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14京华远:2014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2016年年度报告
2014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36 号(华远大厦 7 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对本企业债券的偿付以及债券价值判断和投 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与上一年度所提示的风险因素无变化之 处。 目录 重要提示 ................................................................................................... ii 目录 ........................................................................................................... iii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简介 .......................................................... 3 一、发行人 ............................................................................................................................... 3 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 4 (一)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 (二)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 (三)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5 第三节 企业债券事项 .............................................................................. 6 一、 公司存量债券情况 ................................................................................................... 6 二、 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6 三、 企业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6 四、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7 (一)增信机制 ............................................................................................................... 7 (二)偿债计划 ............................................................................................................... 7 (三)偿债保障措施 ....................................................................................................... 7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7 第四节 公司财务和资产情况 .................................................................. 8 一、主要财务会计信息 ........................................................................................................... 8 二、主要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 ............................................................................................... 9 三、受限资产情况 ................................................................................................................. 11 四、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 12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12 六、银行授信使用及偿还情况 ............................................................................................. 12 第五节 公司业务和治理情况 ................................................................ 13 一、 公司业务情况 ......................................................................................................... 13 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 14 三、 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 16 四、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时发生的严重违约事项 ............................. 16 五、 公司独立性与自主经营能力 ................................................................................. 16 六、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及资金拆借情况 ............................................. 16 七、 报告期内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 16 八、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执行发行章程约定情况 ................................. 16 第六节 重大事项 .................................................................................... 17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1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9 一、备查文件内容 ................................................................................................................. 19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年度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华 远集团 指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人、持有人 指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 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本报告、年度报告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披露的 《2014 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 权代理人、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远地产 指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华远置业 指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新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其后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 指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 括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报告期 指 2016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年度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并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简介 一、发行人 (一)公司名称及简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BEIJING HUAYUAN GROUP CO., LTD.(华远集团) (二)法定代表人:杜凤超 (三)公司地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36 号(华远大厦 7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36 号(华远大厦 7 层) 邮政编码:100037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刘丽云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36 号(华远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010-68037035 传真:010-68037022 电子信箱:lly@huayuan.com.cn (五)年度报告查询地址: 查询地址:http://www.sse.com.cn/和 www.chinabond.com.cn (六)年度报告备置地: 发行人: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36 号(华远大厦 7 层) 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七)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董事会,进行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换届改选,具体变更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董事 监事 董事 监事 杜凤超 刘克俭 杜凤超 徐立维 (董事长) (监事会主席) (董事长) (监事会主席) 于锦义 张伟 于锦义 徐艳霞 吴冠雄 何川 吴冠雄 杨晓燕 杜民强 杨琳 李伟群 杨琳 (职工监事) (职工监事) 胡德刚 张蔚欣 胡德刚 张蔚欣 (职工监事) (职工董事) (职工监事) 哈保民 (职工董事) 孙秋艳 孙秋艳 许惠龙 杜凤超(总经理)、于锦义(副总经 理、党委书记)、胡德刚(党委副书 记兼工会主席)、孙秋艳(副总经理)、 刘丽云(财务总监)、杨云燕(副总 经理)、许惠龙(副总经理) 杜凤超(总经理)、于锦义(党委书记)、 胡德刚(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孙秋 艳(副总经理)、杨云燕(副总经理)、 许惠龙(副总经理) 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北环中心 22 层 法定代表人:王全洲 签字会计师:廖建波、赵曼 联系人:孙晶 联系电话:010-82250666 传真:010-82250851 (二)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姜琪、赵宇驰、马凯、余朝锋、王翔驹、朱冰玉、王川、潘韦豪、 武小琳 联系电话:010-60833561、3952 传真:010-60833504 (三)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主要联系人:高仁航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四)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表更。 第三节 企业债券事项 一、 公司存量债券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已到期兑付债券。 本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包括:于2014 年1 月16 日发行了“2014 年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京华远”,发行规模为12亿元, 期限为5年,于2019年1月16日到期。上述债券未出现任何逾期支付利息的情况。 