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红塔盛世: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1号)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 1号)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4日证监许可【2014】658号文注册募集。本 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4年 9月 18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 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 的主要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 债券收益率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新股价格波动风险等市场风险, 此外,还包括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其中,本基 金由于自身的投资策略与具体投资对象,还包括量化风险和特殊投资品种风险 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 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自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 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 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三年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后,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 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3月 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 2016年 12月 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年 4月 13日复核了本次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2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27 六、基金的募集 ...........................................................................................................................................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4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8 九、基金的投资 ...........................................................................................................................................39 十、基金的业绩 ...........................................................................................................................................61 十一、基金的财产 .......................................................................................................................................6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6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73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8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9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9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4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1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7 二十四、备查文件 .....................................................................................................................................118 1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红 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红塔红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红塔红土盛世普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起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3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红塔红土基金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4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红塔红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日/天:公历日 32、月:公历月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5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53、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 5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5、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募集、募集资 金中发起资金不少于规定金额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开 放式基金 56、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 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 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7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号智慧广场 A座 801 法定代表人:饶雄 设立日期: 2012年6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2】64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国婧 联系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33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 8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2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独立董事三名。 饶雄先生,董事长。工学博士,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 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投资总监、副总裁、党委委员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安平先生,副董事长。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1985年参加工作,曾任 西北工业大学教师、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长、下属公司总经理、西安市商 业银行处长、西安信息港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杜凤超先生,副董事长。工学硕士、MBA,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3年参 加工作,曾任北方工业大学讲师,1997年加入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现任北京市华 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华远西单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董 事长,北京华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华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京华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华远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山釜餐厅有 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远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北京华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远大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刘辉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 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云南烟草兴 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海基 9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现 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凌先生,董事。研究生,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体改委主 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综合 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督察长,深圳市红塔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夏先生,董事。工学硕士、金融学博士,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深圳国际高新技术 产权交易所总裁助理、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副主任等;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乐波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上 海交通大学教师、广联(南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明申公司、特能公司 等多家企业董事、上海新华闻投资公司、上海中泰信托投资公司任副总裁、总经济 师等;现任上海特能市场推广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世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西 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曦林先生,独立董事。民商法学博士,执业律师; 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江 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法律与监管 部总经理、汉唐证券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红塔红 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晖先生,独立董事。国际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南工业大 学(现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湖南先锋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管理总部副 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董事长秘书兼总裁办副主任、 10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资产管理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兼北京地区总 经理等;现任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暨中国国际扶贫基金会理事会财务顾问,红 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 徐骥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经济师;2011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市华远集 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北京华 远典当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审贷会成员,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王靖女士,职工监事。会计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6年参加工作,曾任西南 证券深圳福强路营业部会计、深圳市汉鼎投资公司财务主管、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部财务主管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红塔红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饶雄先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责 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及投资 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总 监、副总裁、党委委员等,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辉先生: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 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云南烟草兴云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现任红塔 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凌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体改委主任科员、 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综合处负责人、 11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督察长,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王园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经济师;1991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 省粮食局办公室秘书、四川省川粮开发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重庆国投深圳证券部 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西南证券深圳福强营业部副总经理、西北证券广州营业部总 经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耀: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CFA(美国 注册金融分析师)。近 10年证券、基金工作经历,历任诺安基金交易员、中国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交易员,具有丰富的大资金运作交易经验。现任职公司投资部,为公 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赵耀先生具有多年证券行业交易、研究、投资领域工作实战经历,是深圳市地 方级领军人才,具有深厚的证券研究功底,良好的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 精通于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对大类资产配置、通过行为金融学对市场投资者行为的分 析以及通过价值分析对个股的挖掘。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刘辉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 罗薇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赵耀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林睿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超明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2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报、半年报和年度基金报告; 7、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 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13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 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 原则; 2、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律规 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 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3、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 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4、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 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 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5、不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财产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 不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控制目标 (1)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2)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5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4)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 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减轻或规避各种风险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干扰。 2、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 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风险控制的建 立和执行部门;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不能存 在任何例外,公司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 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3、风险控制体系 (1)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16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由四个不同层次的制度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公司章程、 内部控制大纲;第二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次是部门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次是各项业务规则。 (2)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的组织,主要是通过董事会下设的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来实现的。 ①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自有资产的运作的 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金资产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 估;对公司内控机制、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方案提交董事会。 ②督察长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 行内部监察、稽核;就以上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经营管理层通报并提出 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发现公司的违规行 为,应立即向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各职能部门对 经营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①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全面 性、审慎性和适时性;评估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的状况;审议基金投资的风险评估 与绩效分析报告;评估公司业务授权方案;审议业务合作伙伴(如席位券商、交易 对手、代销机构等)的风险预测报告;审议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营销渠道 等的风险评估报告;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解决方 案;界定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责任;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 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②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在督察长的领导下,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编写、修订工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17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调查基金及 其他类型产品的异常投资和交易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 规咨询、合规培训、离任审查等工作。 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各 业务部门作为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业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 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 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 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 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 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 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 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 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 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 18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一定的风险权限额 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交易部完成;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 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易部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 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 对和存档保管;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 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 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 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方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董事 会负责。督察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列席公司任何相关 会议,调阅公司任何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被督察部门对所提出的问题提供有关材 料和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行使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报告权和监督权。