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油资本: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22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第七届董 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第 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现将相关候选人简历补充如下: 刘跃珍: 男,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 师。1996年任中航工业江汉航空救生装备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2000年任江汉航空救生装备公司总经理兼610研究所所长。2003年 任中航工业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任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3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党组成员。2014年被聘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刘跃珍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跃珍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刘跃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补充前 补充后 …… 截至目前,刘跃珍先生不持 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跃珍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刘跃珍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截至目前,刘跃珍先生不持 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与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之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跃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 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查询,刘跃珍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蒋尚军: 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兰州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 经济师。1993年起历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财务处副科长、副处长、 处长。1999年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财务资产处处长。2000年任兰州 炼化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处处长。2000年任兰州石化分公 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9年任西北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2012年起历任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董事长。2016年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蒋尚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蒋尚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蒋尚军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强: 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江汉石油学院石油工业会计专业,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 生,美国休斯敦大学EMBA,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94年起 历任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处会计、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 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08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预算管理 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刘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刘强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远鸿: 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1 年起,先后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财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财 务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从事财务会计、股权管理、 资本运营等工作。2002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 管道分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处长。2015年至2016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派驻下属企业的专职董监事。2016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远鸿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周远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周 远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补充前 补充后 周远鸿: 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 周远鸿: 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 院,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91年起,先后在中国石油天然 气总公司财务局、中国石油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中国石 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 管道分公司财务处、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从事财 务会计、股权管理、资本运营等 工作。2002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 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任中国 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 营部股权管理处处长。2015年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职董 监事。2016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远鸿先生不持 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远鸿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院,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91年起,先后在中国石油天然 气总公司财务局、中国石油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中国石 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 管道分公司财务处、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从事财 务会计、股权管理、资本运营等 工作。2002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 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任中国 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 营部股权管理处处长。2015年至 2016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派驻下属企业的专职董监事。 2016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远鸿先生不持 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远鸿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法院网查询,周远鸿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周远 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兰云升: 男,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专业,美国加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1996年任抚顺石化乙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1997年起历任抚 顺石化乙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抚顺石化公司副总会计师、抚顺 石化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起 历任吉林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执行董事。2004年任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2008年任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政协第 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常务委员。 截至目前,兰云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兰云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兰 云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闫宏: 男,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上海财经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9年任大 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修井分公司副总会计师。2000年起历任大庆油 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2002年起历任大庆油田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主任、总会计师。2008年任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总会计师。2016年任昆仑 银行党委书记、董事。2008年至2017年任交通银行监事,目前已离 任。 截至目前,闫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闫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闫宏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方明: 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北京大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2003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 研究。1996年至2002年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9 年至2015年分别任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副董 事长。2008年至今,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 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至今任察哈尔学会主席。2012 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2013年至今任中国东南亚研 究会副会长。2016年至今任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2017年 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国际战略研究院理事。2011年曾任中国国际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韩方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韩方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韩 方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会远: 男,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1994年任海军政治部办公室司法 秘书。2003年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1年任北 京天银(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年至今任北京市海润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2007年至2015年历任富勤伍佰投资顾问(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藏天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罗会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罗会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罗 会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力: 男,1955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 业人士,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北京大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 究生,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刘力先生1984年至1985 年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1986年至今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及其前身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现担任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 副主任,博士生导师。2001年至2016年历任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 公司、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特 钢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力先生目前还担任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刘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刘力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补充前 补充后 刘力: 男,1955年 9月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 大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比 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刘力先生1984年至1985年 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1986年至 今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及其前身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 现担任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 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刘力 先生目前还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 刘力: 男,1955年 9月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 专业人士,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证书。北京大学物理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比利时天主教鲁汶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刘力先生 1984年至1985年任教于北京钢铁 学院。1986年至今任教于北京大 学光华管理学院及其前身经济学 院经济管理系。现担任北京大学 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博 限公司、深圳宇顺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力先生不持有 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刘力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 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刘力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士生导师。2001年至2016年历任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湖 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东方 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精达 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特 钢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轮渡股份 有限公司、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刘力先生目前还担 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 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目前,刘力先生不持有 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刘力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 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刘力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庆毅: 男,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1981年起历 任锦西炼油化工总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等 职务。1999年任锦西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0年任中国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2007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0年任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审计服务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2011年起至今历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时兼任审计服 务中心主任、党委书记。