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陕国投A: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22:17:0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7-3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薛季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裴改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营业收入(元)

242,102,081.84

347,245,288.18

-3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8,165,583.73

144,758,481.20

-1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117,127,821.57

52,365,882.56

123.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2,212,739.83

-996,025,566.97

115.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82

0.0468

-18.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82

0.0468

-18.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

1.91%

减少0.3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0,286,075,931.82

9,504,666,886.70

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779,124,813.11

7,728,360,604.97

0.66%



注:由于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自有资金股票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本报告期,公司经过强化信托主业,
加力创新转型,公司被中国银监会确定为首批10家“八大业务”创新试点单位,信托主业收入同比增长22.01%,信托资产
规模达到了3,055.09亿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2,778.9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394,951.83



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9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5,920.72



合计

1,037,762.1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
企业收取的贷款利息收入

29,576,650.94

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业,按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对非金融企业贷
款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故收取的贷款利息收入为经常性损益。


处置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39,134.68

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业,按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投资交易性金融
资产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故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损益为经
常性损益。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562,924.01

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业,按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投资交易性金融
资产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故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为经常性损益。




注: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业,证券投资(含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公司的日常业务主营业务范围之一,但根据《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及该公告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要
求,对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收益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0,15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34.58%

1,068,628,098

228,628,098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国家

21.33%

659,335,152

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21%

68,306,362

0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
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333号资产管
理计划

其他

2.20%

67,876,012

0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2%

56,146,694

0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67%

51,544,008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30%

40,053,600

0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

0.67%

20,657,232

0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37%

11,340,000

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国
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0.34%

10,559,0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4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40,000,000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659,335,152

人民币普通股

659,335,15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8,306,362

人民币普通股

68,306,362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333号资产管理计划

67,876,012

人民币普通股

67,876,012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6,146,694

人民币普通股

56,146,694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1,544,008

人民币普通股

51,544,00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053,6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53,600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657,232

人民币普通股

20,657,232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3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40,00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55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5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均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国资委。2.公司第一大股东陕
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除第二大股东陕西省高速
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外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和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表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399,179,000.38

675,296,574.26

-40.89%

主要是对外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金融产品增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0,784,000.00

-100.00%

持有的金融资产投资到期收回。


其他流动资产

500,000,000.00

714,000,000.00

-29.97%

转让部分金融资产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230,710,005.77

4,042,448,193.63

29.39%

主要是投资了公司新发行的信托产
品。


持有至到期投资

1,350,164,531.64

972,212,070.90

38.88%

主要是代垫的信托项目保障基金,即
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规定,按照资金信托发行规模的1%
计算缴纳的应由融资人认缴或作为
信托财产投资组合的一部分,由信
托公司认购的信托业保障基金。在
业务拓展过程中,部分项目的保障
基金由我公司代缴。2017年一季度
末公司共代缴123,316.45万元信托
业保障基金。


拆入资金



214,000,000.00

-100.00%

拆入资金到期。


其他流动负债

1,999,000,000.00

999,000,000.00

100.10%

使用保障基金公司的资金购买新发
行信托产品。


其他综合收益

-160,054,700.53

-92,653,324.94

-72.75%

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
及价格调整等因素影响。


利息收入

32,626,442.72

59,534,409.54

-45.20%

主要是本年贷款同比减少及贷款利
率降低导致贷款利息收入减少。


利息支出

12,794,686.45

3,064,217.32

317.55%

主要是支付保障基金公司的资金占
用费增加。


投资收益

31,631,705.65

151,584,849.08

-79.13%

主要由于公司本期投资金融产品获
取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562,924.01

-3,966,025.00

492.41%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场价
值变动影响。


其他业务收入

1,446,469.16

848,686.40

70.44%

本年收到风险溢价款。


税金及附加

1,554,276.68

19,670,162.69

-92.10%

主要是由于2016年5月1日营改增
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不在税金
及附加中反映。


业务管理费用

81,572,776.55

134,673,017.06

-39.43%

上年同期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创




新,各方面费用增加较多。


其他业务成本

1,226,229.15

140,362.08

773.62%

其他资产增加,摊销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利
润表)

