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阳泉煤业:2016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7年04月07日 23:03:55 中财网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141






公司的基本情况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
成立于1999年12月30日,注册地为山西阳泉,总部办公地址为阳泉市北大街5号。

本公司属采掘业,主要从事煤炭的生产、洗选加工及销售业务。

经营范围主要为: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洗选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设
备租赁;批发零售汽车(除小轿车)、施工机械配件及材料;汽车修理;道路普通货物
运输(有效期至2018年8月7日);电力生产、销售、供应、承装(修试)电力设备
(仅限分公司);热力生产、销售、供应;煤层气开发、管道燃气(仅限分公司);煤
层气发电及销售;粉煤灰、石膏生产及销售;电器试验检验、煤质化验、油样化验、机
电检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

按照山西省政府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将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
昌煤业有限公司(泰昌公司)列入僵尸企业,于2016年8月25日,获得山西省钢铁煤
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办公室《关于对山西省2016年化
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分解及时间进度安排的公告(第一批)》,泰昌公司被列入即将关
闭出清的“僵尸企业”名单,本集团于2016年10月24日,按照省厅下发的晋煤规发
【2016】750号验收文件对“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关闭进行
现场验收,认定通过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书。


一、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以下公司:

公司名称

简称

级次

持股比例
(%)

阳泉煤业集团寿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寿阳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保德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保德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平定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右玉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右玉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和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和顺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清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清徐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平鲁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平鲁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翼城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昔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昔阳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公司名称

简称

级次

持股比例
(%)

阳泉煤业集团左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左权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盂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盂县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安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安泽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天津阳煤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聊城鲁西燃料有限公司

鲁西燃料公司

三级子公司

60.00

青岛阳煤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青岛销售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

景福公司

二级子公司

70.00

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元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景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

平舒公司

二级子公司

56.311

阳泉天成煤炭铁路集运有限公司

天成公司

二级子公司

80.00

阳泉煤业晋东物流有限公司

晋东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天泰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限公司

兴裕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裕泰煤业有限公司

裕泰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公司

泰昌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00

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榆树坡公司

三级子公司

51.00

阳泉煤业集团矸石山生态恢复工程有限公司

煤矸石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煤股份和顺长沟洗选煤有限公司

长沟洗选煤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西上庄低热值煤热电有限公司

西上庄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阳泉煤业集团创日泊里煤业有限公司

泊里公司

二级子公司

70.00

晋中市阳煤扬德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扬德公司

二级子公司

51.00



与上年相比,本年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西上庄公司;
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
容。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除关闭出清的“僵尸企业”的财务报表从2016
年1月1日起,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外,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
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
事项。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
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
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
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
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
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
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
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
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除关闭出清的“僵尸企业”外的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
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
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关闭出清的“僵尸企业”按本附注三、(1)编制
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与关闭出清的“僵尸企业”相同的基础对该类公司的资产、负债
进行计量,计量金额与原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相关资产、负债以及商誉的金额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
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
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
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
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
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
部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
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
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
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
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
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
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本集团将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
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
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
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


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
合工具。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融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
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
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
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
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
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
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
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2)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
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
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
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
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
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
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1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
收款项,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收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
额。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占应收款项余额10%的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经单独测试未减值的,列入账龄分析
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

以应收款项交易对象、款项性质、期后回款为信用
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






1)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2年

10

10

2-3年

40

40

3-5年

80

80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5年以上

100

100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
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
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
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
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
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
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
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
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
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
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
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
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
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
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
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
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
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
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矿井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通用设
备。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
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20-30

3-5

3.17-4.85

2

专用设备

10-15

3-5

6.33-9.7

3

运输设备

6-12

3-5

7.92-16.17

4

通用设备

3-18

3-5

5.28-32.33

5

矿井建筑物

按产量吨煤计提2.5元/吨



本集团参照财政部财建字(2004)119号文的规定,矿井建筑物按原煤产量计提井
巷工程费,并作为矿井建筑物的折旧处理,计提标准为2.5元/吨。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6.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
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7.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排污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
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
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
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
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
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项目名称

预计寿命

采矿权*(母公司及开元公司、新景公司)

