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油资本:关于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时间:2017年04月25日 23:07:45 中财网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
联交易》的要求,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通过查验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财务”)《金
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中油财务的定期财务
报告,对中油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
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995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筹建中油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复〔1995〕267号),同意筹建中
油财务。


2.中油财务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8558M的《营业执照》以及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00591803号《金融许可证》。


3.注册资本:833,125万元,股东构成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333,250

40.00%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66,600

32.00%

3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233,275

28.00%

合计

833,125

100.00




%



4.法定代表人:刘跃珍

5.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A座
8层-12层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
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
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
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
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
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油财务建立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根据其相
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中油财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


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
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
权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
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股东会
决议的其他事项。


中油财务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开股东会,向股
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
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
管理制度;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油财务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一百五十二条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油财务经理层下设信贷业务审查小组、投资业务审查小组,
对总经理负责,分别承担信贷、投资业务的审批决策。中油财务
设立九部一室一所:财务部、信贷部、证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
风险管理部、营业部、审计稽核部、信息发展部、人事劳资部、
总经理办公室、金融与会计研究所。


中油财务已建立相对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
“三会一层”能够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通力
合作,共促发展;各机构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中油
财务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能够保证公司健康稳定运行。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油财务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4年
第5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银
监发〔2006〕9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健康
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评价〔2014〕165号)等相关规定,
建立了完善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检查监督监管体系和内部
控制制度,包括《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办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实施细则》、《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自我测试管理办法》、
《分支机构稽核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


中油财务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授权负责
拟定风险管理政策,监督和评估公司整体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活
动;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北京银监局报告,符合《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控制活动

为有效控制各项风险,中油财务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建立了风


险控制措施,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


1.资金管理

中油财务将流动性风险列为2016年面临的首要风险,采取
各种风险预案,切实化解存款持续下降带来的流动性压力。面对
流动性紧张状况,不断加强资金管理力度,通过优化资产结构配
置提高流动性,确保资金头寸支付。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要密切关注央行货币政策的变化趋势,认真分析好外部
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

二是加强资金计划管理,认真做好每日资金收支计划,既确
保结算和业务用款需要,又努力控制货币资金规模,提高资金效
率;

三是加强同业合作,扩大综合授信规模,努力扩大运营资金
来源渠道和规模。


2.信贷业务控制

中油财务优化贷款结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担保措施,全面
梳理贷款,积极催收,确保按时归还,严控贷款风险。


3.投资业务控制

中油财务投资业务严格实行业务人员、部门负责人、领导逐
级审批。对市场风险采用限额管理,投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可转债均在限额内执行。2016年底,中油财务调整
了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的人员及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了信贷业
务和投资业务审批流程,提高了风险管控能力。


4.内部稽核控制

中油财务信贷、投资、交易等业务均按相关制度履行内部审


批和稽核,由风险管理部设置专人专岗负责相关业务风险审查和
稽核管理。同时,按年制定内部审计、内控测试计划,对重点业
务和重要环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和中油财务操作规定进行检查和测试,全
面控制各类业务风险,保证业务持续依法合规、风险可控。


5.信息系统控制

2016年,中油财务进一步加快系统开发,全面提升电子商
务系统综合业务处理能力,制定了《中油财务公司2016年信息
安全规划》,并根据中油财务信息化建设内控管理要求,落实控
制措施。信息工作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全面提升
中油财务信息系统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油财务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中油财务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在信贷业
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
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
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中油财务在管理
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
在合理水平。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油财务2016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16年12月
31日,中油财务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86.35亿元;存放同
业1,223.84亿元;中油财务实现利息净收入70.00亿元,实现


利润总额89.17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75.24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中油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
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其公司章程,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不
断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16年12
月31日,中油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2016年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10%

17.32%

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67%

3

投资比例

≤70%

65.4%

4

担保余额比例

≤100%

0

5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32%



注:中国银监会和北京银监局对该指标实施分级监管,拆入
资金比例为境内口径;投资比例扣除货币市场基金。


四、关联方存贷款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中油
财务的存款余额为16,789,215.77万元,贷款余额(含保函)为
1,635,434.00万元;中油资本的其他关联方(指中石油集团所控
制的关联企业)在中油财务的存款余额为6,166,983.43万元,


贷款余额(含保函)为17,517,116.92万元。


本公司在中油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油
财务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中油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
证公司在中油财务存款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中油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中油财务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
好地控制风险;

(三)未发现中油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规定的情形,中油财务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
条的规定要求。


(四)中油财务2016年度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中油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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