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油资本: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09:24:4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33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584,789.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56号
文《关于核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上


市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757,631,819股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0.81元/股,募集资金用于支
付置入资产现金对价以及对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昆仑银行”)、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
仑金融租赁”)和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
托”)增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99,999,963.39元,
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56,25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8,943,749,963.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年12月28日全部到账。相关事项经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
第1754号”《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募
集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相关方已签署《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
付置入资产现金对价以及对昆仑银行、昆仑金融租赁和昆仑
信托增资。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支付置入资产现金对价

石油济柴

603,617.30

2

向昆仑银行增资

昆仑银行

584,789.00

3

向昆仑金融租赁增资

昆仑金融
租赁

117,674.00

4

向昆仑信托增资

昆仑信托

593,919.70

合计

1,90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则上市公司优先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支付置
入资产现金对价,对于向昆仑银行、昆仑金融租赁和昆仑信
托增资,则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
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及具体投资额,
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
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上市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资本有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向
昆仑银行、昆仑金融租赁增资的具体方式为,上市公司使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向中油资本有限公司增资,中油资本有限
公司再以增资资金对昆仑银行、昆仑金融租赁增资;向昆仑
信托增资的具体方式为,上市公司使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向
中油资本有限公司增资,中油资本有限公司以增资资金对中
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再以增资
资金对昆仑信托增资。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4月19日止,公司全资子
公司中油资本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584,789万元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向昆仑银行增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12304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
况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

募集资金

截至4月19日
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支付置入资
产现金对价

603,617.30

-

-

2

向昆仑银行
增资

584,789.00

584,789.00

584,789.00

3

向昆仑金融
租赁增资

117,674.00

-

-

4

向昆仑信托
增资

593,919.70

-

-

合计

1,900,000.00

584,789.00

584,789.00



本次置换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并无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4,789.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核,且公司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4,789.00万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
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坏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4,789.00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5、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石油
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
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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