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招商安元保本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招商 安 元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二零一 七 年 第 一 号) 重要提示 招商安 元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6 年 2 月 14 日《关于准予招商安 元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201 6 】 258 号 文 )注册公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3 月 1 日正式生效。本基 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 金募集的注册审查 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 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 并持有到 期的投资者提供保本,以及由担保人就本基金的保本义务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 或由保本义务人承担保本偿付责任,但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 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 之日后的 45 日 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3 月 1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设立日期: 2002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电话:( 0755 ) 8319 9596 传真:( 0755 ) 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 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100 号文批 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 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 RMB100 , 000 , 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RMB210 , 000 , 000 元)。 2007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 %、 10 %、 10 %及 3.4% 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 %的股权。上述股 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的 3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 ING Asset Managem ent B.V.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 2013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074 号文批复 同意,荷兰投资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6% 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 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 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 权的 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6 )。 2006 年 9 月 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396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 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年 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 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97 年 5 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 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3 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 2001 年 12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2007 年 3 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 2007 年 6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招商 银行常务副行长, 2016 年 3 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 并于 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 Citigroup (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兼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 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 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硕士研究生, 22 年法律从业经历。 1994 年 8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中国北方 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 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新加 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 国法律顾问。 1999 年 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9 年 9 月至今兼 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6 年 4 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2016 年 12 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 2016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 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 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 ( 原中信实业银行 )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 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 ( 联办 ) 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联办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 26 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和 Ernst & Young , 1995 年 4 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 计师事务所, 2015 年 9 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 人。 2016 年 8 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 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 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 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 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 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安华,男,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硕士学位。 1984 年 8 月至 1986 年 8 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 1989 年 10 月至 1992 年 10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 师; 1992 年 10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 员; 1995 年 1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职于加拿大皇家银行; 2001 年 3 月至 2009 年 4 月,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 部副总经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2004 年 12 月至 2010 年 4 月,兼任招商轮船董事; 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兼任招商银行董事; 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4 月兼任招商证券董事。 2009 年 5 月任招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2011 年 10 月起任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 究生。 1997 年 2 月加入招商银行, 1997 年 2 月至 2006 年 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6 年 6 月 至 2007 年 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 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 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 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6 年 1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 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 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 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 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 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 学货币银行学硕士。 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 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于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 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 年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常 务副总经理兼招商 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 计师; 1998 年 3 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 1999 年 11 月加入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及证券研究工作; 2000 年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 2008 年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2 年加入广发证 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 从事风险管理工作; 2004 年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男,硕士, 2002 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 200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 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 ( 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 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男,硕士, 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 2001 年 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 2003 年 2 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 年加入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 、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张韵,女,研究生硕士。 2012 年 9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 经理助理; 20 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 管理时间 : 2015 年 10 月 9 日至今 )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管理时间 : 2016 年 1 月 8 日至今 ) 、招商安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管理时 间 : 2016 年 3 月 1 日至今 ) 、招商增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管理时间: 2016 年 6 月 3 日至今 )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管理时间 : 2016 年 11 月 4 日 至今 ) 、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管理时间 : 2016 年 12 月 6 日至 今 ) 、招商兴华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管理时间 : 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今 ) 及招商丰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管理时间 : 2017 年 3 月 1 日至今 )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 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交易 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中国银行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 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 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 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534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500 只, QDII 基金 34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755 ) 83196437 传真:( 0755 ) 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座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 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 021 ) 38577378 联系人:秦向东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楼 电话:( 0755 ) 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 险大厦 B 座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 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 021 ) 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A3 单元 3 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 0755 )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 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 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 83196223 传真:( 0755 ) 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5、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 95511 - 3 传真:( 021 ) 50979507 联系人:黄炫 6、 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574 - 87050038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任巧超 7、 代销机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 0411 - 82356695 传真: 0411 - 82356594 联系人:朱珠 8、 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 0769 - 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9、 代销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10、 代销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 95541 传真: 022 5831 6569 联系人:陈玮 11、 代销机构: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 