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齐翔腾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7-02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预通知于2017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 于2017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 非独立董事范佳昱先生、独立董事沈国权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会 前已分别委托非独立董事刘湖源先生、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代为表决。公司监事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车成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车成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同意选举董事车成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苗耕书先生、董事刘湖源先生担任委员; 表决结果: 车成聚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苗耕书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刘湖源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沈国权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苗耕书先生、董事车成聚先生担任委员; 表决结果: 沈国权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苗耕书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车成聚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沈国权先生、董事刘湖源先生担任委员; 表决结果: 林丹丹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沈国权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刘湖源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苗耕书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董事车成聚先生担任委员。 表决结果: 苗耕书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林丹丹女士: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车成聚先生: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车成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祝振茂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尹伟令先生、于东和先生、张富军先生、焦卫先生、朱淑军先生、 祝振茂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磊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 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 尹伟令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于东和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张富军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焦 卫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朱淑军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祝振茂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黄 磊女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庄洁先生为公司审计处负责人。 表决结果: 庄 洁先生: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车成聚先生,1950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1年12月参加工作, 历任齐鲁石化橡胶厂劳资科长、副厂长,1998年7月始任齐翔工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 委书记,2001年7月始任齐翔工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5月始任齐翔工贸董事长兼 总经理、党委书记,2005年6月始任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 委书记,2002年1月至2007年10月任淄博齐翔腾达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0月后任本 公司董事长;淄博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代会代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代会代表;先后荣 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和“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 2002年度、2007年度“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连续三年“淄博市优秀企业家”获 得者,被评为“淄博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优秀经理”。最近5年内曾担任淄博齐翔石油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青岛联华志远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车成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33%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 限公司20%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 存在如下情形:(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相关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 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尹伟令先生,196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青岛科技大学有机化工专业,高级 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齐鲁石化橡胶厂单体车间主任、调度处处长、生产管 理部部长等职;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先后参与2001年丁烯-1装置扩能改造,获得齐鲁石化 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2005年乙腈法丁二烯装置节能优化及扩能改造,获得齐鲁石化科技 进步一等奖;2009年编写的《建立完善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机制》,获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 成果一等奖;2010年编写的《以提高执行能力为目的的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获中石化 管理成果三等奖;2011年编写的《橡胶企业的全面生产优化管理》,获中石化管理成果三 等奖学金。 尹伟令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 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相关候选人 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于东和先生,1963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1981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齐鲁石化橡胶厂技术员、技术组长、车间副主任等职,2002年1月至2007年10月任 腾达有限董事、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4年2月任齐翔集团董事。2007年10月至今任 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于东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 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相关候选人 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张富军先生,1972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 作,历任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分公司胜利炼油厂第二催化车间技术员、主任,加氢精制车间主 任、炼油厂调度处副处长、高级专家等职务,2008年7月至2013年1月担任中国石化齐鲁石化 公司科学技术部副部长,2013年2月加入本公司,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有扎实的石油化 工生产及技术管理经验,先后荣获”齐鲁分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荣获”齐鲁石化公司先进生产者“、”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共青团中央 青年岗位能手“、”十一五淄博市节能突出贡献个人“ 等荣誉称号。 张富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 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相关候选人 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焦卫先生,1967年8月生,汉族,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石油化工专科学校,有机化工 专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齐鲁石化总校职业高中教师;齐翔集团易丰化工厂技术员; 齐翔集团生产技术部技术员;2006年6月任本公司科技部副部长;2008年1月本公司科技部部 长;2010年12月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科技处处长。 焦卫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 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相关候选人的原因 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朱淑军先生,1966年3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朱淑军先生自1989年大学毕业后 一直从事化工生产,对化工工艺、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和生产管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历任 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分公司橡胶厂单体车间工艺工程师、副主任、主任,青岛思远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经理,齐翔腾达公司丁二烯厂厂长、顺酐厂厂长,主持参与青岛思远8万吨甲乙酮开 工,腾达公司10万吨丁二烯项目建设开工以及10万吨顺酐项目的建设开工。先后荣获齐鲁石 化公司工艺管理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在提高氧化脱氢丁二烯收率、 产量方面荣获齐鲁公司重点技术改进成果一等奖,《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氧化脱氢收率》获 得全国QC成果一等奖。 朱淑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 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相关候选人 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祝振茂先生,1964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1981年7月在齐鲁石化公司橡胶厂参加工作, 2002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职于综合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合同预算部,现为公司企业管理 处处长。具有全国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祝振茂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 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相关候选人 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黄磊女士,1967年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 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分公司第二化肥厂财务处会计、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等职务,2009 年9月至2013年12月担任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1月加入本公 司,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多年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 的管理实践经验,曾在国内各类期刊发表多篇专业文章,擅长资金运作与管理、全面预算管 理、企业内控管理和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 黄磊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 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相关候选人的原因 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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