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恒邦股份: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克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述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923,881,947.54 3,423,050,248.00 4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450,250.00 35,317,516.04 99.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73,215,366.43 13,937,452.25 425.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9,487,740.41 312,525,984.28 -20.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4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4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3% 0.77% 1.0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3,246,996,884.94 13,285,024,120.40 -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89,152,338.68 3,815,761,428.27 1.9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5,240.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9,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3,117,547.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09.33 合计 -2,765,116.4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3,05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烟台恒邦集团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87% 326,603,866 326,600,000 质押 326,600,000 王信恩 境内自然人 6.85% 62,400,000 54,400,000 质押 54,4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20% 20,028,300 高正林 境内自然人 1.75% 15,900,000 7,950,000 王家好 境内自然人 1.75% 15,900,000 15,900,000 张吉学 境内自然人 1.75% 15,900,000 7,950,000 中航鑫港担保有 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0% 12,77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 实事件驱动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有法人 0.42% 3,821,233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2% 2,871,906 张春梅 境内自然人 0.29% 2,599,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 326,603,866 人民币普通股 326,603,86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28,3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28,300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7,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50,000 高正林 7,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50,000 张吉学 7,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821,233 人民币普通股 3,821,23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71,906 人民币普通股 2,871,906 张春梅 2,5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99,000 刘伯新 2,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10,000 颜执成 2,185,272 人民币普通股 2,185,27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前述股东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信恩,是公司控股股东恒邦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有 恒邦集团30.9%的股权,持本公司6.85%股份。高正林、王家好、张吉学持有烟台恒邦 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说明: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43.84%,主要系本期黄金、白银、电解铜等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增加,并且价格上涨所致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99.48%,主要系本期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增加,以及主要产品价格升高所致。 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变化较大,并且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化不 相匹配,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减少较大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烟 台恒邦集团 有限公司 避免同行业 竞争 1、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 的公司或其 他组织中,没 有与恒邦冶 炼的现有主 要产品相同 或相似的产 品或业务。 2、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控 制的公司或 其他组织将 不在中国境 内外以任何 2008年05月 20日 长期 严格履行 形式从事与 恒邦冶炼现 有主要产品 相同或相似 产品的生产、 加工及销售 业务,包括不 在中国境内 外投资、收 购、兼并与恒 邦冶炼现有 主要业务有 直接竞争的 公司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3、若恒邦冶 炼今后从事 新的业务领 域,则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 制的公司或 其他组织将 不在中国境 内外以控股 方式,或以参 股但拥有实 质控制权的 方式从事与 恒邦冶炼新 的业务领域 有直接竞争 的业务活动, 包括在中国 境内外投资、 收购、兼并与 恒邦冶炼今 后从事的新 业务有直接 竞争的公司 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 4、 如若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 制的法人出 现与恒邦冶 炼有直接竞 争的经营业 务情况时,恒 邦冶炼有权 以优先收购 或委托经营 的方式将相 竞争的业务 集中到恒邦 冶炼经营。 5、本公司承 诺不以恒邦 冶炼控股股 东的地位谋 求不正当利 益,进而损害 恒邦冶炼其 他股东的权 益。 实际控制人 王信恩先生 避免同行业 竞争 1、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组 织中,没有与 恒邦冶炼的 现有主要产 品相同或相 似的产品或 业务。 2、本 人及本人控 制的公司或 其他组织将 不在中国境 内外以任何 形式从事与 恒邦冶炼现 有主要产品 相同或相似 产品的生产、 加工及销售 业务,包括不 在中国境内 外投资、收 购、兼并与恒 2008年05月 20日 长期 严格履行 邦冶炼现有 主要业务有 直接竞争的 公司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3、若恒邦冶 炼今后从事 新的业务领 域,则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 公司或其他 组织将不在 中国境内外 以控股方式, 或以参股但 拥有实质控 制权的方式 从事与恒邦 冶炼新的业 务领域有直 接竞争的业 务活动,包括 在中国境内 外投资、收 购、兼并与恒 邦冶炼今后 从事的新业 务有直接竞 争的公司或 者其他经济 组织。4、如 若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法 人出现与恒 邦冶炼有直 接竞争的经 营业务情况 时,恒邦冶炼 有权以优先 收购或委托 经营的方式 将相竞争的 业务集中到 恒邦冶炼经 营。 5、本人 承诺不以恒 邦冶炼实际 控制人的地 位谋求不正 当利益,进而 损害恒邦冶 炼其他股东 的权益。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幅度 10.00% 至 40.00%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区间(万元) 12,230.33 至 15,565.87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11,118.4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业绩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黄金、白银、电解铜、硫酸等主要产品价 格上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曲胜利 2017年4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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