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汇丰大盘波动: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重要提示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5】年【 11】月【 10】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2564】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 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 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3月 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年 12月 31日。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目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绪言 ....................................................................................................................... 4 第二部分释义 ....................................................................................................................... 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34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38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9 第九部分基金的转换 ......................................................................................................... 49 第十部分定期定额投资 ....................................................................................................... 50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 51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 62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财产 ....................................................................................................... 65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66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1 第十六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 73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6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77 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 83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6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8 第二十二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9 第二十三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0 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92 第二十五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94 第二十六部分备查文件 ..................................................................................................... 95 2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6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1 3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第一部分绪言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 披露办法》 ”)以及《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 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或“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 4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6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7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各自类别的基金 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2、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 /申购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 53、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8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成立时间: 2005年 11月 1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17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周慧 联系电话: 021-20376868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持有 51%的股权, HSBC Global Asset Management(UK) Limited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小勇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委组织部正处级干部、山西省信托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光信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山 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山西信托副董事长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副行长(正职待遇)。现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正职待遇)。 郭晋普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部、投资实业总部 副总经理,太原万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长,山西信托董事长。现任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9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柴宏杰先生,董事,本科学历。曾任长治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晋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大同分行行长,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山西国信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 资管理部总经理。 李选进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怡富基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及项目发展部经理、业 务拓展总监,汇丰投资管理(香港)董事兼亚太区企业拓展及中国事业主管,汇丰晋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汇丰中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巴培卓( Pedro Augusto Botelho Bastos)先生,董事。曾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巴西) 行政总裁、汇丰环球投资管理(拉丁美洲)首席投资官、行政总裁。现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 亚太行政总裁。 王栋先生 , 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 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曾任汇丰环球投 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企业拓 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特别项目 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修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副所长,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 所常务副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梅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曾任纽约大学金融学副教授、芝加哥大学访问副教 授、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副教授、清华大学特聘教授、长江商学院 EMBA项目副院长。现 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叶迪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曾担任汇丰银行 (美国 )西岸业务副总裁,汇丰银行 (香港 )零售部主管、汇丰银行中国总代表处中国业务总裁、交通银行副行长、国际金融协会 (IIF)亚太区首席代表。现任星展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焦杨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副总经理兼资金管理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运营总监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省产权交易中 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黄碧娟女士,监事,本科学历。曾任汇丰集团银团贷款经理、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大 10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中华地区债务发行部主管、环球银行部香港区常务总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政 总裁、行长兼行政总裁。现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大中华地区行政总裁。 曹菁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中宏保险有限公司招聘经理、永乐中国培训部经理,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侯玉琦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及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担任交易 员及投资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票基金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栋先生,总经理,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曾 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亚太企业拓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历任财务总 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闫太平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曾任匈牙利金鸥国际贸易公司董事、山西信托副处 长、国际金融部经理。 王立荣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 总经理、创新业务部总监;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督察长。 赵琳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副总监;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汇丰 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张毅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业务发展经理、天 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负责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直销业务 部总监。 曹庆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法国巴黎银行证 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投资部研究副总监、投资部 研究总监。现同时担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古韵女士,督察长,硕士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副经理,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1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方磊女士,华东师范大学数理统计系学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数学系硕士。方磊女士 曾任职于新加坡辉立证券公司任金融工程师,在三年任职期间,其运用金融量化模型,为公 司自营业务建立了多种投资套利模型以及各类标的指数的优化复制模型,包括股指期货与指 数现货间、各类金融期货间(包括股票期货等)的套利模型,同时运用量化分析为公司做市 商业务建立了程序化自动做市交易模型,其在海外证券市场上的金融交易模型研究以及量化 投资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回国后,其分别任职于易评咨询有限公司顾问统计,以及德隆友联 战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分析师等。参与易评咨询有限公司的中国基金评估业务体系筹 建,依靠扎实的量化分析基础,负责公司对中国市场的基金绩效评估工作,并运用基金风险 调整后收益、业绩持续性以及择时能力等量化指标在中国基金指数建立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 究和量化分析工作;参与德隆友联战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集团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 运用数学模型理论,建立包括信用风险评估、流动性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结构管理以及利率 风险管理等量化风险管理。 方磊女士于 2006年加入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协 助管理层运用量化分析理论对各类投资组合进行业绩和风险绩效评估,并使用流动性风险、 跟踪误差和投资组合周转率等辅助风险控制指标对基金投资风险定期进行动态风险管理。方 磊女士不仅在风险量化分析和研究方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在运用量化分析工具进行证 券投资的长期实践中,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现任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并兼任投资部质控总监 一职。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栋,总经理;曹庆,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监兼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郑宇 尘,固定收益部总监;丘栋荣,股票投资部总监兼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 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郭敏,研究部总监兼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12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13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 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 14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 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 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 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 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 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3)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总经理负 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 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5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 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6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年 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年 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9.5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10.49万亿元,增长 10.67%;客户存款总额 13.67万亿元,增长 5.96%。净利润 2,289亿元, 增长 0.28%;营业收入 6,052亿元,增长 6.0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4.65%,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增长 4.62%。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成本收入 比 26.98%,资本充足率 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 1.45万个,综合营销团队 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8%。启动深圳等 8家分行物理渠 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 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5.58%,较上年提升 7.55个 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 17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 2.22万亿元,多项核 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 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 23.08%,客户 金融资产总量增长 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 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7.17万亿元,增长 67.3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 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 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 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 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 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 1000强”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5年度全球企业 2000强中位列第 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 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 处、监督稽核处等 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 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 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 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 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 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 和业务管理经验。 