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ST油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油工 公告编号:临2017-03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二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4月17日以传真、电话等方式通 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 事6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德学先生主持。参 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4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 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 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承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所包含的 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监事会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 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鉴于公司2016年度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6年 12月26日方完成资产交割,公司内控体系正在完善和健全中,公司在2016年 年报披露时不披露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按要求在 2017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计的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2017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公 司2016年发生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对2017年担保 发生的预计情况合理,目的是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担 保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执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等发生 全面变更。公司执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符合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执 行工程建设业务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2016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同意 2016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 人民币1011万元;确定2016年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 计业务费用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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