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电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罗国芳)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 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作用。现将2016年度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情况如下: 罗国芳: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 级会计师。历任宁波市财政税务学校教师、宁波市国税局直属的宁波明州会计师事 务所副所长、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 理事、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届监事会外部 监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宁波分所所长,宁波东海 银行外部监事,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 姓名 是否 独立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 亲自 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数 委托 出席 次数 缺 席 次 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罗国芳 是 8 8 0 0 0 否 6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16年度,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凡是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实现对事项详情进行了解、认真审核,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查,提出了本人的 意见和建议。本人适时了解公司动态,听取公司经营部门有关生产经营、资产交易、 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 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会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 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董监高薪酬等一系列重 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 2016年度,本人对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及时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经 营和管理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此外, 本人日常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关注客观环境和市场变化 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本年度 ,本人还依据规定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时间 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1 2016年1月12日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同意 2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 同意 3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电缆有限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同意 4 2016年4月14日 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事项 同意 5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 期事项 同意 6 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同意 7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8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同意 9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0 2016年7月4日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 事前认可 1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 东回报规划》事项 同意 12 2016年8月3日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事 项 同意 13 2016年8月31 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同意 14 2016年9月19日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 表、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同意 以上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人均依据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 并结合调查询证的结果,客观独立地作出。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16年度参加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4月14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 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 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6年8月3日召开了 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关于确认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的议案》;4、2016年10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6年度参加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2016年1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7年,本人将继续尽职尽责,审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增 强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观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 通,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罗国芳 2017年4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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