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电广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4月09日 18:31:48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电广通 公告编号:临2017-011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通
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届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应到7名,实到7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采取记名投
票方式进行表决,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
第ZG10691号《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9,406,484.7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67,137.65
元;201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所有者
权益511,864,803.72元,未分配利润66,731,645.09元;2016年度,
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559,704.32元,截至2016年末,
上市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6,471,283.77元。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拟定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
利润分配。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号)以及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
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对涉及增值税的会计科目及
专栏的设置、相关业务等会计处理进行调整,并对自2016年5月1
日至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新规定
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7-013 中电广通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结果,经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协商,对于中电广通在
2016年2月对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电广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处置
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报表折算》的规定,
把与广通科技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322.09万元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同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将广通
科技2016年1月净利润-56.17万元于处置完成时转入当期损益;原
确认与广通科技有关“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73.02万元转回资本公
积。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2016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董事
会同意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上述会计差错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
更正,同时对已经对外披露的2016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
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及描述进行追溯调整,并对外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7-014 中电广通关于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17年预计全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40,710万元。其中,向关联
人采购预计发生1,65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20,100万元,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产及设备租赁260万元;另外,2017年在关联
人的财务公司存款预计金额10,000万元,在关联人财务公司贷款预
计金额8,700万元。


独立董事张友棠、徐正伟、赵维健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7-015 中电广通关于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和健全
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不断完
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董
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研究论证,
制定了《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
规划》。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的法律顾问因其自身原因无法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法律顾问继续提供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其终止法律顾
问服务委托关系,同时拟聘请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以顺利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
作。


董事会同意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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