2013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截至目前,李庆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李庆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李 庆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华: 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2012年任华东化工销售 分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2014年任华东 化工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6年 至今担任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工会主席。 2016年任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 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肖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肖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肖华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桂王来: 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 生学历,美国休斯顿大学EMBA学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1988年 任国家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司中央企业处副主任科员。1992年任财 政部文教行政财务司文企处主任科员。1998年任财政部中国经济开 发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部业务经理。2002年起历任中国石油天然 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预算处、税收价格处副处长、处长。2009 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会计师。2009年任中 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4年至 今任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桂王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桂王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桂 王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补充后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 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19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文件已于2017年3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出。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5人,分别为:吴根柱、苗勇、唐祖华、丁晓东和吕玉芹。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根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 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订案 及修订后的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运营需要,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拟提名刘跃珍先生、 蒋尚军先生、刘强先生、周远鸿先生、兰云升先生、闫宏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的三年。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候选人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运营需要,依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拟提名 韩方明先生、罗会远先生、刘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的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 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4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跃珍: 男,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 师。1996年任中航工业江汉航空救生装备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2000年任江汉航空救生装备公司总经理兼610研究所所长。2003年 任中航工业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任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3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党组成员。2014年被聘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刘跃珍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跃珍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刘跃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蒋尚军: 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兰州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 经济师。1993年起历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财务处副科长、副处长、 处长。1999年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财务资产处处长。2000年任兰州 炼化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处处长。2000年任兰州石化分公 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9年任西北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2012年起历任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董事长。2016年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蒋尚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蒋尚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蒋尚军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强: 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江汉石油学院石油工业会计专业,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 生,美国休斯敦大学EMBA,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94年起历 任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处会计、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总 会计师、总会计师。2008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 公室副主任。2014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刘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刘强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远鸿: 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1 年起,先后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财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财 务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从事财务会计、股权管理、 资本运营等工作。2002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 管道分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处长。2015年至2016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派驻下属企业的专职董监事。2016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远鸿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周远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周 远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兰云升: 男,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专业,美国加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1996年任抚顺石化乙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1997年起历任抚 顺石化乙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抚顺石化公司副总会计师、抚顺 石化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起 历任吉林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执行董事。2004年任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2008年任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政协第 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常务委员。 截至目前,兰云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兰云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兰 云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闫宏: 男,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上海财经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9年任大 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修井分公司副总会计师。2000年起历任大庆油 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2002年起历任大庆油田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主任、总会计师。2008年任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总会计师。2016年任昆仑 银行党委书记、董事。2008年至2017年任交通银行监事,目前已离 任。 截至目前,闫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闫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闫宏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方明: 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北京大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2003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 研究。1996年至2002年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9 年至2015年分别任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副董事 长。2008年至今,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 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至今任察哈尔学会主席。2012 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2013年至今任中国东南亚研 究会副会长。2016年至今任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2017年 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国际战略研究院理事。2011年曾任中国国际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韩方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韩方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韩 方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会远: 男,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1994年任海军政治部办公室司法 秘书。2003年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1年任北 京天银(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年至今任北京市海润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2007年至2015年历任富勤伍佰投资顾问(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藏天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罗会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罗会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罗 会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力: 男,1955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 业人士,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北京大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 究生,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刘力先生1984年至1985 年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1986年至今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及其前身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现担任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 副主任,博士生导师。2001年至2016年历任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 公司、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特 钢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力先生目前还担任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刘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刘力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20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2017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3月28日召开。本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文件已于 2017年3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 式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 事5人,分别为贾胜军、郭华、贾娟宁、储连伟和朱一洪。本次会议 由贾胜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运营需要,依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拟进行换届,拟提名 李庆毅先生、肖华先生、桂王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的三年。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名的第八届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基本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庆毅: 男,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1981年起 历任锦西炼油化工总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 师等职务。1999年任锦西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0年 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2007年任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0年任中国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审计服务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2011年起至 今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时兼 任审计服务中心主任、党委书记。2013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李庆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李庆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查询,李庆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华: 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复旦大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2012年任华东化工销 售分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2014年任华 东化工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6 年至今担任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工会 主席。2016年任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肖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肖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查询,肖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桂王来: 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研究生学历,美国休斯顿大学EMBA学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 1988年任国家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司中央企业处副主任科员。1992 年任财政部文教行政财务司文企处主任科员。1998年任财政部中国 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部业务经理。2002年起历任中国石 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预算处、税收价格处副处长、处 长。2009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会计师。 2009年任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 员。2014年至今任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桂王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桂王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查询,桂王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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