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风股份:关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公告编号:2017-021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风股份”或“公司”)于 2017年 4 月 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简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54号”文核准,2009年 9 月 25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400万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2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2,365.0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570.92万元,业经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广会所验字[2009]第 0800109021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分别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大沥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开 1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 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和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信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301,272,668.75 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 133,455,111.36元,累计购买发展用地 86,254,088.64 元,累计已使用 520,981,868.75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 入)25,795,995.78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存款方式存款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活期存款 16,775,639.07 协议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大沥 支行 活期存款 4,670,815.26 协议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 行 活期存款 3,891,240.58 协议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活期存款 458,300.87 协议存款 合计 25,795,995.78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注 1 节余金额 (含利息) 已支付金额尚需支付金额注 2 核电暖通空调(HVAC) 系统核级/非核级设备国 产化技术改造项目 14,020 14,945 14,794.47 513.75 408.13 2 高效节能低噪型地铁和民 用通风与空气处理设备技 术改造项目 8,637 9,192 8,634.05 463.70 857.27 大型动/静叶可调机翼型 隧道风机技术改造项目 3,280 3,465 3,584.28 99.19 236.94 全性能检测中心和研发中 心技术改造项目 2,813 2,998 3,114.47 0 0.62 合计 28,750 30,600 30,127.27 1,076.64 1,502.96 注 1: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金额是该项目所产生的存款利息投入该项目所致。 注 2:尚需支付金额指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不存在 较大差异,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四、节余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公司 在募投项目完成建设,达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共计 1,502.96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在补充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 户处理。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属于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是在完成募投项目建设的 前提下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 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认为:南风股份上述 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南风 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南风股份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4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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