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钧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或 “ 钧达 股份 ” ) 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2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 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 2016 〕 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 发 〔 2016 〕 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 2016 〕 7 号)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 (深证上〔 2016 〕 3 号)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 2016 〕 3 号) 。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 。 1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当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 7 年 4 月 14 日( T 日)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2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下获配 投资者应根据《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 7 年 4 月 18 日 (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中签投资者应依据《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 7 年 4 月 18 日 ( T+2 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4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5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 说明 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 新股 发行。 2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对行业的划 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汽车制造业 ( C 36 ) ”。截止 201 7 年 4 月 10 日 (T - 4 日 ) , 中证指数发布的 汽车制造业 ( C 36 )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2.24 倍,请 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9 . 05 元 /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 6 年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 2 . 0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 3,000 万股 ,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9 . 05 元 / 股、发行新股 3,000 万股 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4, 814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 , 336 万元。 4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 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 、 钧达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 7 ] 433 号 文核准。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银河证券”或“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由银河证券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 称为“ 钧达股份 ”,申购代码为“ 002 865 ”,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 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000 万股 ,全部为新 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 初始发行数量 1,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1,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 7 年 4 月 10 日 ( T - 4 日)完成。 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 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 . 05 元 /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16. 4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 2 ) 2 2 . 0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 、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27,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4, 814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336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 关情况请参考 201 7 年 4 月 5 日 ( T - 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6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 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7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 ( T 日) 9:30 - 15:00 ,网下申购 简称为“ 钧达股份 ”,申购代码为“ 002 865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 售对象应当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 1 :网下投资 者报价明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行相应的 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 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 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 将对投资者资料审核工作进行见证 并在专项法律意见书中进行说明。 8 、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 (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网上申购简称为“ 钧达股份”,申购代码为“ 002 865 ”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 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 9 . 05 元 / 股进行申购。(详见本公告“四、网上发行”)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9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 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 在 2017 年 4 月 17 日 ( T+1 日)的《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 告“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之“( 五 )回拨机制”。 10 、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1 1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5 日 ( T - 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上的《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查询。 1 2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钧达股份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银河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 申购方式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 网下 投 资者 询价配售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除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以外的在深交所开户且满足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 定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有效报价 指未被剔除的投资者,其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 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 行资金账户 T 日 指 2017 年 4 月 14 日 ,为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05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4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0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 四 )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9.05元/股、发行新股3,0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27,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1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336万元。 ( 五 )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 (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 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在网上、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 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 ( 含 ) 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 网上投资者有效 认购 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 网上投资者有效 认购 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 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低 于 50 倍(含),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2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 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有效报价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得向网上回拨,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 ( T+1 日)在《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 六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7 日 201 7 年 4 月 5 日 (周 三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网下投资者 提交电子版询价申请文件 T - 6 日 201 7 年 4 月 6 日 (周 四 ) 网下投资者 提交电子版询价申请文件 截止日 ( 12 :00 截止) T - 5 日 201 7 年 4 月 7 日 (周 五 ) 初步询价起始日( 9:30 开始)(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 - 4 日 201 7 年 4 月 10 日 (周 一 )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0 截止)(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 - 3 日 201 7 年 4 月 11 日 (周 二 )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 其 有效申购数量 T - 2 日 201 7 年 4 月 12 日 (周 三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日 201 7 年 4 月 13 日 (周 四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 7 年 4 月 14 日 (周 五 ) 网下申购日( 9:30 - 15:00 ) 网上申购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1 7 年 4 月 17 日 (周 一 )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1 7 年 4 月 18 日 (周 二 )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网下投资者划付认购资金( 8:30 — 16:00 ) 网上中签缴款日,中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有足额认购资 金 T+3 日 201 7 年 4 月 19 日 (周 三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 + 4 日 201 7 年 4 月 20 日 (周 四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网上 网下 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 3 、 如因深交所网下 发行 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 发行 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联系。 ( 七 ) 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 安排。 ( 八 ) 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 九 )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 、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7 年 4 月 7 日 ( T - 5 日)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 ( T - 4 日)为本次发行初步 询价期间。