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油资本:关于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 联交易》的要求,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通过查验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财务”)《金 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中油财务的定期财务 报告,对中油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 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995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筹建中油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复〔1995〕267号),同意筹建中 油财务。 2.中油财务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8558M的《营业执照》以及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00591803号《金融许可证》。 3.注册资本:833,125万元,股东构成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333,250 40.00%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66,600 32.00% 3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233,275 28.00% 合计 833,125 100.00 % 4.法定代表人:刘跃珍 5.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A座 8层-12层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 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 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 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 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 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油财务建立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根据其相 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中油财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 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 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 权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 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股东会 决议的其他事项。 中油财务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开股东会,向股 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 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 管理制度;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油财务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一百五十二条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油财务经理层下设信贷业务审查小组、投资业务审查小组, 对总经理负责,分别承担信贷、投资业务的审批决策。中油财务 设立九部一室一所:财务部、信贷部、证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 风险管理部、营业部、审计稽核部、信息发展部、人事劳资部、 总经理办公室、金融与会计研究所。 中油财务已建立相对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 “三会一层”能够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通力 合作,共促发展;各机构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中油 财务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能够保证公司健康稳定运行。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油财务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4年 第5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银 监发〔2006〕9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健康 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评价〔2014〕165号)等相关规定, 建立了完善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检查监督监管体系和内部 控制制度,包括《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办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实施细则》、《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自我测试管理办法》、 《分支机构稽核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 中油财务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授权负责 拟定风险管理政策,监督和评估公司整体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活 动;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北京银监局报告,符合《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控制活动 为有效控制各项风险,中油财务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建立了风 险控制措施,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 1.资金管理 中油财务将流动性风险列为2016年面临的首要风险,采取 各种风险预案,切实化解存款持续下降带来的流动性压力。面对 流动性紧张状况,不断加强资金管理力度,通过优化资产结构配 置提高流动性,确保资金头寸支付。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要密切关注央行货币政策的变化趋势,认真分析好外部 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 二是加强资金计划管理,认真做好每日资金收支计划,既确 保结算和业务用款需要,又努力控制货币资金规模,提高资金效 率; 三是加强同业合作,扩大综合授信规模,努力扩大运营资金 来源渠道和规模。 2.信贷业务控制 中油财务优化贷款结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担保措施,全面 梳理贷款,积极催收,确保按时归还,严控贷款风险。 3.投资业务控制 中油财务投资业务严格实行业务人员、部门负责人、领导逐 级审批。对市场风险采用限额管理,投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可转债均在限额内执行。2016年底,中油财务调整 了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的人员及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了信贷业 务和投资业务审批流程,提高了风险管控能力。 4.内部稽核控制 中油财务信贷、投资、交易等业务均按相关制度履行内部审 批和稽核,由风险管理部设置专人专岗负责相关业务风险审查和 稽核管理。同时,按年制定内部审计、内控测试计划,对重点业 务和重要环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和中油财务操作规定进行检查和测试,全 面控制各类业务风险,保证业务持续依法合规、风险可控。 5.信息系统控制 2016年,中油财务进一步加快系统开发,全面提升电子商 务系统综合业务处理能力,制定了《中油财务公司2016年信息 安全规划》,并根据中油财务信息化建设内控管理要求,落实控 制措施。信息工作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全面提升 中油财务信息系统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油财务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中油财务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在信贷业 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 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 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中油财务在管理 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 在合理水平。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油财务2016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16年12月 31日,中油财务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86.35亿元;存放同 业1,223.84亿元;中油财务实现利息净收入70.00亿元,实现 利润总额89.17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75.24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中油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 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其公司章程,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不 断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16年12 月31日,中油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2016年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10% 17.32% 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67% 3 投资比例 ≤70% 65.4% 4 担保余额比例 ≤100% 0 5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32% 注:中国银监会和北京银监局对该指标实施分级监管,拆入 资金比例为境内口径;投资比例扣除货币市场基金。 四、关联方存贷款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中油 财务的存款余额为16,789,215.77万元,贷款余额(含保函)为 1,635,434.00万元;中油资本的其他关联方(指中石油集团所控 制的关联企业)在中油财务的存款余额为6,166,983.43万元, 贷款余额(含保函)为17,517,116.92万元。 本公司在中油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油 财务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中油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 证公司在中油财务存款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中油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中油财务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 好地控制风险; (三)未发现中油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规定的情形,中油财务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 条的规定要求。 (四)中油财务2016年度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中油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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