-67,401,375.59

-243,821,122.43

72.36%

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市场价值变动影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52,212,739.83

-996,025,566.97

115.28%

上年同期对外贷款增加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415,791,213.71

185,752,968.25

-862.19%

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987,460,900.00

-179,034,722.68

651.55%

收到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资
金,用于购买公司新发行信托产品。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006 年6 月12 日,本公司与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
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使用、处置本公司原转让给其的账面价值为239,976,258.19 元之资产,处置完毕,其经营、管理、
使用、处置所得归本公司所有。


在2014 年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受托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处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
出具了审核报告。


截至2017 年3 月31 日止,受托资产239,976,258.19 元,已处置资产148,952,342.20 元,处置资产累计亏损
17,040,715.55 元,收回现金131,911,626.65 元。


(2)公司信托财产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①2015年3月,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30亿元贷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限为2年,2017年3月已归还。


②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2亿元贷给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期限为3年。


③2016年8月19日,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5亿元贷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期限为3年.

④2016年9月19日,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1,000万元贷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期限为一年半。


⑤2016年9月27日,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49,000.00万元发放贷款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限为1年。


⑥2016年12月20日,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10亿元贷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限为2年。


⑦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100,000万元(2017年1月26日和2017年2月13日各50,000万元)贷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期限均为9个月。


(3)因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公司”)未能按期偿还信托贷款,为有效维护信托受益人权益和广
大股东的利益,我公司采取受让信托受益权等方式并提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7日作出《执行裁定书》,并于2013
年8月9日完成了对裕丰公司等被执行人原提供抵(质)押担保资产等的查封。2016年3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
查封的部分抵押资产作出《执行裁定书》([2013]西执证字第00022-6号),将被执行人无锡湖玺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在江苏省
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32号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4处房产共作价8,997.5万元,交付我公司抵偿借款,产权证书已办理至我公
司名下。相关事项详细披露于2013年4月27日、2013年8月13日、201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


(4)因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林业公司)无法按期偿还信托贷款,为有效维护信托受益人权益
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我公司采取了申请强制执行保全资产和受让信托受益权等方式以求妥善解决相关问题。2014年6月12日,
我公司收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泰执委字第13-1号]。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5日做
出《民事裁定书》[(2016)闽04民破申1号],裁定受理申请人张雄等人对被申请人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
清算申请,我公司正在积极申报债权。近期,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组织了抵押资产的拍卖工作,待结果明确后公司将及时
披露进展情况。上述事项详细披露于2014年6月14日、2016年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5)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2
月7日,公司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陕国资产权发[2017]22号),该批复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017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决定》(证监会(2017)5号)等规定。待18个月间隔期满我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新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予以修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上述事项详细披露于2017年01月18日、2017年02月08日、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21日、2017年2月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6)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38号文《关于核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330,578,51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996.16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
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167,999,996.20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希会验字[2015]第0126号验资报告。2016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30,695.85元。本报告期:

.股权投资1,365,000.00元;

.补充流动资金1,367,443,52元;

.产生利息1,747.67元。


截止2017年3月末,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陕西煤业化
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其他承诺

2011年10月31日,为确保本次发行后
陕国投的独立性,陕煤化集团承诺:作
为陕国投的第一大股东期间,陕煤化集
团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陕
国投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陕煤化集
团及其关联人与陕国投在人员、财务、
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2011年10月
31日



截止目前,陕
煤化集团没
有违反承诺
的情形。


陕西煤业化
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2011年10月31日,为规范本次发行后
陕煤化集团与陕国投的关联交易,陕煤
化集团承诺:(1)在陕煤化集团成为陕
国投第一大股东后,陕煤化集团将善意
履行作为陕国投第一大股东的义务,不
利用陕煤化集团所处的地位,就陕国投
与陕煤化集团或陕煤化集团控制的其他
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
动,故意促使陕国投的股东大会或董事
会作出侵犯陕国投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决议。(2)在陕煤化集团成为陕国投
第一大股东后,如果陕国投必须与陕煤
化集团或陕煤化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发
生任何关联交易,则陕煤化集团承诺将
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
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
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决定。