020 - 80629066 联系人 : 刘文红 网址: www.yingmi.cn 12、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13、 代销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 路东 2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 - 28829790 传真: 0571 - 26698533 联系人:韩松志 14、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400 - 821 - 5399 传真:( 021 ) 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15、 代销机构: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电话:( 021 ) 58870011 传真:( 021 ) 68596916 联系人: 张茹 16、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400 - 1818 - 188 传真: 021 - 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17、 代销机构: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 0571 - 88911818 传真: 0571 - 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18、 代销机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 021 - 20665952 传真: 021 - 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19、 代销机构: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 400 - 046 - 6788 传真: 021 - 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20、 代销机构: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 400 - 068 - 1176 传真: 010 - 56580660 联系人 : 于婷婷 21、 代销机构: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 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 400 - 166 - 1188 传真: 010 - 83363072 联系人 : 文雯 22、 代销机构: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 0755 - 83999913 传真: 0755 - 83999926 联系人 : 陈勇军 23、 代销机构: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层 4609 - 10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 400 - 021 - 8850 联系人 : 余永健 网址: www.harvestwm.cn 24、 代销机构: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 400 - 8213 - 999 联系人 : 陈云卉 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25、 代销机构: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 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 400 - 921 - 7755 联系人 : 王淼晶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26、 代销机构: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400 - 893 - 6885 联系人 : 盛海娟 网址: http://www.qianjing.com/ 27、 代销机构: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 路 58 号 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 010 - 62675369 联系人 : 付文红 网址: http://www.xincai.com/ 28、 代销机构: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 025 - 66996699 - 887226 联系人 : 王锋 网址: http://fund.suning.com 29、 代销机构: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电话: 400 - 684 - 0500 联系人 : 陈广浩 网址: www.ifastps.com.cn 30、 代销机构: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 4000 - 618 - 518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 http://www.ncfjj.com/ 31、 代销机构: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法定代表人:王延富 电话: 400 - 821 - 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 http://www.520fund.com.c n/ 32、 代销机构: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 400 - 820 - 5999 联系人:陈媛 网址: www.shhxzq.com 33、 代销机构: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 400 - 619 - 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 http://www.fundzone.cn 34、 代销机构: 天津 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 - 124 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 400 - 111 - 0889 联系人:郭宝亮 网址: www.gomefund.com 35、 代销机构: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 - 1 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电话: 400 - 799 - 9999 联系人:贺杰 网址: http://jr.tuniu.com 36、 代销机构: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 400 - 810 - 5919 联系人:张旭 网址 : www.fengfd.com 37、 代销机构: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 400 - 6767 - 523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 www.zzwealth.cn 38、 代销机构: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 : 400 - 818 - 8866 联系人:尚瑾 网址: www.gscaifu.com 39、 代销机构:上 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 400 - 820 - 5369 联系人:吴鸿飞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40、 代销机构: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 400 - 876 - 5716 联系人:茅旦青 网址: www.cmiwm.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浩 电话:( 0755 ) 83196445 传真:( 0755 ) 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担保人 名称: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长安兴融中心 4 号楼 3 层 03B - 03G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长安兴融中心 4 号楼 3 层 03B - 03G 法定代表人: 马力 成立日期: 1997 年 12 月 5 日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2308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 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 ;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投资 。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 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 51150298 传真: 021 - 51150398 经办律师: 廖海、刘佳 联系人: 刘佳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 021 - 6141 8888 传真: 021 - 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 、 吴凌志 联系人:陶坚 四 、基金名称: 招商 安 元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类型: 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保本 1 、保本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基 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该差额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 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 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 本周期 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 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基金管理人、担保人或保 本义务人根据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将该差额支 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 转出的基金份额或者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基金份额不 适用本条款。 认购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 持 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 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 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 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 的资产净值。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可赎回金额、保本金额、保本赔付差额 。 对于基金持有人多次认购 / 申购、赎回的情况,以后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 。 2 、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最长为三年。 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最长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 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 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日起最长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 无该对应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 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 3 、适用保本条款 的情形 ( 1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份额、或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 2 )对于前条所述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转型为“招商安 元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 4 、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 1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 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 本周 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 3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 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 4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 5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 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6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 7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 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 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 8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 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 七、基金的保证 (一) 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 、本基金为认购本基金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认购保本金额为在第一个 保本周期内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利息之 和。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认购保本金额。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 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21 亿元人民币。 2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 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 红款项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该差额即为保本赔付差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与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可赎回金额及保本赔付差额。 3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 计算的 认购保本金额。 4 、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如无特别指明,保本周期即为本基金第一个 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或达到目标收益率后的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 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一般最长每三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 个保本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最长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 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二)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三) 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本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 (四) 除外责任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 、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 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不低于认购保本金额;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3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 的基金份额; 4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 意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 6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人 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 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 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 (五) 责任分担及清偿程序 1 、在发生保本赔付(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的可 赎回金额与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 本金额)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保本赔付差额的支付义务;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赔付差额支 付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 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 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 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支付的代偿款项以及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托管账户 信息 ) 并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赔付款到账日期。 