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普顿: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4:13:31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7-09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6号文件核准,康普顿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并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2016年3月25日,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8,250,000.00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34,216,9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033,050.00元。


(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4,033,05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79,352,168.51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50,497,042.7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513,406.82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95,697,245.5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光大证券
于2016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
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专 户 银 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802130200820686

10,589,866.72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77120188000128770

26,377,178.5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69050154740007052

18,246,301.7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532904749210188

40,483,898.58

合 计



95,697,245.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或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7)第000131
号)认为:康普顿《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康普顿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康普顿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康普顿披露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
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一、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403.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984.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984.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




20,642.01

20,642.01

19,630.55

19,630.55

95.10

2016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3,402.90

3,402.90

1,629.71

1,629.71

47.89

2016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38.40

4,338.40

1,724.66

1,724.66

39.75

2016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
项目



4,020.00

4,02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403.31

32,403.31

22,984.92

22,984.92

70.9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7,935.22万元,其中:年产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7,095.46万元,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83.71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56.0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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