30年

采矿权(平舒公司、景福公司、榆树坡公司、兴裕公
司、裕泰公司)**

预计可开采年限

土地使用权***

50年

软件

10年

排污权

按受益年限



注:*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元公司、新景公司采矿权在采矿权证的有效年限30年
内平均摊销,如果购进时有效年限少于30年,则按剩余有效年限平均摊销;兴裕公司、
裕泰公司采矿权以取得的可采储量为基础按产量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舒公司、景福公司、榆树坡公司采矿权以取得的可采储量为
基础按产量法进行摊销。

***本集团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权证的有效年限50年内平均摊销,如果购进时有
效年限少于50年,则按剩余有效年限平均摊销。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年)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
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及企业年金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
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
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及内退补偿是指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对于职工虽然没有与本集团解除劳动
合同,但未来不再为本集团提供服务,不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本集团承诺提供实
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的,如发生“内退”的情况,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前
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后,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对于内退福
利,在符合内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本集
团拟支付的内退福利,按照现值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1.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2.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
权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
方、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
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
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本集团销售煤炭收入确认:根据合同规定,以汽车运输方式销售的,矿(货场)交
货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以火车运输,采用车板交货方式销售的,按装运煤炭的火车到
达国家铁路的起点站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本集团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
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
的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3. 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
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
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
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租赁

本集团的租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
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本集团作为经营租赁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


26. 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1)标准


根据财建[2004]119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
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
干规定》的通知”以及晋财建[2004]320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
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原煤产量30元/吨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用;
按原煤实际产量8.50元/吨计提煤矿维简费和井巷费,其中:维简费6.00元,井巷费
2.50元。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7〕40号《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
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山西省范围内的煤炭开采企业,自2007年10月1日起按
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核定的原煤产量,每吨提取5.00元煤矿转产发展资金。2013年7
月,根据山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
续增长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3〕26号)的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
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煤矿转产发展资金。2014年4月,山西省财政厅印发
《关于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晋财煤
[2014]17号),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日
止,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2015年1月15日,
山西省财政厅继续印发《关于2015年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
资金的通知》(晋财煤[2015]1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继
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2015年12月29日,山西省
财政厅继续印发《关于2016年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
通知》(晋财煤[2015]17号),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停
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7〕4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
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对山西省范围内的煤
炭开采企业,自2007年10月1日起按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核定的原煤产量,每吨提取
10.00元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和使用管理遵循“企业所有、
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管”的原则。2013年7月,根据山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
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措施的通知》(晋政发
〔2013〕26号)的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
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014年4月,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继续暂停矿山环
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晋财煤[2014]17号),自2014年1
月1日起至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日止,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
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2015年1月15日,山西省财政厅继续印发《关于
2015年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晋财煤
[2015]1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


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2015年12月29日,山西省财政厅继续印发《关于
2016年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晋财煤
[2015]17号),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
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2)会计处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维
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四项费用,计入
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用等四项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等四项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
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
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

科目年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
“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27.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煤炭产品、销售材料、发供电、固定资产
租赁

17.00%

增值税

转供水、供气

13.00%

增值税

运输收入

3.00%

增值税

不动产租赁收入

11.00%

增值税

服务收入

6.00%

增值税

建筑收入、运输收入

11.00%

营业税

租赁、服务收入

5.00%

营业税

建筑收入

3.00%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00%

资源税

煤炭产品销售额

8.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1.00%、5.00%、7.00%

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00%



2. 税收优惠

(1)根据财税[2016]9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税【2015】78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
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寿阳县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9月13日下发了寿阳
国税税通【2016】7998号《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批准通知书》,晋中市阳煤扬德煤层气
发电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提出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
符合法定条件、批准,准予备案,减征期限为2016年10月01日到2018年6月30日。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16年1月1日,
“年末”系指2016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
年”系指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现金

420,772.89

461,420.21

银行存款

1,592,957,113.90

448,799,743.99

财务公司存款

4,036,791,555.06

2,144,259,992.70

其他货币资金

562,535,100.68

623,073,983.30

合计

6,192,704,542.53

3,216,595,140.20



财务公司存款指存放在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
款,财务公司系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亦是本公司的联营公司,具有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许可证号为
L0104H214030001。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62,535,100.68