担保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需代偿的金额 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托管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代偿款项支付给基金份额 持有人。担保人将上述代偿金额全额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中后即 为完成了保本义务,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划拨款项。担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逐一进行代偿。代偿款项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 、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 金额与其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 及担保人未履行《基金合同》及本合同上述条款中约定的保本义务及保证责任的,自保本周 期到期后第 21 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争议的 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约定,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请求解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事宜。但 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保证期间内提出 。 (六) 追偿权、追偿程序和还款方式 1 、担保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归还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 全部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按《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所载明金额支付的实际代偿款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向担保人要求代偿的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向担保人要求代偿的金额及担保人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其他金额,前述款项重叠部分不 重复计算)和自支付之日起的相应利息以及担保人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为 代偿追偿产生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 抵押物或质押物的处置费等)和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应自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一个月,向担保人提交担保人认可的还 款计划,在还款计划中载明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并按担保人认可的还款计划归还担保人为 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以及担保人的其他费用和损失(如有)。 前述费用须经基金管理人及担保人事先书面确认后,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相关费用给担保人。 双方就前述还款计划具体内容磋商、讨论花费的时间(具体花费的时间天数以双方当时一致 认可的时间为准)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对担保人还款义务的迟延履行,故计算前述自支付之 日起的利息时应将该等时间合理扣除。基金管理人未能按本条约定提交担保人认可的还款计 划,或未按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 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立即支付上述款项及其他 费用,并赔偿给担保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 (七) 担保费的支付 1 、基金管理人应按本条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 2 、担保费支付方式:担保费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按本条第 3 款公 式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 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尽管有前述约定,基金管理人首次支付担保费应以收到 担保人的《付费账户通知》为前提。担保人于收到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出具 符合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合法发票。 3 、每 日担保费计算公式 = 担保费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7 ‰× 1/ 当年日历天数。 担保费的计算期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解除保证责任之日或保本周期到期日 较早者止,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应计入期间 。 (八)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 八、保本周期到期 (一) 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 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 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 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 的约定,于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变更为非保本的“招商安元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 (二) 保本周期到期的处理规则 1 )到期期间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如本基金转入 下一保本周期,则到期期间为基金管理人公告指定的过渡期内的一个期 限,加上保本周期到 期日在内的一段期间,该期间为五个工作日(自保本周期到期日开始计算);如本基金变更 为“招商安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到期期间的具体起止时间,并提示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内作出到期选择。 2 )在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a. 在到期期间内赎回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b. 在到期期间内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 的其他基金; c. 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根据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d. 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变更后 的“招商安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四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 择部分赎回、部分转换转出、部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4 )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 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 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 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后或转为“招商安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 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5 )在到期期间,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6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过了到期期间以后, 在下一保本周期开始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不能再选择赎回或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 如基金份额持有 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且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基金管理 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如 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且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了继续持有对应的变更后的“招商安元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 7 )在到期期间内(除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 或转换转出时,将自行承担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至赎回或转换转出实 际操作 日(含)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 九 、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保本周期内 通过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力争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并寻求组合资产的稳定增值。 (二)变更后“ 招商 安 元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下简称“招商 安 元 混合基金”) 本基金通过将基金资产在不同投资资产类别之间灵活配置,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为 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十 、投资 范围 (一)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中小企 业私募债等)、国 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本基金将按照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将资产配置于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其中,保本资 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和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 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等,风险资产为 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指期 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 于 40% ;债券、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 (二)变更后“ 招商 安 元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下简称“招商 安 元 混合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 募债、地方 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 95%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 - 3%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十 一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将投资品种分为风险资产和保本资产两类,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 (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以下简称“ CPPI ”)策略。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将 严格遵守保本策略,实现对风险资产和保本资产的优化动态调整和资产配置,力争投资本金 的安全性。同时,本基金通过积极稳健的风险资产投资策略,竭力为基金资产获取稳定增值。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原则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根据类别资产市场相对风险度,按 照 CPPI 策略动态调整保本资产和风险 资产的比例。 根据 CPPI 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 底线的数额)的大小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对保本资产的投资实现 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本 基金对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资产配置具体可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确定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比例。根据保本周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本基 金的最低保本值为投资本金的 100% )和合理的贴现率(初期以三年期金融债的到期收益率 为贴现率),设定当期应持有的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 比例 , 即设定基金价值底线; 第二步,确定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根据组合安全垫和风险资产风险特性,决定安 全垫的放大倍数 —— 风险乘数,然后根据安全垫和风险乘数计算当期可持有的风险资产的最 高配置比例; 第三步,动态调整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并结合市场实际运行态势制定风险 资产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 。 2 、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和个券选择策 略等。 ( 1 )久期策略 根据国内外的宏观经济形势、经济 周期、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经济因素,对未 来利率走势做出准确预测,并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久期的长短。 ( 2 )期限结构策略 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货币市场的供需关系、投资者对 未来利率的预期等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做出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 趋势包括:向上平行移动、向下平行移动、曲线趋缓转折、曲线陡峭转折、曲线正蝶式移动、 曲线反蝶式移动,并根据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预测来决定信用投资产品组合的期限结构,然 后选择采取相应期限结构策略:子弹策略、杠铃策略或梯式策略。 ( 3 )个券 选择策略 投资团队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动等因素,预 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并结合流动性偏好、信用分析等多种市场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 判个券的投资价值。在个券选择的基础上,投资团队构建模拟组合,并比较不同模拟组合之 间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确定风险、收益最佳匹配的组合。 3 、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本基金通过对可转债相对价值的分析,确定不同市场环境 下可转债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 资收益。 此外,在进行可转 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这些 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 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 评估。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 品种。 4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等特点。因此 本基金审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针对市场系统性信用风险,本基金主要通过调整中小企业私募债类属资产 的配置比例, 谋求避险增收。 针对非系统性信用风险,本基金通过分析发债主体的信用水平及个债增信措施,量化比 较判断估值,精选个债,谋求避险增收。 本基金主要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策略;当预期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出现恶化时,采取“尽 早出售”策略,控制投资风险。 另外,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内嵌转股选择权,本基金将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 量研究,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