二、 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14 京华远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说明书载明资金用途 募集说明书载明拟用发 债资金(亿元) 已支付金额 (亿元)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砖厂村居住项目(保障房部 分) 8.40 8.40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 0802-168 地块 F1 住宅混合 公建用地、0802-166 地块 C2 商业金融用地、 0802-164 地块 S31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配建限 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项目(保障房部分) 3.60 3.60 合计 12.00 12.00 2、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本公司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 畅运作,并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董事会决议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 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 信息披露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 三、 企业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4 京华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为 AA 级。2016 年 6 月 27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 14 京华远进行了跟踪评级,维 持 AA 级的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本公司企业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未发 生变更。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增信机制 本公司企业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计划 本公司发行的 14 京华远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发行,规模 12 亿元,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兑付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本公司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 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 以说明。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 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制定管 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事项。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同比变 动(%) 变动原因(超过 30%的)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额 (亿元) 35.30 -1.66 -2,226.51 子公司华远地产 发行了公司债 EBITDA (亿元) 10.80 13.37 -19.22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07 0.11 -36.36 子公司华远地产 发行了公司债 EBITDA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倍) 0.42 0.58 -27.59 -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0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0 - 注: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其中,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债务=短 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8.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9.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0.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二、主要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主要资产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同比变 动(%) 变动原因 (超过 30%的)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81,162.38 230,578.36 152.05 银行存款增加幅度较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37,734.92 42,286.09 -10.76 - 应收账款 21,138.11 15,402.20 37.24 主要增加的为 1 年以内的应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同比变 动(%) 变动原因 (超过 30%的) 收账款 预付款项 74,041.38 16,439.04 350.40 主要增加的为给祁阳县人民法 院收费处标的款专户的预付款 其他应收款 229,714.73 154,609.10 48.58 主要增加的为项目合作款 存货 1,818,020.17 1,758,680.38 3.37 - 其他流动资产 84,449.23 34,267.23 146.44 主要增加的科目为应交税费解 放余额重分类、理财产品和待 抵扣税金 流动资产合计 2,846,260.93 2,252,262.42 26.37 -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7,373.52 4,878.08 51.16 主要来源于抵押贷款额的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95,746.08 244,588.70 20.92 - 长期股权投资 24,220.31 16,452.62 47.21 主要增加的投资为北京兴佰君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北医医 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天津金辉 永华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 52,090.89 65,224.90 -20.14 - 固定资产原价 44,738.45 37,100.37 20.59 - 减:累计折旧 14,147.55 12,564.92 12.60 - 固定资产净值 30,590.90 24,535.45 24.68 - 在建工程 145,024.85 5,780.19 2,409.00 本年新增门头沟华中心项目 无形资产 10,070.91 10,195.42 -1.22 - 商誉 9,557.03 9,557.03 - - 长期待摊费用 4,511.08 3,063.55 47.25 主要新增为装修费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528.00 5,033.38 248.23 主要新增为可结转的税款抵扣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7,079.93 391,930.70 52.34 主要为在建工程项目增加 资产总计 3,443,340.86 2,644,193.12 30.22 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涨幅较 大,以及新增在建工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3,000.00 65,000.00 73.85 主要增加为保证借款和信用借 款 应付账款 162,510.13 160,713.03 1.12 - 预收款项 529,904.79 287,452.75 84.35 主要增加为 1 年以内的预收账 款 应付职工薪酬 1,445.51 1,428.08 1.22 - 应交税费 60,308.55 34,105.25 76.83 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增加 其中:应交税金 59,689.08 33,951.38 75.81 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增加 应付利息 21,008.76 8,543.59 145.90 主要为债券利息增加 其他应付款 94,983.17 119,584.94 -20.5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398,495.00 142,572.58 179.50 子公司华远地产下属公司华远 置业的全资子公司新都致远与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同比变 动(%) 变动原因 (超过 30%的)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借款 8 亿 元,合同约定还款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已于 2017 年 1 月提前还清 流动负债合计 1,383,516.68 821,178.39 68.48 主要是预收款项的增加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5,004.80 570,838.57 -48.32 抵押借款减少幅度较大 应付债券 767,149.26 417,481.33 83.76 子公司华远地产发行了公司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274.51 44,358.03 8.8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273.07 280.47 -2.6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10,701.64 1,032,958.40 7.53 - 负债合计 2,494,218.33 1,854,136.79 34.52 子公司华远地产发行了公司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6,175.50 127,675.50 6.66 - 国有资本 136,175.50 127,675.50 6.66 - 实收资本(或股本) 净额 136,175.50 127,675.50 6.66 - 资本公积 41,922.09 44,959.58 -6.76 - 其他综合收益 134,576.23 123,137.12 9.29 - 盈余公积 30,925.03 22,802.32 35.62 2015 年度净利润增幅较大,盈 余公积随之增加 其中:法定公积金 6,819.10 4,838.26 40.94 2015 年度净利润增幅较大,盈 余公积随之增加 任意公积金 24,105.92 17,964.06 34.19 2015 年度净利润增幅较大,盈 余公积随之增加 未分配利润 192,062.67 184,429.62 4.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535,661.52 503,004.13 6.49 - *少数股东权益 413,461.01 287,052.20 44.04 子公司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上升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合计 949,122.53 790,056.33 20.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3,443,340.86 2,644,193.12 30.22 子公司华远地产发行了公司债 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未偿还债项。 三、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所有权受限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0,976.95 主要为尚未结算的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6,171.07 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22,778.67 抵押 长期投资 15,810.27 质押 存货 854,532.76 抵押 固定资产 7,863.55 抵押 合 计 1,039,546.48 — 四、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需付息兑付,不存在延期支付 利息和本金以及无法支付利息和本金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华远地产全资子公司华远置业向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长安银行”)提供共计 78,000 万元的担保保证金, 以解除广州高雅 100%股权质押。上述担保在华远置业受让广州高雅股权并全部 质押给长安银行后即解除。华远置业在受让广州高雅股权后继续将所持股权质押 给长安银行。截至报告日,上述担保保证金已经解除,华远置业已经受让的广州 高雅 49%股权已质押给长安银行。 六、银行授信使用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申请银行授信,因此无银行授信情况发生。