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电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罗国芳)

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4:07:44 中财网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
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作用。现将2016年度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情况如下:

罗国芳: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
级会计师。历任宁波市财政税务学校教师、宁波市国税局直属的宁波明州会计师事
务所副所长、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
理事、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届监事会外部
监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宁波分所所长,宁波东海
银行外部监事,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

姓名

是否
独立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亲自
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委托
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罗国芳



8

8

0

0

0



6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16年度,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凡是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实现对事项详情进行了解、认真审核,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查,提出了本人的
意见和建议。本人适时了解公司动态,听取公司经营部门有关生产经营、资产交易、
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


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会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
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董监高薪酬等一系列重
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


2016年度,本人对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及时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经
营和管理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此外,
本人日常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关注客观环境和市场变化
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本年度 ,本人还依据规定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时间

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1

2016年1月12日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同意

2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

同意

3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电缆有限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同意

4

2016年4月14日

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事项

同意

5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
期事项

同意

6

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同意

7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8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同意

9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0

2016年7月4日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

事前认可

1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
东回报规划》事项

同意




12

2016年8月3日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事


同意

13

2016年8月31

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同意

14

2016年9月19日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
表、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同意



以上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人均依据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
并结合调查询证的结果,客观独立地作出。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16年度参加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4月14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
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
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6年8月3日召开了
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关于确认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的议案》;4、2016年10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6年度参加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2016年1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7年,本人将继续尽职尽责,审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增
强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观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
通,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罗国芳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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