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厚普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19:03:06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成都市
高新区康隆路555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全
体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4、会议的主持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涛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17年4
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推举江涛先
生、敬志坚先生、廖进兵先生、夏沧澜先生、钟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上述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推举王仁平
先生、吴越先生、李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详见2017
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签署担保协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达”)根据生
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为
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确定,但不超
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详见2017年4月21日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新建的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将投
入使用,该等新建房屋和建筑物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为更科学的核算公司资产,公允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拟对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由25年变更为25-40年;
折旧年限变更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不变,为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开始执行。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5月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555号公司七楼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2017年4月21日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涛,男,1963年11月出生,博士学历。1985至1996年任职于四川省技术监督局;1996
至2004年任成都厚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至2016年任成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成都华气
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87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
东,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95条以及《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
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
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敬志坚,男,1965年4月8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1998年7月至2010年
8月曾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
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先后分管旭光股份的行政、生产、质量和技术;2010年8月至2011年2
月任成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办主任、生产质量总监;2011年2月至2016
年4月任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的生产、质
量、人资工作;2016年4月至今,任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董
事会秘书。


敬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
程》第95条以及《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
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廖进兵,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第三石油机械厂设计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重大项目组组长;中国
石化集团公司江汉石油管理局第三机械厂开发部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经销公司办公室主
任,经销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江汉石油管理局第三机械厂CNG事业部总经理;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科瑞压缩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科瑞
控股集团压缩机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厚普研究院院长,成都华气厚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廖进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
第95条以及《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
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夏沧澜,男,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MBA)。

曾任上海宏联工贸有限公司加贝分公司销售代表;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维修工程师、
技术支持工程师、成都产品维修处经理,菲律宾SCJohnson客服代表、储备经理,成都华气
厚普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LNG成套设备中心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夏沧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
程》第95条以及《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
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钟骁,男,1976年10月2日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7月~2002年1月中国核动力研
究设计院三所技术工程师。2002年1月~2015年10月,历任上市公司高新发展下属成都倍
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工程师、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1月~2017
年3月,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5年10月至今,成都安迪
生测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2017年3月至今,任成都华气厚普机
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厚普研究院副院长兼测控机电技术研究所所长,负责厚普股份测控机电
技术方面的研发工作。


钟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
第95条以及《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所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
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董事的职责要求。





附件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仁平,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7
年10月任职于西南农业大学,为教师;1997年11月至1998年12月任四川会计师事务所注
册会计师;1999年1月至2009年6月任四川君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
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仁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146条、《公司章程》第95条以及《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越,男,1966年出生,四川广安人,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有突出贡献专家、西南财经大学公司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成
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法官指导老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员,成都仲裁委仲裁员,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社会监督员,四川
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其未在其他公司或单位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越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146条、《公司章程》第95条以及《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锦,女,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四川大学历史系学士,中山大学法学博士,曾
在四川大学任教和四川省民族研究所任职,现任四川大学社会发展与西部开发研究院教授。

其未在其他公司或单位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锦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146条、《公司章程》第95条以及《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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