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与民生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向民生 银行借款 1000 万。 第五节 公司业务和治理情况 一、 公司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介绍 华远集团成立于 1993 年,经过二十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业务板块涉及房 地产开发、金融、高科技、商业、国际旅游和餐饮业等诸多领域的多元化集团公 司。目前房地产开发、商业零售、自动化控制仪表等领域累积了较强的实力,是 公司主要的业务板块。 (二)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行业地位介绍 1、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 房地产开发是华远集团的支柱产业,子公司华远地产是房地产业的知名企业, 其开拓创新、市场运作及业务综合评价均居行业前列。 华远集团从1986年起开始涉足房地产业务,主要致力于西单地区商场的危房 改造,公司与挪威斯堪地那维亚公司合作的华威大厦是公司第一个房地产项目。 1987年经北京市建委、计委核准成立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建设开发公司,成为北京 市第一批城建开发公司。 在房地产行业依旧低迷,市场环境以及融资环境较为不利的情况下,华远地 产采取多种手段促进销售,并积极进行战略转型,把握住了发展机遇。 2、商品零售 华远西单购物中心是公司商贸零售业的主要经营主体。西单购物中心是一座 现代化综合性商场,座落在首都最繁华的闹市区西单北大街东侧,交通便利,客 流集中。 华远西单购物中心成立于1991 年,1998 年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将其股权划归 华远集团。目前华远集团持有华远西单购物中心47.3%的股份,职工持股会持有 52.7%的股份。 近年来,受到国家经济增速放缓,消费疲软,网购价格战的影响,百货零售 业受到了一些冲击,销售有所降低。 3、自动化仪表、板卡业务 华远集团子公司北京华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业从事工业自动化仪表及 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系统集成的高新技术业务平台。华控技术 多年来一直承担国家863、“九五”、“十五”、“十一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致力 军、民用项目的应用,在国家科技攻关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深受用户信赖的产品,主要产品包括以下几类:HART 总线产品系列;ISA 总线、PCI 总线数据采集和各种I/O 板卡;扭矩传感器系列产品;温度、压 力、差压等多种类型的智能变送器;CAN 总线产品系列;PROFIBUS总线产品 系列。华控技术的板卡产品广泛应用在电力、石化、钢铁、市政、环保、医药、 食品、军工等行业,在板卡细分领域的行业占有率达到60%。 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一)主要经营业务 华远集团的业务板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金融、高科技、商业、国际旅游和餐 饮业等诸多领域的多元化集团公司。目前房地产开发、商业零售、自动化控制仪 表灯领域示例较强,是公司主要的业务板块。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同比变动 (%) 变动原因 (超过 30%的) 房地产 598,032.92 744,147.45 -19.64 - 商品销售 10,231.71 12,915.29 -20.78 - 工业销售 568.24 400.50 41.88 工业销售业务发展势头 强劲 小额贷及典当 2,299.98 2,201.10 4.49 - 其他 15,832.66 6,333.07 150.00 房屋租赁收入增幅较大 合 计 626,965.50 765,997.41 -18.15 - 2016 年,公司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同比变动 (%) 变动原因 (超过 30%的) 房地产 473,849.37 571,030.53 -17.02 - 商品销售 5,730.17 7,283.82 -21.33 - 工业销售 454.48 270.33 68.12 工业销售业务发展势头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同比变动 (%) 变动原因 (超过 30%的) 强劲,带动成本增加 小额贷及典当 34.97 51.78 -32.46 金融市场波动所致 其他 2,012.72 2,461.48 -18.23 - 合 计 482,081.71 581,097.94 -17.04 - 2016 年,公司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同比变 动(%) 变动原因 (超过 30% 的)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6,702.24 1,165,776.63 28.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3,195.47 1,194,793.19 19.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506.77 -29,016.56 -353.33 2016 年度公司 经营状况良好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6,801.48 586,548.94 -51.10 收回投资收到 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1,313.09 640,176.03 -43.56 对子公司华远 地产的投资减 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511.61 -53,627.09 -44.31 收回投资收到 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5,332.80 907,617.75 12.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2,336.14 924,171.77 -27.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2,996.66 -16,554.01 -2,232.39 子公司华远地 产发行了公司 债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9,875.95 -356,471.05 -21.49 - (二)投资状况 1、报告期内新增的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长期股权投资规模 9.50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投资额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 20%的重大权益投资情况。 2、报告期内新增的债务工具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额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 20%的重大债 务工具投资情况。 公司的主要投资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房地产的在建拟建项目。 三、 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华远集团总体发展战略是“产融结合,双轮驱动”,即以 房地产主业为依托,以集团公司作为运作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专业化平台,通 过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双轮驱动,实现集团各产业互相支撑、协同发展。 四、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时发生的严重违约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严重违约事项。 五、 公司独立性与自主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 务等方面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六、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及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及资金拆借情况。 七、 报告期内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 八、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执行发行章程约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情况。本公司如约执行发行章程相关约定或承诺,保障了债券投资 者利益。 第六节 重大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二、破产重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破产重组事项。 三、企业债暂停上市或停止上市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企业债券未发生面临暂停或停止上市风险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违法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未发生违法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无 第七节 财务报告 本公司 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请参见附件。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本年度报告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四)按照境内外其他监管机构、交易场所等的要求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年度财务信息。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公司已在办公场所置备上述文件的原件。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 易场所要求提供时,或债券持有人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关协议要求查 阅时,可以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年度报告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发行人: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36 号(华远大厦 7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36 号(华远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杜凤超 联系人:刘丽云 联系电话:010-68037035 传真:010-68037022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姜琪、赵宇驰、马凯、余朝锋、王翔驹、朱冰玉、王川、潘韦豪、 武小琳 联系电话:010-60833561、3952 传真:010-60833504 (以下无正文)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原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改制后成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系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于 1993 年 9 月 28 日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2009 年 7 月 16 日,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将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更名为北 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后本公司注册资本 1,276,754,979.00 元,全部由北京市西城 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2016 年度取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增资款 85,000,000.00 元。改制后本公司取得 91110000101124571M 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9 年 08 月 17 日。属资产管理型行 业。 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36 号华远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杜凤超。