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合康新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18:31:27 中财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合康亿盛
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64号)核准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5号)同意,合康新能公司于2010年1月采
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3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480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
保荐费人民币5,328.96万元后,实际收到社会公众认缴的投入资金为人民币
97,15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08号”验资报告。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10.77万元。


2、2015年定向增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天涛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24号)批准,公司向何天涛发行


18,620,690股股份、向何天毅发行6,206,896股股份、向何显荣发行6,206,89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8,8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21日止,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遵循价
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86元/股,配售数量24,464,060股,募集
资金额人民币387,999,991.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76,318,957.1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12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5]第02060010号)对资金到位情况予以确认。


(二)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0.0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342.71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6,141.41万元。


2、2016年定向增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

2015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38,800万元,扣除证劵承
销费人民币1,100万元及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8.10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31.9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人
民币15,000万元支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现金对价,使用人民币17,64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交易相关中介费用及发行费等。截止2016年12月31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12.53万元,其中利息
收入共计人民币257.5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
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均按各投资项目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6年期末余额

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01090978000120117007847

73,427,145.66

汉口银行营业部

224011000278678

0.00

合 计

73,427,145.66



注1: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
于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每份存单均有独立的账号,不再分别列示。


注2:汉口银行营业部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康新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
专户。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具体存
放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北京银行亦庄支行

20000003566000008695041

2,829,746.24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7010122000632264

61,295,520.65

招商银行朝阳公园支行

110907921910108

9.51

合 计

64,125,276.40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合康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本
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0年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362.10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中瑞岳华于2010年1月29日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0162号《关于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出的专项审核
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压变频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共节余募集
资金合计人民币6,571.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464.00万元)。项目节余
资金原因包括:公司本着谨慎原则,在满足质量及工艺设计的前提下,不断改
进、优化生产工艺,通过招标等手段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流程,降低了设
备购置及工程建设成本;在生产线设备、研发设备组装建设过程中,随着公司设
备研发水平的提高,优先采取自制或对原石景山厂区设备进行加工改造的方式,
使得研发和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大幅减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
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2012年2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
立董事和本保荐机构发表相关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12-004)。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超募资金--武汉东湖开发区高中低压及防爆变频器生产研发基地项
目使用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1
年1月18日和2011年2月23日审议通过《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调整)》的议
案,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压变频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整体扩充为高中低压
及防爆变频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21,185.00万元调
整为人民币43,276.00万元。


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人民币44,352.61万元,2013年
1月厂房已由政府相关验收部门初步验收并投产。该项目已于2012年10月底施
工完毕并提请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但由于武汉当地其他工程施工事故,相关部门


工作重心转向施工管制,直至2013年1月,公司武汉基地所建厂房通过政府相关
部门初步验收并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原因影响了公司的高中低压及
防爆变频器的生产研发进程;另外一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下行压力的影响,变
频器市场发展增速放缓。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南自新能源40%股权

2011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超募资金
使用计划2》,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竞购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挂牌出让其持有的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自新
能源”)40%股权。该项交易已经完成。


公司2016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3月21日
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拟将持有的南自新能源40%股权转让给国电南
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根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6
年2月19日签发的《裁决书》((2016)京仲裁字第0188号),国电南自将支
付股权转让款6,000万元,利息600万元,折抵后的仲裁费用19.95万元;另外,
国电南自将支付欠付的2015年度的技术服务费190万元。本期确认处置损益
4,263.92万元。


(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张勇及其他股
东拟自愿共同出资新设立内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3,650万元人
民币,其中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出资3,000万元,持股82.19%;张勇及其他股东
合计出资650万元,持股17.81%。2013年12月18日,公司与张勇签署了合作
协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支付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深
圳合康思德电机系统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了颁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东菱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6日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
金收购东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920万元
受让段月好持有的东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2014年1月6日,公司与段
月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支付超募资金人民币
9,920万元,东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目
标股权交割、东菱技术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2014年1月,公司之子公司东菱技术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段月好与公司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段月好向公司转让东菱技术有限公司40%的股份/股权,
在2014至2016年期间公司持有51%表决权,本期间内股权转让方段月好放弃
51%和40%之间的表决权。同时,协议约定了交易的对价调整机制及利润补偿方
案,主要包括:

①段月好承诺以1,600万元作为东菱技术2013年净利润基数,东菱技术
2014年至2016年经调整的审计税后净利润(以审计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和协议约定的减除部分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作为基准
承诺利润,即东菱技术2014年至2016年经调整的审计税后净利润每年不低于上
一年度且三年合计不低于7,625.00万元;

②如2014年至2016年东菱技术经调整的审计税后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低于
20%(含本数),则段月好必须向公司无偿转让其所持有的东菱技术股权进行补
偿。股权补偿及转让的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股权补偿数=(6,988.80万元-
截至2016年期末东菱技术累积实际经调整的审计税后净利润)/6,988.80万元
*40%*补偿当日东菱技术总注册资本额;

③每一年年末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应收账款净额/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得高于45%,以确保东菱技术的盈利质量。如果东菱技术的
该比例低于45%,不作任何扣除;介于45%至50%之间的应收账款净额部分,则
年度实现的承诺利润金额需加计扣除该部分应收账款净额的10%;介于50%至
60%之间的应收账款净额部分,则年度实现的承诺利润金额需加计扣除该部分应


收账款净额的20%;高于60%以上的应收账款净额部分,则年度实现的承诺利润
金额需加计扣除该部分应收账款净额的3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菱技术未完成业绩承诺,2014年度至2016年
度的复合增长率低于20%,公司将获得股权补偿。经计算,公司将获得的股权补
偿数为15,542,509.00股,股权比例为31.09%。根据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
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17]第000115号评估报告,东菱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权益评估值为20,281.79万元,公司获得补偿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为6,305.61万
元。获得股权补偿后,公司持有东菱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比例达71.09%。


(5)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1月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12月28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对于已制定
计划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入使用;对于尚未规
划用户的超募资金,公司将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投资于公司的
主营业务,并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二)2016年定向增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合康新能定向增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
附表2。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
元(包含利息,最终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
时点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对于已制定
计划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入使用;对于尚未规
划用户的超募资金,公司将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投资于公司的
主营业务,并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表”(附表3)。


(二)2016年定向增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
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合康新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康新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2,4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509.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091.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5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
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高压变频器生产
研发基地



33,172.86

33,172.86

0

33,636.86

101.40%

2011/12/31

5,245.7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172.86

33,172.86

0

33,636.86

--

--

5,245.71

--

--

超募资金投向

1、武汉东湖开发区
高中低压及防爆变
频器生产研发基地



21,185.00

43,276.00

0

44,352.61

102.49%

2013/1/10

-1,326.43





2、南京国电南自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



6,000.00

6,000.00

0

6,000.00

100.00%

2011/4/19

4,263.92

不适




3、投资设立深圳合



3,000.00

3,000.00

0

1,600.00

53.33%

2014/2/25

-468.99

不适






康思德电机系统有
限公司





4、东菱技术有限公
司40%股权



9,920.00

9,920.00

0

9,920.00

100.00%

2014/1/22

739.12

不适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0,105.00

62,196.00

0

61,872.61

--

--

3,207.62

--

--

合计

--

73,277.86

95,368.86

0

95,509.47

--

--

8,453.3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武汉东湖开发区高中低压及防爆变频器生产研发基地,由于当地政府的土地竞拍日期迟于原规划时间,导致土地、厂房等基础建设
投资无法实施,后期因雨水过多等原因,影响厂房等外部基建项目施工进展及内外部装修等辅助建设的施工。上述原因总体影响了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已于2012年10月底施工完毕并提请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但由于武汉施工事故,相关部门工作重心
转向施工管制,直至2013年1月,公司武汉基地所建厂房才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初步验收并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原因影
响了公司的高中低压及防爆变频器的生产研发进程;另外一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下行压力的影响,变频器市场发展增速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2010年1月20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4.16元,公司收到社会公众认缴的投入资
金为人民币102,4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10.7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3,537.91万元。

