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航电测: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新后)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93 D:\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1.审计报告--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合并)0310_页面_1.jpg D:\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1.审计报告--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合并)0310_页面_2.jpg D:\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报表\页面提取自-2016年度审计报告_页面_1.jpg D:\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报表\页面提取自-2016年度审计报告_页面_2.jpg D:\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报表\页面提取自-2016年度审计报告_页面_3.jpg D:\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报表\页面提取自-2016年度审计报告_页面_4.jpg D:\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报表\页面提取自-2016年度审计报告_页面_5.jpg D:\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报表\页面提取自-2016年度审计报告_页面_6.jpg D:\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报表\页面提取自-2016年度审计报告_页面_8.jpg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国家经济贸易委 员会“国经贸企改【2002】876号文”《关于设立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批准,于2002年12月25日由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航集 团”)以其下属国营中原电测仪器厂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的经营性资产出资,同时联 合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达尔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杰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法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汉中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000745016111K,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康学军,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经 济开发区北区鑫源路。 根据本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2010年8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059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壹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272号” 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股票代码为300114。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8,000万元。本公司于 2010年9月16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本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共 计40,000,000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000万股。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本公司2012 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红股共计36,000,000 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600万股。 根据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 准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66号)核准,本公司共发行34,605,766股 股份购买汉中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363,636股的普通股(A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1,969,402.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100.00%,变更后各 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4,559,021.00 51.77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3,279,500.00 6.57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汉中一零一同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680,317.00 3.80 北京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5,190,865.00 2.57 汉中一零一同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004,859.00 2.48 汉中一零一同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399,258.00 2.18 汉中一零一同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67,186.00 1.07 开琴琴 1,511,839.00 0.75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619,755.00 2.29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619,755.00 2.29 汉中佳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24,126.00 1.05 社会公众流通股 46,812,921.00 23.18 合计 201,969,402.00 100.00 根据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每10股转增3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60,590,82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 本60,590,820.00元,转增基准日为2015年5月27日。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62,560,222.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100.00%,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由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610FC0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增资 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35,926,728.00 51.77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3,844,512.00 5.27 汉中一零一同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984,412.00 3.80 北京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7,228,699.00 2.75 汉中一零一同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506,317.00 2.48 汉中一零一同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719,035.00 2.18 汉中一零一同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817,342.00 1.07 开琴琴 1,965,390.00 0.75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5,682.00 2.29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5,681.00 2.29 汉中佳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761,364.00 1.05 社会公众流通股 63,795,060.00 24.30 合计 262,560,222.00 100.00 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 262,560,22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计131,280,111.00股,每股面 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131,280,111.00元,转增基准日为2016年5月25日。变更后累计 股本为393,840,333.00元,占变更后股本100.00%,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由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610FC0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增 资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3,890,091.00 51.77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9,066,768.00 4.84 汉中一零一同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4,976,618.00 3.80 北京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10,858,986.00 2.76 汉中一零一同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759,476.00 2.48 汉中一零一同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578,552.00 2.18 汉中一零一同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226,013.00 1.07 开琴琴 2,948,085.00 0.75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9,008,522.00 2.29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9,008,523.00 2.29 汉中佳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142,046.00 1.0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31,150.00 0.67 社会公众股 94,745,503.00 24.06 合计 393,840,333.00 100.00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集团”)所处行业为电子元器件行业, 经营范围包括应变计、传感器、电子衡器、精密电阻及其他电子元器件、交通运输检 测设备、测量与自动控制设备、仪器仪表及软件系统、电磁阀及精密微流体控制元器 件、人造宝石及其制品、航空仪器仪表及测试设备、五金交化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 的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和工程服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集团最终控制方为中国航空工 业集团公司。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批 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西安中航电测 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汉中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六、1。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 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 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 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6、附注三、19和附注三、25。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 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 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 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 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 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 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 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 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 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 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 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 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 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 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 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 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 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 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 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 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 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 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 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 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 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 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 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 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 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 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 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 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 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 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12)。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 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 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 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 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 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 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 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 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 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 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 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 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 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 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 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 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 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月度均值连续12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 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 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 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 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 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 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 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 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 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 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 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 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 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 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无风险组合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航空产品业务组合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A、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2-3年 20.00 20.00 3-4年 30.00 30.00 4-5年 50.00 5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B、对其他组合,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如下: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说明 无风险组合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包装 物、低值易耗品)。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 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 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 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 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周转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 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 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 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 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 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 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 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 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 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 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 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 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 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 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 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 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 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 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 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 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 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20% (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 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 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1。