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石化机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绩补偿承诺2016年度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业绩补偿承诺2016年度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机械”、“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采取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方式对 石化机械业绩补偿承诺 2016年度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石化机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80号),于 2015年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收 购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100%股权工作,在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 团”)对公司收购的机械公司所控股的四机赛瓦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四机赛瓦”)和荆州市世纪派创石油机械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派 创”)2016年度业绩作出了承诺。 一、业绩承诺内容 机械公司持有四机赛瓦65%的股权,持有世纪派创100%的股权。石化集团承 诺四机赛瓦和世纪派创在 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度(以下简称“补偿 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以下简称“净利润”)预测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预测值 2016年度 预测值 2017年度 预测值 按机械公司持股65%比例 计算的四机赛瓦预测净 利润 6,397.99 6,122.14 5,881.10 世纪派创预测净利润 121.00 105.59 118.39 合计 6,518.99 6,227.73 5,999.49 注:上述预测值的计算方法遵循现行有效且不时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按四机赛 瓦和世纪派创现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予以确定。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情况外,如四机赛瓦和世纪派创在补偿期内各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不 能达到石化集团承诺的净利润预测值,石化集团应对石化机械进行合理现金补偿。 二、2016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机赛瓦石油钻采设备有限 公司 2016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17)第 110ZC0913号),经审 计的四机赛瓦 2016年度净利润为 5,931.5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 5,876.87万元,按持股65%比例计算的净利润为 3,819.97万元,较 2016年 度业绩承诺差 2,302.17万元,未能完成 2016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荆州市世纪派创石油机械检 测有限公司 2016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17)第 110ZC0914号), 经审计的世纪派创 2016年度净利润为 701.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 705.20万元,完成 2016年度业绩承诺。 三、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由于四机赛瓦 2016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业绩承诺补偿计算公式, 石化集团应对石化机械进行现金补偿 4,091.69万元。公司将在 2016年年报披露 后 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石化集团予以补偿。具体补偿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 公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石化机械高管进行沟通交流、查阅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审核 报告,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纪派 创完成了 2016年业绩承诺,四机赛瓦 2016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计算公式,石化集团应对石化机械进行现金补偿 4,091.69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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