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ST油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18:16:40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油工 公告编号:临2017-03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二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4月17日以传真、电话等方式通
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
事6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德学先生主持。参
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4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


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
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承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所包含的
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监事会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
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鉴于公司2016年度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6年
12月26日方完成资产交割,公司内控体系正在完善和健全中,公司在2016年
年报披露时不披露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按要求在
2017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计的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2017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公
司2016年发生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对2017年担保
发生的预计情况合理,目的是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担
保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执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等发生
全面变更。公司执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符合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执
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2016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同意
2016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
人民币1011万元;确定2016年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


计业务费用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