2011年10月
31日



截止目前,陕
煤化集团没
有违反承诺
的情形。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陕西煤业化
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2012年1月20日,为避免陕西煤业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化集
团")下属西安开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源投资")与陕国投在开展
金融股权投资领域可能产生的竞争,陕
煤化集团承诺:(1)如果陕国投正在与
一家金融机构进行投资接洽,在陕国投
没正式退出之前,陕煤化集团将不会与
该金融机构进行有关投资的接洽;(2)
陕煤化集团将通知开源投资,要求其今
后在进行新的金融股权投资时,不控股
其他信托公司;(3)陕煤化集团同意在
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前提
下,各自采取有效的内部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相互间的持续合作,避免可能导致
资源浪费或损毁名誉的竞争行为。


2012年01月
20日



截止目前,陕
煤化集团没
有违反承诺
的情形。


陕西煤业化
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股份限售承


2015年11月27日,陕煤化集团承诺:
自陕国投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
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2015年11月
27日

自陕国投本
次发行结束
之日(指本次
发行的股份
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内。


截止目前,陕
煤化集团没
有违反承诺
的情形。


陕西煤业化
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其他承诺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陕国投”、“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
要求,为保障陕国投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作为
陕国投的第一大股东,作出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017年01月
16日



截止目前,陕
煤化集团没
有违反承诺
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全体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其他承诺

鉴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确保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

2017年01月
16日



截止目前,公
司第八届董
事会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没有违
反承诺的情
形。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1.本人承诺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
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
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
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
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
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
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人承诺严
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
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
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
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
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
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
相应补偿责任。


股权激励承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品


证券代


证券简


最初投
资成本
(元)

期初持
股数量
(股)

期初持
股比例

期末持
股数量
(股)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账
面值
(元)

报告期
损益
(元)

会计核
算科目

股份来


股票

600816

安信信

19,975,

152,00

0.01%

1,857,2

0.04%

21,061,

1,298,7

交易性

二级市






187.77

0

82

577.88

90.11

金融资


场购买

股票

600685

中船防


20,424,120.21





609,029

0.04%

20,359,839.47

-64,280.74

交易性
金融资


二级市
场购买

股票

000728

国元证


20,126,392.00

830,000

0.04%

830,000

0.04%

17,031,600.00

514,600.00

交易性
金融资


二级市
场购买

股票

601958

金钼股


18,180,156.30

2,070,000

0.06%

2,070,000

0.06%

16,083,900.00

248,400.00

交易性
金融资


二级市
场购买

股票

300024

机器人

29,909,323.08

729,080

0.05%

729,080

0.05%

15,755,418.80

167,688.40

交易性
金融资


二级市
场购买

股票

002217

合力泰

11,893,764.92

655,300

0.05%

705,300

0.05%

13,739,244.00

1,107,874.00

交易性
金融资


二级市
场购买

股票

000059

华锦股


9,077,500.00

600,000

0.04%

900,000

0.06%

10,773,000.00

-57,000.00

交易性
金融资


二级市
场购买

股票

002597

金禾实


8,385,181.84

447,502

0.08%

533,613

0.09%

10,602,890.31

2,116,130.42

交易性
金融资


二级市
场购买

股票

600487

亨通光


8,291,000.00

250,000

0.02%

400,000

0.03%

10,304,000.00

2,787,500.00

交易性
金融资


二级市
场购买

股票

300207

欣旺达

10,326,000.00





800,000

0.06%

10,000,000.00

-326,000.00

交易性
金融资


二级市
场购买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129,234,523.25

6,675,350

--

12,302,242

--

129,573,326.61

8,256,515.59

--

--

合计

285,823,149.37

12,409,232

--

21,736,546

--

275,284,797.07

16,050,217.78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
露日期

2017年03月07日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
露日期(如有)

2017年03月29日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年1月-3月

网上交流

个人

(一)咨询的主要内容:1.公司业务
布局及战略定位;2.公司经营情况介
绍;3.关于公司股东人数;4.对公司
的建议。(二)提供的主要资料:公
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2017年1月-3月

电话沟通

个人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薛季民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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