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正确文件现另行发出 - 於其他市场发布的公告

时间:2017年04月07日 15:50:22 中财网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其他市場發佈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10B
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關於爲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僅供參閱。該等交易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披露,並不構成《聯交所上市規則》定義的任何須予公佈的交易或
關連交易。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謝兵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非執行董事王昌順、袁新安及楊麗華、執行董事譚萬庚、張子芳
及李韶彬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寧向東、劉長樂、譚勁松、郭爲及焦樹閣。


1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证券代码:
600029 公告编号:临
2017-015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航三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三号
SPV公
司”)、南航四号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四号
SPV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为三
号SPV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8,984万美元,为四号
SPV
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680万美元。截止本公告日,公
司已实际为三号SPV公司、四号SPV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
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自费飞行学员培
训费提供的贷款担保逾期金额为人民币2,080万元。

一、本次授权担保情况概述

2


1、担保基本情况

为降低飞机及发动机的租赁成本,公司同意将现有经营性租
赁模式下的
2架飞机以及
5台发动机变更为
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公司转租赁模式,并同意三号
SPV公司作为
2架飞机的
第一承租人及转租出租人,四号
SPV公司作为
5台发动机的第一
承租人及转租出租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为三号
SPV
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8,984万美元,为四号
SPV公
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680万美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
4月
7日以董事
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同意增加
2架
SPV公司
转租赁模式飞机,并同意三号
SPV公司作为
2架飞机的第一承租
人及转租出租人;公司为三号
SPV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
超过
8,984万美元;
2、同意增加
5台
SPV公司转租赁模式发动机,
并同意四号
SPV公司作为
5台发动机的第一承租人及转租出租
人;公司为四号
SPV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680万
美元;
3、授权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及担保文件。


应参与审议董事
11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
11人。经参加董
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3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南航三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
601号(海
丰物流园
2幢-2-2-136)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万元
经营范围: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100%。


(2)名称:南航四号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机场北出口西面广州白云机场综
合保税区综合业务楼办公室
2层
217、218、21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万元
经营范围:租赁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

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100%。

2、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4



三号
SPV公司、四号
SPV公司为本公司分别于
2016年
6月
8日和
2016年
11月
28日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Special Purpose Vehicle)。两家公司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三号
SPV公司、四号
SPV公司尚未实际开
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南航三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
Avolon Aerospace (Ireland) AOE 67 Limited及
Avolon Aerospace (Ireland) AOE 68 Limited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金额:
4,404万美元
(被保证人
: Avolon Aerospace
(Ireland) AOE 67 Limited);4,580万美元
(被保证人: Avolon
Aerospace (Ireland) AOE 68 Limited)

担保期限:无固定期限,担保持续有效,直到被担保义务被
不可撤销及被无条件清偿。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为三号
SPV公司对境外出租人所负
的债务(如租金等应付款项)及租赁合同项下责任提供担保。当
三号
SPV公司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时,本公司需按约定履行
担保责任和义务,承担起向境外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应付款项的义
务。


5


(2)担保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南航四号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
SHANNON ENGINE SUPPORT LIMITED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金额:
1,680万美元

担保期限:无固定期限,担保持续有效,直到被担保义务被
不可撤销及被无条件清偿。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为四号
SPV公司对境外出租人所负
的债务(如租金等应付款项)及租赁合同项下责任提供担保。当
四号
SPV公司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时,本公司需按约定履行
担保责任和义务,承担起向境外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应付款项的义
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三号
SPV公司、四号
SPV公
司提供对外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
有利于降低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号
SPV公司、四号
SPV公司的重要
决策和日常经营均在公司的绝对控制下,可提前预见并有效防范
重大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

6


同意本公司分别为三号
SPV公司和四号
SPV公司提供总金额不
超过
8,984万美元和
1,680万美元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公
司顺利开展飞机转租赁、发动机转租赁业务,从而降低飞机以及
发动机的租赁成本,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担保对象
三号
SPV公司、四号
SPV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
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坏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
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
供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35,746.4万元和
3,629.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


0.82%和
0.08%。本公司为南航一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提供对
外担保约为
4,931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分别约为
0.79%。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自
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的贷款担保逾期金额为人民币
2,08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核意见


7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月
7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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