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 19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订了监察稽核工作的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 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 活动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具 有明确的内控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的独立 进行,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 经理、投资经理分开,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 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 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 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 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算机 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 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 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 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20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基金管理人承诺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 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时间:1987年 12月 22日 注册资本:14,308,676,139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8】1037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1、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 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 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2年 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 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 58%的股份,为平安银行 21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6年 6月,平安银行在职员工 38,600人,通过全国 58家分 行、1037家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平安银行资产总额 28,009.83亿元,较年初增长 11.72%; 各项存款余额 18,983.48亿元,较年初增长 9.48%,增速居同业领先地位,市场份 额稳步提升;各项贷款(含贴现)13,580.21亿元,较年初增长 11.67%;营业收入 547.69亿元,同比增长 17.59%;准备前营业利润 361.56亿元,同比增长 28.26%; 净利润 122.92亿元,同比增长 6.10%;资本充足率 11.82%,满足监管标准。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 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外包业务中心 8个处室, 目前部门人员为 60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册 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 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年 7月至 1993年 2 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3年 3月至 1993年 7月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任客户经理;1993年 8月至 1999年 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 理、行长助理;1999年 3月-2000年 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 2000 年 2月至 2001年 7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理;2001年 8月至 2003 年 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年 3月至 2005年 4月在招行武 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2005年 5月至 2007年 6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 任行长;2007年 7月至 2008年 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 2008 年 2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 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 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年 12月任平 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年 5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 持工作);2015年 3月 5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22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 8月 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 2016年 12月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 5.46万亿,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共 81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 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财富金 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 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一号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 金、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安鑫宝 1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 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 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 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盈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鼎信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荣欢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23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 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 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 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盛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 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隆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金 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泰 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睿智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 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 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24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托 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 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 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 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 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 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 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 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 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 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25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 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 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6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号智慧广场 A座 801 法定代表人:饶雄 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15 联系人:黄镜然 客服电话:4001666916 公司网站:www.htamc.com.cn 2、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客服电话:95511转 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3、代销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红塔大厦 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红塔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高国泽 客服电话:400-871-8880 网址:www.hongtastock.com4、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5、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刘玉静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6、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7、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楼、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楼、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8、代销机构: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zxwt.com.cn 29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代销机构: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95538.cn10、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1、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陈炽华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30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代销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刘阳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13、代销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崔成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14、代销机构: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三路 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 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15、代销机构: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1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付勇斌 客服电话:4008588588 公司网站:www.pyfund.cn 16、代销机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17、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陈猛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18、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2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19、代销机构: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https://www.zlfund.cn/ 20、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21代销机构: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33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22、代销机构: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层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 fund.bundtrade.com23、代销机构: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江梦莹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24、代销机构: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 1501-1504 34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客服电话:0592-3128888 网址:www.xds.com.cn25、代销机构: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张鹏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fund.10jqka.com.cn26、代销机构: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27、代销机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35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何雪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28、公司名称: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区 4楼 A506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29、公司名称: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30、公司名称: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 A栋 11层 1101-02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北东方科技大厦 18楼 36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31、公司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 室-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32、公司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33、公司名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号 法定代表人:旃绍平 客服电话:0877-96522 37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 www.yxccb.com.cn34、公司名称: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号智慧广场 A座 801 法定代表人:饶雄 联系人:许艺然 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33(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38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吴翠蓉、乌爱莉 联系人:吴翠蓉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 2014年 7月 4日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4】658号文(《关于核准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注册募集。 (二)基金的类别 39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六)募集期及募集结果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4年 8月 18日至 2014年 9月 12日,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基金募集期共募集有效认购份额 148,991,572.63份,利息结转份额 13,124.13 份,合计 149,004,696.76份,募集户数为 1291户。 (七)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下限、持有期限下限 基金管理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年 9月 18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 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 基金继续存续的,出现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40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如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变更或补充 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41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28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本基金已于 2014年 9月 18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 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 人交付款项,申购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 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9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 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 回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 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 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 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 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 2、对于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 金余额不足 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 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 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 购金额和赎回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0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申购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3、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和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 M)申购费率 M<100万 0.8% M≥100万按笔收取, 1000元/笔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赎回费率 31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6个月 0.50% 6个月 ≤Y<1年 0.20% 1年≤Y<2年 0.10% Y≥2年 0 注:1年指 365天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 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 金赎回费率。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2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位,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1:假定 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元,某投资人本次申购本基金 50万元, 对应的本次申购费率为 0.8%,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0÷(1+0.8%)=496,031.75元 申购费用=500,000-496,031.75=3968.25元 申购份额=496,031.75/1.056=469,727.04份 即:投资人投资 5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元, 可得到 469,727.04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来计算,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 2位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33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例 2: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20天,假设赎回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元,对应的本次赎回费率为 0.75%,则其可得到的赎回 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12,500元 赎回费用=12,500×0.75%=93.75元 净赎回金额=12,500-93.75=12,406.25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20天,假设赎回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406.25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发售在外的该类 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 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不迟于 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1、投资人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 人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 T+2日起(含该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额。 2、投资人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 人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 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4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务的办理。 (十一)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时; 3、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35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