截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 ( T - 4 日) 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 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 3,64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489 个配售对象的初 步询价报价信息。全部配售对象报价为 8.46 元 / 股 - 13.4 元 / 股,拟申购总量为 4,924,600 万股。 2 、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核查, 3 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 2 家配售对象未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的要求提交核查资料; 2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1 家配售对象属于《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规定中禁止配售的情形。上述投资者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 予以剔除,无效报价的申报总量为 7 6 , 2 00 万股 。 具体报价情况请见“ 附表 2 : 禁止配售 对象及 未 按规定 提交核查资料 的投资者 名单 ”。 经核查,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3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为 3,59 7 ,配售对象为 5,40 6 个,报价区间为 8.46 元 / 股 - 13.4 元 / 股 ,申购总量为 4,8 50 , 2 00 万股,整体申 购倍数为 2,69 4 . 5 6 倍。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为 9.05 元 / 股,加权平均 数为 9.05 元 / 股 ,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9.05 元 / 股 ,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 均数为 9.05 元 / 股。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 情况请 见 “附表 1 :网下投资者报价 明细”。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 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 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 售对象的报价。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 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 超过 9.05 元的申 报全部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数量为 11,7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 量的 0.24 % ,剔除比例 不足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9.05 元 / 股,加权平均数 为 9.05 元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9.05 元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 数为 9.05 元 / 股。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1 、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 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 . 05 元 / 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16. 4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 2 ) 2 2 . 0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 、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 汽车 制造业( C 36 ) ”。截止 2017 年 4 月 10 日 ( T - 4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2.24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 7 年 4 月 10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015年每股收益 2015年市盈率 002662 京威股份 18.95 0.6000 31.58 300100 双林股份 27.95 0.6000 46.58 002048 宁波华翔 23.33 0.2200 106.05 000700 模塑科技 8.29 0.6550 12.66 002602 世纪华通 35.57 0.3800 93.61 算术 平均值 58.10 数据来源: WIND 本次发行价格 9 . 05 元 / 股对应的 201 6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 2 . 07 倍,低于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3 、有效报价的确认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方式,在按照 剔除原则剔除之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 的其他条件的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有效报价投资者可以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3,59 2 , 配售对象 5 , 3 9 1 个,对应的拟 申购数量为 4,83 6 , 7 00 万股 。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 网下申购,并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入围申购数 量。 (二)网下申购 1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 ( T 日) 9:30 - 15:00 。参与网下申购 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 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须 为其 初步 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 。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网下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 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 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 、配售对象应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效报价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 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4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 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17 年 4 月 18 日 ( T+2 日)刊登 的《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未能参与网下申购,发行人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 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并将在 2017 年 4 月 18 日 ( T+2 日)刊登的《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获配应缴款情况、 网下申购款项的缴付要求。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 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网下认购款项缴纳 2017 年 4 月 18 日 ( 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海南钧达 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股 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T+2 日 16:00 前到账, 该日 16: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1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2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 1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 2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 3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 B001999906WXFX002 865”,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 4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 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 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 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 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可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各配售对象的到账情况;网 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下电子平台查询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 - 服务支持 - 业务资料 - 银行账户 信息表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 查询 ,并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站公 布的最新账户为准。 4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 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 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的 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 海南 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 、若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 购款金额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 ( T+3 日)向配售对象退还 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有 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7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 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重要事项 1 、 律师见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 、 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 以上(含 5% ),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2017 年 4 月 14 日 (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 内( 2017 年 4 月 14 日 ( T 日)上午 9:15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将 1, 200 万股“ 钧达股份 ”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以 9 . 05 元 / 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三)参与对象 1 、 2017 年 4 月 12 日 (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 1 万 元以上(含 1 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 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 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管理的 产品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四)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 、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 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 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 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 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1 2 ,000 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 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7 年 4 月 12 日 ( T - 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上述市值 可同时用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 ( T 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 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 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17 年 4 月 12 日 ( T - 2 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 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 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 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 有市值的计算。 4 、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参与本次网上发行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 均为无效申购。 