18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 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 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 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 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 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 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 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 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 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19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 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 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 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 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 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 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电话: 021-20376868 传真: 021-20376989 联系人:王晶晶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21-20376888 公司网址: 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etrading.hsbcjt.cn/ 联系人:王晶晶 电话: 021-20376957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21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109330 传真:(010)66109144 联系人:刑然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丰靖 联系电话: 01065541585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ecitic.com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 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22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服电话: 021-962999 公司网址: http://www.srcb.com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汤嘉惠、虞谷云 联系电话: 021-63296188-82438、82410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021-63298615 网址: www.spdb.com.cn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58357666 传真: 010-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23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仅代销本基金 A类份额)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2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22层 法定代表人:廖宜建 公司网站: www.hsbc.com.cn 客服电话:卓越理财客户 800-820-882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28(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运筹理财客户 800-820-887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7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非汇丰个人客户 800-830-2880(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3015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 1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号丽华大厦 A座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电话: 186-3518-9180 联系人:董嘉文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公司网站: http://jshbank.com/jsyh/index.html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络人: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24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传真: 022-58316569 客服电话: 95541 公司网址: www.cbhb.com.cn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 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上海地区 962528) 网址: www.nbcb.com.cn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 0351-8686703 传真: 0351-8686619 客服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25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85130577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 ) 网址: www.csc108.com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26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 0755-82133066 传真: 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 021-38676161 传真: 021-38670161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511 传真: 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网址: www.newone.com.cn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 0591-87613888 传真: 0591-8754605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 www.xyzq.com.cn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iticssd.com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28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陈曦 客服电话: 400 910 1166 公司网址: www.cicc.com.cn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 010-84683893 传真: 010-84865560 客服电话: 010-84588888 网址: www.cs.ecitic.com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联系人:张玉静 网址: www.zlfund.cn及 www.jjmmw.com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号 6幢 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9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ehowbuy.com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杨翼 公司网站: www.10jqka.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85 0571-5676888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姚思轶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30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汪汇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518 公司网站: www.zts.com.cn 客服电话: 9553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14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 www.dxzq.net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31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电话: 021-6875192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 www.95579.com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唐岚 电话: 010-88085258 传真: 010-8801360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32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 021-2037689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 021-2323 8888 传真电话: 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联系人:赵钰 33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 2015】年【 11】月【 10】日经中国证监会〔 2015〕2564号文注册。 一、基金运作方式与类型 1、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2、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三、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 /申购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 份额;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 A类基金份额及 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认购 /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调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四、发售时间 本基金于 2016年 2月 1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6年 3月 4日, 34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募集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七、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亿份。 七、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与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 1.00元/份。 八、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A类基金份额的 认购费用如下: 认购金额(万元)认购费率 A<100 1.2% 100 ≤ A<500 1.0% 500 ≤A<1000 0.6% A ≥1000每笔 1000元 募集期内投资者多次认购的,认购费用须按每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 的各项费用。 2、认购份额的计算 35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预缴的原则,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1)A类基金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例 1:假定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 的利息为 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10,000/(1+1.20%)= 9,881.42元 认购费用= 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 9,881.42 + 3)/1.00=9,884.42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9,884.42份 A类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 部分) 2)C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例 2:假定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 的利息为 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 10,000 + 3)/1.00=10,003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10,003份 C类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 分) 上述计算结果 (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九、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本基金的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6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3)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4)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认购的限额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 A、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限额分别适用以下原则: 投资人首次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 1,000元,各代销机 构对最低认购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十、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动用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2,179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发 售期募集的有效份额为 291,092,480.36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37,624.38份基金份额, 两项合计共 291,130,104.74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37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时报告中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6年 3月 11日生效 38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 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 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赎回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6年6月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已于 2016年6月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39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 “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基金管理人在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时,如 果发生申购、赎回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时,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 则申购不成功。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 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或交 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 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 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 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包括该日 )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 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 (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 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40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A、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 分别适用以下原则: 1.投资人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1,000 元(已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限制);追加申购每次最低金额 1,000 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 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 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 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5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 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00 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500份之情况,不 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A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万元)申购费率 A<100 1.50% 100 ≤ A<500 1.20% 500 ≤A<1000 0.80% 41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A ≥1000每笔1000元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需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多次申购的,根据单次申购 基金份额的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结算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 1)对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 N)赎回费率 N<7天 1.50% 7天 ≤ N<30天 0.75% 30天 ≤ N<6个月 0.50% 6个月 ≤ N<1年 0.25% N≥1年 0.15% 注:1个月为 30天, 1年为 365天, N为持有期限。 对于持有 A类基金份额少于 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于持有 A类基金份额不少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中不低于 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 A类基金份额不少于 3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 的赎回费,其中不低于 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 A类基金份额长于 6个月的基金份额 所收取的赎回费,其中不低于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2)对于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 N)赎回费率 N<30天 0.50% 30天 ≤ N<6个月 0.20% N≥6个月 0% 对于持续持有 C类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 C类基金份额长于 30 日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 42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各项销售费率。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申购费用 =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 3: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A类份额 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10,000/(1+1.5%) =9,852.22元 申购费用 =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 =9,852.22/1.0500=9,383.07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其可得到 9,383.07份 A类基金份额。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