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平安: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时间:2017年04月21日 06:16:5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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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318)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
2017年6月16日
(星期五)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廣東省深圳市觀瀾鎮平安金融管理學院平安會堂舉行股
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藉以審議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

作為普通決議案


1.
審議及批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報告。

2.
審議及批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監事會(「監事會」)報告。

3.
審議及批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4.
審議及批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核數師報告及本公司經審核財務
報表。

5.
審議及批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利潤分配方案及建議宣派末期股
息。

6.
審議及批准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中國
核數師及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國際核數師,任期直至下屆股
東週年大會屆滿時止,及授權董事會授權本公司管理層釐定其酬金。

7.
審議及批准選舉歐陽輝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直至第十屆董
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8.
審議及批准汽車之家股份激勵計劃。

– 1 –



作為特別決議案


9.
審議及批准授予董事會一般性授權,以發行、配發及處理不超過本公司已
發行H股20%的新增H股,即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
8.15%,發行
價較基準價折讓(如有)不超過
10%(並非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設定的20%上限),並授權董事會對本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其認為適當
的相應修訂,以反映配發或發行股份後的新股本架構,詳情如下:
「動議


(A)
(a) 在第(c)段以及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有關
規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及中國適用法律和法規的規限下,謹此
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會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
司一切權力以單獨或同時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新增
H股,
並作出或授予可能須行使該等權力的售股建議、協議、購股權
及交換或轉換股份的權利;
(b)
第(a)段的批准應授權董事會於有關期間作出或授出可能於有關
期間屆滿後,行使該等權力的售股建議、協議、購股權及交換
或轉換股份的權利;
(c)
董事會按照第(a)段授予的批准予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或同意有
條件地或無條件地予以配發、發行及處理(不論是否按照購股
權或因其他原因進行)的
H股的總面值不應超過本公司已發行H
股的總面值的
20%,即不超過本決議案通過日期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的8.15%,發行價較基準價折讓(如有)不超過
10%(並非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設定的20%上限),惟按
照(i)供股(定義見下文)或
(ii)根據本公司公司章程任何代替本
公司全部或部份股息的以股代息或類似的配發股份的安排則作
別論;及
– 2 –



(d)
就本特別決議案而言:
(i) 「基準價」指下列價格之較高者:
a.
簽訂相關配售協議或其他涉及建議根據一般性授權
發行H股的協議當日H股的收市價;及
b.
H股於緊接下列最早日期前5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
價:(aa)公佈配售或涉及建議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H
股的建議交易或安排之日;
(bb)簽訂配售協議或其
他涉及建議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
H股的協議之日;
及(cc)訂定配售或認購H股的價格之日。

(ii) 「有關期間」指由通過本決議案起至下列最早時限止期間:
a.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
b.
按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其他適用法律規定本公司須召
開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及
c.
於股東大會通過特別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根據本決議
案給予的授權。

(iii)
「供股」指於董事所釐定的一段期間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
列股東名冊的股份持有人,按彼等當時持有該等股份的比
例公開提呈股份發售的建議(惟就零碎股權或者香港以外
地區的任何法律限制或責任,或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證券
交易所的規定,董事可於必要或權宜時取消若干股份持有
人在此方面的權利或作出其他安排),而以供股形式進行
的售股建議、配發或發行股份應據此予以詮釋。

(B)
授權董事會對本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其認為合適的相應修訂,以反映本
決議案第(A)段第(a)分段規定配發或發行股份後的新股本架構。」
– 3 –



10.
審議及批准關於發行債券融資工具的議案。

作為報告文件


11.
聽取及審閱《公司
2016年度董事履職工作報告》。

12.
聽取及審閱《公司
2016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13.
聽取及審閱《公司
2016年度關聯交易情況和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報
告》。

承董事會命

馬明哲

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中國深圳


2017年4月24日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馬明哲、孫建一、任匯川、姚波、李源祥及
蔡方方;非執行董事為林麗君、謝吉人、楊小平、熊佩錦及劉崇;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胡家驃、斯蒂芬.邁爾、葉迪奇、黃世雄、孫東東及葛明。


– 4 –



附註:


1.
為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的H股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
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至
2017年6月
16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
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在此期間概不辦理任何股份過戶
登記手續。凡於
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
H股股東有權出席是次股東大會。

本公司H股股東如欲出席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而尚未登記過戶文件,須於
2017年5月16日(星
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或之前將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交回本公司
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
券登記有限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過戶登記辦事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
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於
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
A
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

2.
有權出席是次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任
代理人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3.
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任代理人,委任文件須由股東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倘股
東為法人,委任文件須加蓋法人公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倘代表委任表格由股東
的代理人簽署,則授權該代理人簽署代表委任表格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倘代表
委任表格未有任何投票指示,則代理人有權自行酌情投票或放棄投票。代理人亦可就股東大會通知
所載以外而正式於大會上提呈之任何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

4.
H股股東最遲須於是次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
24小時前將代表委任
表格連同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送達
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屆時仍可親身出席是次股東大
會,並於會上投票。

5.
擬親身或委任代理人出席是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應於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或該日之前,將回執
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予本公司於中國或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本公司在中國的主要
營業地點位於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
層(電話:
(86 755) 400 8866 338,傳真:(86 755) 8243 1019/8243 1029)。聯繫人為羅曦先生(電
話:(86 755) 2262 1998)、周蘇洋先生(電話:
(86 755) 2262 6240)及羅璡女士(電話:
(86 755)
2262 6160)。本公司在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電話:
(852)
2980 1888,傳真:(852) 2956 2192)。

6.
是次股東大會預料需時不超過一日。股東(親身或其委任代理人)出席是次股東大會的交通和食宿
費用自理。股東或其委任代理人出席是次股東大會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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