5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五)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7 年 4 月 12 日 ( T - 2 日)前 20 个交 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 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 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 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在申购时间内(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 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 者通 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 ( 1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不需进行摇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 2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 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5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7 年 4 月 14 日 ( 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 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 年 4 月 17 日 (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 ( T+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 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 年 4 月 17 日 ( T+1 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 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 ( T+2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 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六)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4 月 18 日 ( T+2 日)公告的《 海 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 务 。 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 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 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七)放弃认购股份的处理方式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应于 T + 3 日 8:30 - 15:00 ,通过 D - COM 系统将其 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 T+3 日 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 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 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票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 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数量。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则中止本次发行;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 纳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70%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 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 2017 年 4 月 20 日 ( T+4 日)刊登的《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 、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 部分后,剩余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3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 、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5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6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 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发行不 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联系人: 张先宇 联系电话: 0898 - 66802555 2 、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 - 6 层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 电话: 010 - 66568351 、 66568353 发行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附表 1 : 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元)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黄天火 黄天火 13.40 900 高价剔除 2 吴彩银 吴彩银 9.06 900 高价剔除 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9.06 900 高价剔除 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9.06 900 高价剔除 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欣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9.06 900 高价剔除 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9.06 900 高价剔除 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欣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9.06 900 高价剔除 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9.06 900 高价剔除 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9.06 900 高价剔除 1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9.06 900 高价剔除 1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五组合(海富通 基金受托管理) 9.06 900 高价剔除 1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9.06 900 高价剔除 1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9.06 900 高价剔除 14 汪燕 汪燕 9.05 230 有效 15 张理楚 张理楚 9.05 230 有效 16 陈剑栋 陈剑栋 9.05 230 有效 17 梁金成 梁金成 9.05 230 有效 18 温琦 温琦 9.05 230 有效 19 宣航 宣航 9.05 230 有效 20 郭臣英 郭臣英 9.05 230 有效 21 熊冰 熊冰 9.05 230 有效 22 陆忠明 陆忠明 9.05 230 有效 23 李汉贞 李汉贞 9.05 230 有效 24 杨灿阳 杨灿阳 9.05 230 有效 25 何学忠 何学忠 9.05 230 有效 26 马晓兰 马晓兰 9.05 230 有效 27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9.05 230 有效 28 蒋靖 蒋靖 9.05 230 有效 29 俞小玲 俞小玲 9.05 230 有效 30 朱柏铨 朱柏铨 9.05 230 有效 31 新疆动能东方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 新疆动能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9.05 230 有效 32 汪杰宁 汪杰宁 9.05 230 有效 33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金麒麟核心优势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9.05 400 有效 34 黄慧娟 黄慧娟 9.05 500 有效 35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 限公司 广发金管家法宝量化多策略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9.05 500 有效 3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研究优选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05 600 有效 37 林卫东 林卫东 9.05 650 有效 38 范坤 范坤 9.05 820 有效 39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 9.05 830 有效 40 许豪平 许豪平 9.05 830 有效 41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中铁信托2号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 9.05 860 有效 42 林秉相 林秉相 9.05 860 有效 43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王跃林 9.05 880 有效 44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黄明松 9.05 880 有效 45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杨廷栋 9.05 880 有效 46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华泰价值新盈32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9.05 880 有效 47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华泰价值稳进郑州2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9.05 880 有效 48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华泰价值稳进郑州1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9.05 880 有效 49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华泰价值新盈10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9.05 880 有效 50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华泰价值新盈6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9.05 880 有效 5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华泰价值新盈12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9.05 880 有效 52 陈家兴 陈家兴 9.05 890 有效 53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新乡市凯谊实业有限公司 9.05 890 有效 54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邓烨芳 9.05 890 有效 55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周吉 9.05 890 有效 56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包志方 9.05 890 有效 57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9.05 890 有效 58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杨合岭 9.05 890 有效 59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曹仁贤 9.05 890 有效 60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姚太平 9.05 890 有效 6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徐焕俊 9.05 890 有效 62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刘思川 9.05 890 有效 63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陈虹 9.05 890 有效 64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华泰价值稳进南京1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9.05 890 有效 65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华泰价值新盈8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9.05 890 有效 66 王坚宏 王坚宏 9.05 900 有效 67 王秀荣 王秀荣 9.05 900 有效 68 陶建伟 陶建伟 9.05 900 有效 69 王兴友 王兴友 9.05 900 有效 70 吴滨 吴滨 9.05 900 有效 71 童保华 童保华 9.05 900 有效 72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9.05 900 有效 73 李勃 李勃 9.05 900 有效 74 蔡福水 蔡福水 9.05 900 有效 75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 中欧盛世点石1号单一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 9.05 900 有效 76 陈璇英 陈璇英 9.05 900 有效 77 苏钢 苏钢 9.05 900 有效 78 蔡少芸 蔡少芸 9.05 900 有效 79 罗相全 罗相全 9.05 900 有效 80 张文东 张文东 9.05 900 有效 81 张贤桂 张贤桂 9.05 900 有效 82 蔡少红 蔡少红 9.05 900 有效 83 王家骥 王家骥 9.05 900 有效 84 袁海 袁海 9.05 900 有效 85 肖敏 肖敏 9.05 900 有效 86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保险产品 9.05 900 有效 87 孙益源 孙益源 9.05 900 有效 88 陈建郎 陈建郎 9.05 900 有效 89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定增稳利锦绣2号资产 管理计划 9.05 900 有效 90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丰庆10号资产管理 计划 9.05 900 有效 91 康宁 康宁 9.05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