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马股份:关于申请委托贷款公告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16:37:3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概述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议
案》。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信资本(深圳)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代智信壹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信资本”)申请不超过13.5
亿的委托贷款,补充借款人流动资金以及中信资本同意的其他用途;中信资本将
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对上述贷
款进行放款。2017年4月27日,中信资本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招商银行深圳分
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委托贷款的内容

(一)委托贷款的内容

1、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借款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委托人:中信资本(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智信壹号私募投资基


金)

4、贷款总金额: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

5、期限:12个月(贷款实际起止日期具体以借款借据记载的为准。)自本
笔贷款发放满3个月或经委托人同意,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自本笔贷款发
放满6个月或不满6个月但经委托人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在
此情形下,借款人应予还款。


6、用途:补充借款人流动资金以及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用途

7、利息:

该笔委托贷款,分两次收取利息。首次利息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发放贷款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收取,首次收取的利息金额为本笔贷款发放金额
的0.1%;第二次利息于本笔贷款到期(含提前到期)时支付,金额为本笔贷款
发放金额×7.3%×贷款实际占用天数/365。如在合同有效期内中信资本要求作相
应调整时,在中信资本和本公司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可根据中信资本的书面委托,调整贷款利率。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
利率计收利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本次申请的13.5亿的总贷款额度内,根据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分期提款,每次提款额度具体与中信资本、招商银行协商确定。本次贷款基于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


鉴于该笔借款为信用借款,且约定了提前还款,通过直接向银行融资难以融
到相应金额,因此公司采取委托贷款形式,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五、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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