623,073,983.30



其他货币资金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因其流
动性受限未计入期末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种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835,442,925.22

2,820,699,278.61

商业承兑汇票

55,580,000.00



合计

3,891,022,925.22

2,820,699,278.61



(2) 年末已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

年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843,841,581.89



(3) 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3,496,319,146.83





(4) 年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














类别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4,138,470,245.92

100.00

475,291,402.00

11.48

3,663,178,843.92

交易对象及款项
性质组合











组合小计

4,138,470,245.92

100.00

475,291,402.00

11.48

3,663,178,843.92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138,470,245.92

100.00

475,291,402.00

11.48

3,663,178,843.92



续表

类别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4,146,594,338.95

100.00

455,048,088.26

10.97

3,691,546,250.69

交易对象及款项
性质组合











组合小计

4,146,594,338.95

100.00

455,048,088.26

10.97

3,691,546,250.69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146,594,338.95

100.00

455,048,088.26

10.97

3,691,546,250.69



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026,968,837.64

151,348,441.88

5.00

1-2年

744,176,145.14

74,417,614.51

10.00

2-3年

157,307,608.93

62,923,043.57

40.00

3-5年

117,076,760.84

93,661,408.67

80.00

5年以上

92,940,893.37

92,940,893.37

100.00

合计

4,138,470,245.92

475,291,402.00





(2) 本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0,722,601.93元;本年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3)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79,288.19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368,150,863.13元,占应
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3.0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
83,029,502.62元。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20,952,710.99

95.26

263,196,001.73

84.00

1-2年

8,731,543.79

3.76

23,998,323.44

7.66

2-3年

1,652,790.40

0.71

25,837,658.80

8.25

3年以上

612,805.45

0.27

281,482.45

0.09

合计

231,949,850.63

100.00

313,313,466.42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49,980,809.57元,占预
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4.66%。


5.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类别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157,247,172.01

100.00

72,238,800.74

45.94

85,008,371.27

交易对象及款项
性质组合











组合小计

157,247,172.01

100.00

72,238,800.74

45.94

85,008,371.27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57,247,172.01

100.00

72,238,800.74

45.94

85,008,371.27



续表

类别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189,355,987.10

100.00

81,138,348.57

42.85

108,217,638.53

交易对象及款项
性质组合











组合小计

189,355,987.10

100.00

81,138,348.57

42.85

108,217,638.53

单项金额不重大














类别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89,355,987.10

100.00

81,138,348.57

42.85

108,217,638.53



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年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8,514,487.66

1,925,724.38

5.00

1-2年

23,831,672.97

2,383,167.30

10.00

2-3年

28,007,654.41

11,203,061.76

40.00

3-5年

50,832,548.37

40,666,038.70

80.00

5年以上

16,060,808.60

16,060,808.60

100.00

合计

157,247,172.01

72,238,800.74





(2) 本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893,255.47元。


(3)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292.36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投资借款

42,000,900.00

42,000,900.00

备用金

15,538,661.08

12,937,938.16

风险抵押金

16,745,800.00

17,111,730.00

转供电



12,589,183.17

代垫统筹款

15,074,387.51

7,989,560.41

寿阳县财政局(环保基金)