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销售百货、针纺织品、 计算机软硬件、钢材、木材、水泥、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仓储服务。 组织结构:公司权力机构为董事会。所属二级子公司共 16 家,其中:全资子公司 7 家, 控股子公司 9 家。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管理当局声明:本公司基于以下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为假设,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自每年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 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 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 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 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 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 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 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 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⑴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 门借款账户年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 形成的折算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⑵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 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9.金融工具 ⑴金融工具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 他金融负债等。 ⑵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 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 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和贷款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 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 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⑶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⑷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 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 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⑹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年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本身不足以说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已发生减值,而应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该投资公允价值下降是否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 同时,应当从持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整个期间来判断。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0.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年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 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 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 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 现。 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 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 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应 收款项按账龄段划分的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 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合并范围以内的应收款项及根据款项性质无需计提坏账准备款项 组合 2 合并范围以外的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 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个别认定法 组合 2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账龄 提取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0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10.0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30.00% 3 年至 5 年(含 5 年) 50.00% 5 年以上 100.00%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为 0.00%,不计提坏账 准备。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 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坏账损失按以下原则确认: ⑴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款项; ⑵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款项; ⑶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 无法清偿的应收款项; ⑷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款项; ⑸逾期 5 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款项; ⑹经国家税务局批准核销的应收款项。 11.存货核算方法 ⑴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库存商 品、产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外购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⑵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成本。 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均采用一次摊销法,在领用或发出时一次计入当期成本。 ⑷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列入“存货-开发成本”科目核算。纯土地开发项目,其费用支出单 独构成土地开发成本。 ⑸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 明细核算。 ⑹期末存货计价原则及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项目期末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地产企 业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预计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确定。 低值易耗品不计提跌价准备。 ⑺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1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⑴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⑵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 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⑶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⑷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⑴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 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⑵初始成本的确定 ①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 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 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⑶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 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 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 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四、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会计处理方法”和“四、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 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 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 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 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 租用资产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 销政策;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 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15.固定资产计价、折旧方法 ⑴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 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⑵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 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 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 成。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 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 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⑶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等情况外,本公司对所有固 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表: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50 3-10 1.8-4.85 机器设备 5-10 3-5 9.5-19.4 运输工具 4-10 3-5 9.5-24.25 办公设备 3-5 3-5 19-32.33 16.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施工中尚未完工的基建、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⑴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⑵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 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 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 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