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恒逸石化:关于投资建设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的公告

时间:2017年04月17日 22:51:0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7-03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抓住己内酰胺产品发展的有利时机,增加己内酰胺产品的市场规模,进而进一
步降低己内酰胺单位运营成本和单位生产成本,增强己内酰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
加己内酰胺产品利润的增长点,根据公司发展和主营业务规划,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恒逸石化”)拟通过合资公司投资建设40万吨/年己内
酰胺扩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用于生产己内酰胺产品。


项目在现有20万吨/年己内酰胺产品稳定生产的基础上,扩建到40万吨/年的生
产能力,分两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完成20万吨/年产能改造成30万吨/年,二期工
程完成30万吨/年产能改造成40万吨/年,项目用地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即现
有20万吨/年生产装置厂区富余用地),预计项目用地面积为254.89亩,总投资额为
人民币247,885万元。


项目投资主体为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己内酰胺
公司”),恒逸己内酰胺公司由恒逸石化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分别持股50%,“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

已于2012年8月一次性建成投产(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合资公司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年
产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生产线全线贯通的公告》)。


本己内酰胺扩能改造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共9名,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己内酰胺扩
能改造项目投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及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主体

项目由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其基本信息
如下:

1、成立时间:2008年01月1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06049462

3、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4、住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农二场)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王松林

7、主营业务:生产:轻质油、X油、硫磺、苯蒸馏残液、双氧水、水煤气、氢
气、环己烷、环己酮;回收:甲苯、叔丁醇、苯、重芳烃(1,2,4-三甲苯)、甲醇(以
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生产:己内酰胺、环己醇、硫酸铵(副
产)、碳酸钠(副产)(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
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9、经查询,恒逸己内酰胺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是恒逸己内酰胺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公用工程设施,在现有20万吨/年己
内酰胺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扩建到4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建设过程分两期工程:一期
工程(“3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技术改造”)采用现有环己烷法苯加氢工艺、氨肟化
工艺、两段重排和多级精制工艺,完成3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技术改造;二期工程
(“40 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改造”)采用新的环己烯法苯加氢工艺以及最新的气相重
排工艺技术,新建10万吨/年的气相重排已内酰胺生产线1条,从而完成40万吨/年
己内酰胺扩能改造。


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47,885万元。项目建成后,恒逸己内酰胺公司将新


增20万吨/年己内酰胺、16万吨/年硫铵及复合肥、碳酸氢钠、环己烷等产品。


恒逸己内酰胺公司在项目投产后完整的运营年度,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563,253万元,预计可实现年利润总额为人民币76,535万元。




(三)项目投资周期

项目经过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计划于2017年正式开工建设,预计于2017年底完
成一期工程(“3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技术改造”),2018年底完成二期工程(“40
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改造”)。




(四)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由恒逸己内酰胺公司自筹,一部分利用企业自有资金,一部分
根据项目进度并结合实际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确保项目建设顺利
实施。




(五)项目许可事项

项目已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于2016年6月21日取得《大江东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大江东发改备﹝2016﹞33号),2016年12月14日取得《危
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浙安监管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6﹞13
号)。




三、项目建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坚持主营业务发展,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
力的战略思维,因此,将会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2、目前,高端己内酰胺产品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己内酰胺产能将增加,将着重提高产品质量,
挖掘高端己内酰胺产品的市场空间,促进产品结构优化,有利于公司稳固行业龙头地
位,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大行业话语权,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
司产业链双轮驱动。


3、恒逸己内酰胺公司依据自己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在现有20
万吨/年己内酰胺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公用工程设施和其它辅助设施,


通过挖潜改造将现有己内酰胺装置的生产能力20 万吨/年扩大到40 万吨/年,同时加
快己内酰胺新技术的工业化进程,使新工艺下的己内酰胺生产更上一个台阶,项目的
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己内酰胺产品的竞争力,符合合资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可进一
步提高合资公司的经济效益。




四、决策程序及后续主要事项

鉴于项目涉及投资额较大,公司前期已就该项目与董事会成员进行了沟通。本议
案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将抓紧项目的各项设计、政府审批及施工准备工作,尽
快开工建设。




五、风险提示

项目完工达产后,公司面临的市场开拓压力更大,也可能存在未来市场情况变化
对经济效益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该项目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项目投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项目投资能提升己
内酰胺的技术改革,提高高端己内酰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满足下游高端产品的原料
需求,提升己内酰胺业务利润的增长,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增
加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项目投
资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浙江巴陵恒逸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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