税率计缴。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截止日,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货币资金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26,223.97 147,993.42 小 计 26,223.97 147,993.42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776,512,381.31 3,399,662,247.69 美元 374,470.63 6.937 2,597,702.76 1,974,828.36 6.4936 12,823,745.44 欧元 4,171.90 7.3068 30,483.24 5,384.16 7.0952 38,201.70 新加坡元 28,205.39 4.5875 129,392.22 小 计 2,779,140,567.31 3,412,653,587.05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99,495,202.04 242,262,421.66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小 计 199,495,202.04 242,262,421.66 合 计 2,978,661,993.32 3,655,064,002.13 (2)其他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0,000.00 203,400,000.00 银行保函保证金 21,304,620.00 37,616,545.00 存出投资款 3,013,206.90 1,106,235.48 外埠存款 175,000,000.00 信用卡 147,375.14 139,641.18 合计 199,495,202.04 242,262,421.66 (3)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除银票保证金 30,000.00 元、保函保证金 21,304,620.00 元 外,无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境外、或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拆出资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拆放境内同业 20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票据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0,671,955.90 35,634,438.66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20,671,955.90 35,634,438.66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51,272,833.97 (3)期末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0,895,714.37 0.62 10,895,714.3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1,733,459,323.81 99.38 2,324,743.95 0.13 1,731,134,579.86 其他组合 组合小计 1,733,459,323.81 99.38 2,324,743.95 0.13 1,731,134,579.8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744,355,038.18 100.00 13,220,458.32 0.76 1,731,134,579.86 (续)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243,306,801.05 12.27 231,258,301.05 95.05 12,048,5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1,734,357,397.87 87.47 4,044,925.20 0.23 1,730,312,472.67 其他组合 组合小计 1,734,357,397.87 87.47 4,044,925.20 0.23 1,730,312,472.6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135,257.99 0.26 5,134,499.95 99.99 758.04 合计 1,982,799,456.91 100.00 240,437,726.20 12.13 1,742,361,730.7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 个月以内 1,721,121,328.59 1,720,856,985.25 1 个月至 1 年以内 10,674,532.72 1,067,453.27 10.00 9,988,475.83 998,847.58 10.00 1 至 2 年 676,953.03 270,781.21 40.00 532,167.06 212,866.83 40.00 2 至 3 年 488,529.82 341,970.88 70.00 3 年以上 986,509.47 986,509.47 100.00 2,491,239.91 2,491,239.91 100.00 合计 1,733,459,323.81 2,324,743.95 0.13 1,734,357,397.87 4,044,925.20 0.23 (2)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江苏顺大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895,714.37 10,895,714.37 100.00 该公司破产执行中,无力偿还本公 司债务 合计 10,895,714.37 10,895,714.37 100.00 [注]根据公司子公司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二发电)2007 年 12 月 29 日与江苏顺大电 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大公司)签订的热力供应合同,扬二发电向顺大公司供应热力形成的债权, 目前顺大公司已启动破产执行程序。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扬二发电将账面应收顺大公司账款余额 10,895,714.37 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100,428.06 元;本期无收回和转回前期确认的坏账准备。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未发生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往来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年限 计提的坏账准 备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 额比例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客户 1,612,067,390.20 1 个月以内 92.42% 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关联客户 29,673,026.96 1 个月以内 1.70% 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客户 13,277,614.04 1 个月以内及 1 个月至 1 年以内 340,724.54 0.76% 扬州威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客户 13,262,887.92 1 个月以内 0.76% 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关联客户 10,937,368.71 1 个月以内 0.63% 合计 1,679,218,287.83 340,724.54 96.27% 5、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 账 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30,712,917.17 98.97 65,981,187.01 93.41 1 至 2 年 390,020.01 0.30 2,517,111.71 3.56 账 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2 至 3 年 100,000.00 0.08 1,805,668.11 2.56 3 年以上 859,779.55 0.65 333,615.05 0.47 合计 132,062,716.73 100.00 70,637,581.88 100.00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往来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供应商 61,717,775.03 46.7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 非关联供应商 54,210,800.00 41.05% 山东鼎辉海运有限公司 非关联供应商 3,730,000.00 2.82% 中煤能源山东有限公司 非关联供应商 3,494,081.87 2.65% 杭州天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供应商 3,270,000.00 2.48% 合计 126,422,656.90 95.73% 6、其他应收款 (1)分类情况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8,750,000.00 6.25 38,750,000.0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账龄组合 44,769,501.79 7.22 27,460,626.14 61.34 17,308,875.65 其他组合 536,958,422.76 86.53 536,958,422.76 组合小计 581,727,924.55 93.75 27,460,626.14 4.72 554,267,298.4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2,357.12 12,357.12 100.00 合计 620,490,281.67 100.00% 66,222,983.26 10.67 554,267,298.41 (续)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597,991,993.87 85.69 3,230,145,160.08 89.78 367,846,833.7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账龄组合 344,177,074.19 8.20 38,428,506.41 11.17 305,748,567.78 其他组合 239,228,500.00 5.70 239,228,500.00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组合小计 583,405,574.19 13.90 38,428,506.41 6.59 544,977,067.7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7,026,721.83 0.41 15,733,656.63 92.41 1,293,065.20 合计 4,198,424,289.89 100.00 3,284,307,323.12 78.23 914,116,966.77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 个月以内 3,961,238.27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