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兰石重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兰 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6 年 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 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予以换届 , 公司审计委员会职责由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同 履行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 田中禾 先生 (独立董 事) 、 王金贵先生(独立董事)和张金明 先生 , 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 独立董事 田中禾 先生担任。 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 万红波先生(独立董 事)、赵新民先生(独立董事) 和张金明先生,主任委员 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 独立董事万红波先生担任,符合相关规定 ,任期始于 2016 年 4 月 5 日。 二、 201 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201 6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参会。具体 如下: 1 、 2016 年 1 月 1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了年报审计的专项 会议,会 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 未审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计划 , 同意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与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现场审计工作安排,就公司财务报表 审定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进行了沟通,初步确定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2 、 2016 年 4 月 7 日, 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了《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等议案 , 同 意将 上述 议案 提交公司 三届二次 董事会审议。 3 、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第三届 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 了 公司 《 2016 年一季度报告》 ,同 意 将一季报 提交 至 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4 、 2016 年 7 月 2 6 日, 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 三 次会议 ,审议了《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同意 将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交 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5 、 2016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 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了 公司 《 2016 年三季度报告》 ,同意 将三季报 提交 至 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审议。 6 、 2016 年 10 月 2 6 日, 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 五 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 承接兰州兰石能源装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EPC 工程总包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认为公司承揽兰石研究院项目并签订合同构成关联交易,该合同价款基于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中国石油化工概算技术中心站主编的《工程经济信息》标准确定,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7 、 2016 年 11 月 2 8 日, 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 六 次会议 , 审议了《关于 增加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认为公司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是 根据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预计的,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 公司的经营业绩,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遵 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 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 、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 在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 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与会计师进行沟通会,对审 计进度安排及前期预审情况进行交流与询问。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 多 次督促年审会计师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我们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同意 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 2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在担任公司 201 5 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机 构 期间,勤勉尽责 、 独立性强 、 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 , 较好地完成了对本公 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基 于此,审计委员会经研究后, 决定 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作为公司 201 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 3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 审阅公司 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问题。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 , 合理编制 2016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 并按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事项 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经认真审阅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 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 求,本着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履行了年度审计中的相关职责。报告期内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问题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确保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 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内部审计水平,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使得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四、总体工作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 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与合规运作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7 年 , 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在不断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等工作质量提高的同时,将更加恪尽职守 , 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 不 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职能 , 为维护公司与全 体股东 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1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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