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油工:关于执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油工 编号:临2017-036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度,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实施 了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石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变更为以油气田地面工程服务、 储运工程服务、炼化工程服务、环境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石油工程设计、 施工及总承包等相关工程建设业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的中国石油天然 气集团公司的工程建设业务,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后均一致地遵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和工程建设业务的特点,执行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工程建 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公司执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政策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 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 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 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 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 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 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 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 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 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 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 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 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 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 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 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 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 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 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 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 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 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 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 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 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 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 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 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 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 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 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 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 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 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 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 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 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 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 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一)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本公司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 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单项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以“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5% 以上且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为标准。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 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十二)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建造 合同—已完工未结算、其他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 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 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 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 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建造合同存货 建造合同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 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 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 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 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 作为预收款项列示。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 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 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估计单项建造合同总成本,若单项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将 超过其预计总收入,则提取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5、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 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 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 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 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 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 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 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 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 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 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 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 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 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 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 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 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 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 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 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 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 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 转。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 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 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 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六)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对于一般的固定资产项目,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特殊装置、设备采用工作 量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 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本 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预计残值为资产原值的0~5%。固定资产分 类、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表: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8-40 2.38-12.50 机器设备及设施 4-30 3.17-25.00 运输工具 4-14 6.79-25.00 其他 5-12 7.92-20.00 (2)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 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 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 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 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 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 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 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 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 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 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九)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2、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 外部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与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 额,作为入账价值。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 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 销,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 ①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 重大不利影响; ②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③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④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 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 的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 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 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 益。 (二十)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 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 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在用的为野外作业配备的列车房、活动房、工具、固定资产 改良支出等。 (二十二)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 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资金由公司和个人共同缴 纳。公司缴纳部分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提取,从本公司的成本中列支,个人缴费部 分按职工本人当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2%缴纳,由本公司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 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 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 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 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 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 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 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 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 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 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 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 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 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 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 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 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 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 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 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四)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 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判断标准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 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 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让渡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软件版权等),以及其他非现金资产 的使用权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上述收入的确认应同时满足: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②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出租屋业收入: a.具有承租人认可的租赁合同、协议或其他结算通知书 b.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开具租赁发票且价款已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 c.出租开发产品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4、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 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运用这种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体现本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的要求。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则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合同收入 和费用,本公司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 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 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消除后,就不再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合同收入和 费用,立即转为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2)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为: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 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为: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企业;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本公司建造合同业务复杂、类别繁多,完工进度的确定按各建造合同业务类别的 实际情况确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采取以下三种方法: ①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 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的工 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 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②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③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该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 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但这种技术测量不是由本公司自行测定, 而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 (4)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后,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 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 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上述公式中的完工进度指累计完工进度。 对于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 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 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二十五)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 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当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确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 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 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 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六)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 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 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 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 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七) 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 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 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 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 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 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 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 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 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 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 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 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八) 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二十九) 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时,基于如下假设: (1)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 的有序交易; (2)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 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3)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 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 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 采用估值技术时考虑了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 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 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 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三十)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 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 估计和关键假设列式如下: 1、建造合同 本公司根据建造合同个别合同(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完工百分比确 认合同收入及合同成本。部分子公司用以计算完工百分比合同的预计总成本是子公司 管理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历史经验编制。子公司会随着建造合同的执行 对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进行复核和修订,所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也将会随之在各 会计期间发生变化。 2、应收款项减值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客户的信用记录、实际情况、过去的经验为判断基础计提坏 账准备,坏账准备是根据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判断和估计确认的。如果判断和评估的基 础发生变化,重新进行估计和现在的估计的差异将会影响估计变化期间应收款项的账 面价值,公司未来的业绩会受影响。 3、税项 对复杂税务法规(包括与税收优惠相关的规定)的诠释和未来应税收入的金额和 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鉴于广泛的国际业务关系和现有契约协议的复杂性,实际的经营 成果与所做假定,或该假定的未来变化之间产生的差异,可能需要未来对已确认的税 务收入和费用做调整。本公司基于合理估计,对其各经营所在国税务机关审计的可能 结果计提税费。该计提税费的金额基于各种因素,如前期税务审计经验,以及应税主 体和相关税务机关对税务法规的不同诠释。视本公司各公司的税务居住地的情况的不 同,多种事项均可能造成该种诠释的差异。 二、2016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6]22号),本公司将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 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按照此项规 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发生的房产税45,789,441.73元、土地使用税14,699,942.91 元、车船税4,639,357.20元和印花税18,574,105.32元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 金及附加”。 2、无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三、公司执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的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 致,以上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均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现行的相关会计政策及 会计估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资产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 执行置入资产和业务在重组前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能够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执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等发生 全面变更。公司执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执行工程建设业 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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