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 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 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 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 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集团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 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年 5.00 3.17 机器设备 10年 5.00 9.50 运输设备 6年 5.00 15.83 办公设备 5年 5.00 19.00 电子设备 5年 5.00 19.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 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21。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当本集团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集团。 ②本集团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 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 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 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 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 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 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 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 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 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 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 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19、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 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 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50-70年 直线法 按照年限进行摊销 软件 5年 直线法 有合同年限的无形资产按照合同年限摊销 无合同年限的按照5年摊销 专利权 5年 直线法 有合同年限的无形资产按照合同年限摊销 无合同年限的按照5年摊销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 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20、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 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 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 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1、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 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 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 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 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 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 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 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3、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 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 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 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 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 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 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 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 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 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集团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 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 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 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 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 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集团将上述第①和②项 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 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4)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 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 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 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 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 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 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 的账面价值。 25、收入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 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 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 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集团 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集团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国内销售商品时,依据合同规定发出商品,开具销售发票确认收入。 ②汽车检测设备销售时,依据合同规定发出商品并经安装验收合格,开具销售发票确 认收入。 ③国外销售商品时,依据合同规定离岸价结算,发出商品按照海关核准放行日期开具 发票并确认收入;依据合同规定到岸价结算,发出商品经对方验收合格开具发票并 确认收入。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 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 金额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 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 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 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 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 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 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 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 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8、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集团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 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 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 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 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 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 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9、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本集团属于文件规定应提取安全生产费的企业。 本集团根据有关规定,按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采用超额累退 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 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 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 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 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 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 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 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或转回。 (2)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 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 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 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 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 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 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 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 (3)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 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1、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重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00 (续)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15.00 汉中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15.00 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5.00 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 15.00 西安中航电测科技有限公司 25.00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 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与汉中一零一航 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自2011年起至2020年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 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于2015年1月28日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官 方网站(www.sninfo.gov.cn)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陕西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名单的通知》(陕科产发〔2015〕18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为2014年9月4日,证书编号为:GR201461000090,资格有效 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本公司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 税。 (3)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 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号GR201513000049)有效期为3年,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该公司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 业所得税。 (4)石家庄华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被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 为软件企业,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冀R-2013-0005,根据财政部【2012】27号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第三条: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 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 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根据国发(2011)4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 政策的通知》石家庄华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 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4日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 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证书号GR201431000765)有效期为3年,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2014年度、 2015年度、2016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该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 企业所得税。 (6)根据财税[1995]27号《关于对中国航空、航天、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 征土地使用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军品、民品共用无法分清的科研生产用地,按 军品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减征土地使用税。税务机关每年对军品销售额占销售总 额比例进行核定,汉中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依据税务核定比例计算减免土地 使用税。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 定本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172号)《关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 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原享受军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军工集团全资所 属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的有限责任 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销售的军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 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集团的军品收入免征增 值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库存现金 17,484.22 46,884.65 银行存款 549,501,633.40 389,129,114.94 其他货币资金 8,000,000.00 -- 合计 557,519,117.62 389,175,999.59 说明:期末本集团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用于票据保证金的存款人民币 8,000,000.00元。 2、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36,523,851.23 24,708,890.11 商业承兑汇票 74,610,217.81 41,511,887.72 合计 111,134,069.04 66,220,777.83 说明: (1)不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应收票据发生减值,未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2)不存在质押的应收票据或已背书、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1,600,000.00 0.55 1,600,000.00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90,099,269.00 99.20 12,210,285.08 4.21 277,888,983.92 其中:账龄组合 149,412,083.62 51.09 12,210,285.08 8.17 137,201,798.54 无风险组合 140,687,185.38 48.11 -- -- 140,687,185.38 组合小计 290,099,269.00 99.20 12,210,285.08 4.21 277,888,983.92 种类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731,598.20 0.25 731,598.20 100.00 -- 合计 292,430,867.20 100.00 14,541,883.28 4.97 277,888,983.92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种类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4,809,799.15 1.29 4,809,799.15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68,970,805.82 98.71 17,225,545.65 4.67 351,745,260.17 其中:账龄组合 211,059,424.46 56.46 17,225,545.65 8.16 193,833,878.81 无风险组合 157,911,381.36 42.25 -- -- 157,911,381.36 组合小计 368,970,805.82 98.71 17,225,545.65 4.67 351,745,260.1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373,780,604.97 100.00 22,035,344.80 5.90 351,745,260.17 说明: ①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北京万欣诚晟科技有限公司 1,600,000.00 1,600,000.00 1-2年 100.00% 无法收回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