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平庄能源:2016年年度报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 2017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晓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孙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注:1.如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同时附有相应的警示性陈述, 则应当声明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2.公司 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出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二节中13.2.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两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 续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