2、2011年2月23日,合康变频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调整)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超募资金43,276.00万元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高中低压及防爆变频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该项目已于2012年10月施工完
毕,2013年1月厂房由政府初步验收并正式投产。2014年8月,合康变频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取得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
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3、2011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竞购国
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让其持有的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自新能源“)40%股权。该项
交易已经完成,2012年上半年,公司收到南自新能源2011年度现金分红款310.10万元。2012年度,南自新能源实现净利润1,507.94
万元,公司确认投资收益428.60万元。2013年度,南自新能源亏损6,344.92万元,公司确认投资损失2,712.55万元。2014年度,
南自新能源亏损3,119.03万元,公司确认投资损失1,422.19万元。2015年度,南自新能源亏损人民币222.71万元,公司确认投资
损失人民币263.84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了联营企业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4、2013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
使用超募资金3,000.00万元出资,与张勇及其他股东新设立合资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超
募资金1,600.00万元的出资,深圳合康思德电机系统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了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6日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东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920万元受让段月好持有的东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2014年1月6日,公司与段月好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支付超募资金人民币9,920万,东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
司、目标股权交割、东菱技术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度东菱技术有限公司实现净
利润人民币739.12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东菱技术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且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复合增长率低
于20%,公司将获得股权补偿。获得股权补偿后,公司持有东菱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比例达到71.09%。


6、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公司将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妥善安排其
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武汉高压变频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调整:
2011年2月23日,合康变频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的议案》,将武汉“高压变频器
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调整为“高中低压及防爆变频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预计投资由21,185.00万元调整为43,276.00万元。该调
整是对原项目在产品线上的横线扩充,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2010年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2,362.10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瑞岳华于2010年1月29日出具了中瑞岳
华专审字[2010]第0162号《关于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出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1月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12月28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募投项目亦庄高压变频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6,107.64万元,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量压缩
各项工程费用支出,另一方面由于公司部分研发及生产设备从原厂房搬迁至新厂房节约了固定资产支出所致。2012年2月13日,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571.64万元(含利息收入464.00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对于已制定计划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投入使用;对于尚未规划用户的超募资金,公司将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并按规定程
序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
在违规情形。





附表2:定向增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8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444.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64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
易之现金对价



15,000.00

15,000.00

10,000.00

15,00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西宁特钢高炉煤气发电工
程EMC项目



6,000.00

6,000.00

0

0

0.00%

--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交易
相关中介费用及发行费等



17,800.00

17,800.00

16,444.96

17,645.00

99.13%

--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38,800.00

38,800.00

26,444.96

32,645.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西宁特钢高炉煤气发电工程EMC项目尚未开始执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1、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包含利息,最终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6,000
万元。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对于已制定计划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投入使用;对于尚未规划用户的超募资金,公司将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并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
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武汉东湖开发区高中
低压及防爆变频器生
成研发基地

武汉东湖开发区高
压变频器生成研发
基地

43,276.00

0

44,352.61

102.49%

2013/1/10

-1,326.43





合计

--

43,276.00

0

44,352.61

--

--

-1,326.4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变更原因:本次项目的变更是在原有高压变频器生产研发项目的基础上加入了中低压变频器和防爆变频器项目的建设相关内容,
是原计划中高压变频器产品线的横向拓展,整体扩充为高中低压及防爆变频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本次变更原因是依托在高压变
频器行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抓住中低压和防爆变频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拓宽市场面,推出新产品,在更多的市场领域
谋求领先优势,强化目前已形成的技术和市场优势,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决策程序:201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超募资金使用
计划1(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共43,276.00万元建设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高中低压及防爆变频器生产
研发基地,新增超募资金投资金额22,091.00万元,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意见。2011年2与23日,公司
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1-00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由于当地政府的土地竞拍日期迟于原规划时间,导致土地、厂房等基础建设投资无法实施,后期因雨水过多等原因,影响厂房等
外部基建项目施工进展及内外部装修等辅助建设的施工。上述原因总体影响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已于2012年10月
底施工完毕并提请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但由于武汉当地其他工程施工事故,相关部门工作重心转向施工管制,直至2013年1月,
公司武汉基地所建厂房才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初步验收并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原因影响了公司的高中低压及防爆变频
器的生产研发进程;另外一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下行压力的影响,变频器市场发展增速放缓。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庞雪梅 程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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