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杭叉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17:31:44 中财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杭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
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
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5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
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8,66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7元,共计募集资金109,798.22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4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5,318.22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58.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46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8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
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和国信证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三
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33050161735209988888

700,623,438.36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

1202020229900507287

35,300,000.00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

1202020229900507163

48,700,000.00

活期存款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654165

0.00

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71070122000211294

38,600,000.00

活期存款

合 计



823,223,438.36[注]





注: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82,322.34 万元,其中,包括应付未付的发行
费用 1,736.30 万元和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21.92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的尚未到期的银行定
期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类型

金额

收益起止日期

年利率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定期存款

200,000,000.00

2016/12/30-2017/12/30

按约定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2016/12/30-2017/12/30

2.055%

合 计



230,000,000.00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3,46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198.21[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198.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年产 5 万台电动
工业车辆整机及
车架项目



88,200.00

88,200.00

59,670.00

16,085.28

16,085.28

-43,584.72

26.96

2017 年 12 月







年产 200 台集装
箱叉车项目



6,860.00

6,860.00



14.00

14.00

14.00



[注 2]







年产 800 台智能
工业车辆研发制
造项目



3,530.00

3,530.00



10.00

10.00

10.00



[注 2]







基于物联网和云
计算的集团管控
一体化平台项目



4,870.00

4,870.00

3,708.33

2,088.93

2,088.93

-1,619.40

56.33

2018 年 6 月







合 计



103,460.00

103,460.00

63,378.33

18,198.21

18,198.21

-45,180.1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1、年产 5 万台电动工业车辆整机及车架项目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未达承诺投入金额的原因系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




于项目开工时间,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较少所致。


2、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的集团管控一体化平台项目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未达承诺投入金额的原因系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晚于项目开工时间,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较少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7 日、2017 年 2 月 9 日以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18,198.2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2 月 6 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6 亿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资金在 6 亿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余额(本金部分)为 5.93 亿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公司截至本期末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自有资金 18,198.21 万元,2017 年 2 月 7 日、2017 年 2 月 9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


注 2:该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建设期为 2 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会计师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叉集团2016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杭叉集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叉集团公
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6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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