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龙净环保: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7-017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 1、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3.33%股权)本次综合授信 担保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8,5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龙 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期 限为一年,由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 截止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外实际已签订的担保合同余额为254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6%。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0万元。(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54万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单位:人民币 一、担保内容 公司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内容如下: 1、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 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申请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4,500万元、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均为一年。此次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18,500 万元,特申请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授权总经 理黄炜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 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 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 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本 公司承担。 2、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向中国 银行盐城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 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 信由其母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7层。 法定代表人:陈贵福。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电除尘器、袋除尘器及其成套设备、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 零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改造;起重运输 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风机、通用机械、环保成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改 造、安装与技术咨询、服务;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 料、五金交电、百货、纺织品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 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0,220.36万元、负 债总额为61,039.39万元、净资产为39,180.97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736.49万元、净利润11,719.92万元。 3、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盐城亭湖区环保科技城凤翔路198号(28)。 法定代表人:刘安阳。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研究、技术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环境监测 仪器、机电一体化产品、检测仪器和仪表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 装与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再生、处置、利用SCR脱硝催化剂;脱硝催化剂及配 件、钨酸钠、钛白粉、粗钛粉、钛钨粉、钢材的批发、零售;钢结构制作、安装;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6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424.68万元、负债总额 为8,763.10万元、净资产为6,661.5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42.45万 元、净利润557.7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1、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 纪星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 4,5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4,000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授信期限均为一年。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黄炜先生 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 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 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本公司承 担。 2、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 司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盐城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授信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行为不属于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中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公司授信额度担保,其 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签订的担保合同余额为254万元(全部为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6 %。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 表; 3、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6年12月31 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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