4,742,613.85

4,742,613.85

保证金

26,491,579.52

15,142,142.72

其他往来款

36,653,230.05

76,841,918.79

合计

157,247,172.01

189,355,987.10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
余额

阳煤集团

工程保证金

23,919,779.52

1年以内:12,020,116.44
1-2年:11,899,663.08

15.21%

1,790,972.13

山西合资铁路运输
调度协调中心

投资借款

22,000,000.00

4-5年

13.99%

17,600,000.00

北京铁路局石家庄
工程项目管理部

投资借款

20,000,000.00

2-3年

12.72%

8,000,000.00

中国(太原)煤炭
交易中心

风险抵押金

9,000,000.00

5年以上

5.72%

9,000,000.00

寿阳县财政局

环保基金

4,742,613.85

3-4年1,277,300.00元
4-5年3,465,313.85元

3.02%

3,794,091.08

合计



79,662,393.37



50.66%

40,185,063.21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31,776,483.47

838,105.62

230,938,377.85

153,740,769.84

838,105.62

152,902,664.22

库存商品

592,993,601.20

112,207,844.45

480,785,756.75

583,994,163.81

181,655,125.39

402,339,038.42

合计

824,770,084.67

113,045,950.07

711,724,134.60

737,734,933.65

182,493,231.01

555,241,702.64



(2)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转出



原材料

838,105.62









838,105.62

库存商品

181,655,125.39

53,380,471.46



122,827,752.40



112,207,844.45

合计

182,493,231.01

53,380,471.46



122,827,752.40



113,045,950.07



(3)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项目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原材料

年末对积压毁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

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7.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

111,860,127.44

56,273,149.32

超交所得税

4,477,822.39

10,339,725.67

待处理的资产

156,189,013.04



合计

272,526,962.87

66,612,874.99



注:待处理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关闭泰昌公司按清算价值转入的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详见附注14、8。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6,956,000.00

956,000.00

6,000,000.00

6,956,000.00



6,956,000.00

按成本计量的

6,956,000.00

956,000.00

6,000,000.00

6,956,000.00



6,956,000.00

合计

6,956,000.00

956,000.00

6,000,000.00

6,956,000.00



6,956,000.00



(2) 年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年
现金
红利

年初

本年
增加

本年
减少

年末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
减少

年末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0





6,000,000.00









0.3593



阳泉煤业集团蒲县天煜
新星煤业有限公司(天
煜新星煤业)

956,000.00





956,000.00



956,000.00



956,000.00

4.78



合计

6,956,000.00





6,956,000.00



956,000.00



956,000.00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合计

年初已计提减值金额





本年计提

956,000.00

956,000.00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本年减少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年末已计提减值金额

956,000.00

956,000.00



(4) 无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年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
的情况

9.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目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联营企业借款

983,810,008.84

845,386,594.68

138,423,414.16



续表:

项目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联营企业借款

976,765,204.16

479,172,108.49

497,593,095.67



其他说明:

项目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下交煤业有
限公司(下交煤业)

187,055,937.13

187,055,937.13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华泓煤业有
限公司(华泓煤业)

180,285,705.05

93,607,397.90

86,678,307.15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河寨煤业有
限公司(河寨煤业)

174,514,845.17

174,514,845.17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汇嵘煤业有
限公司(汇嵘煤业)

162,811,942.20

162,811,942.20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山凹煤业有
限公司(山凹煤业)

138,837,946.33

87,092,839.32

51,745,107.01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中卫青洼煤
业有限公司(中卫青洼煤业)

87,882,274.99

87,882,274.99



天煜新星煤业

17,125,060.36

17,125,060.36






项目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石丘煤业有
限公司(石丘煤业)

35,296,297.61

35,296,297.61



合计:

983,810,008.84

845,386,594.68

138,423,414.16



期末对天泰公司联营企业投资性借款根据各联营企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投
资比例计算后)与其账面价值比较的结果,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坏账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0.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本年增减变动

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追加
投资

减少
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
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
值准备




一、合营企业























宁武县宁阳煤
炭集运有限责
任公司(宁阳
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二、联营企业























财务公司

717,519,882.81





59,797,150.76

11,599.60



33,073,361.60





744,255,271.57



下交煤业

0.00

















0.00



华泓煤业

0.00

















0.00



河寨煤业

0.00

















0.00



汇嵘煤业

0.00

















0.00



山凹煤业

0.00

















0.00



中卫青洼煤业

0.00

















0.00



石丘煤业

0.00

















0.00



合计

737,519,882.81





59,797,150.76

11,599.60



33,073,361.60





764,255,271.57






11.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明细表

项目

房屋建筑物

矿井建筑物

通用设备

运输设备

专用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4,182,993,390.13

5,661,069,961.56

3,747,817,473.69

253,762,021.93

8,341,618,743.95

22,187,261,591.26

2.本年增加金额

451,806,411.78

2,374,067,300.92

115,498,639.24

22,316,691.43

2,624,141,375.55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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