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成长: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国泰成长优选 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7 年 第 一 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 】 2129 号文核准募集。 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 2015 年 8 月 8 日起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基金 名称由 “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部分条款相应修订。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 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认购(或 申购) 本基金 时应 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 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 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 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人 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人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人 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3 月 20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 6 年 4 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6 年 12 月 3 1 日。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 1 目 录 ................................ ................................ ................................ ................................ .................. 2 一、绪言 ................................ ................................ ................................ ................................ .............. 3 二、释义 ................................ ................................ ................................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 ................................ ................................ 4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7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5 十、基金的业绩 ................................ ................................ ................................ ................................ 66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6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8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4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 ................. 7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6 十七、风险揭示 ................................ ................................ ................................ ................................ 8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82 十九、基金合同摘要 ................................ ................................ ................................ ........................ 84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98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09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1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 112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12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 ( 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信 息披露办法》 ”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 国泰成长优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 基金管理人 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 成长优选 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 金”或“ 本基金 ”)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 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 : 指 国泰成长优选 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 :指 《 国泰成长优选 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 该 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 基金签订之 《 国泰成长优选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 指 《 国泰成长优选 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 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 《 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 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0 、 《 销售 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 : 指 中国证监会 20 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 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8 、 投资 人 : 指 个人投资者 和 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19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0 、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1 、 销售机构 :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2 、 直销机构:指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 代销机构 :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机构 24 、 基金销售网点 :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柜台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5 、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 等 26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国泰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 基金账户 :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投资 人 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 本基 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 、 基金募集期 : 指 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 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 T 日 : 指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 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的 工作日 3 4 、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5 、 开放日 : 指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6 、 日:指公历日 37 、 月:指公历月 3 8 、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9 、 《 业务规则 》: 指 《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登记 结算 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 共同遵 守 40 、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 内 ,投资 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 申购 : 指 基金合 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2 、 赎回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 求 将 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 的行为 4 3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 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4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 行为 4 5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 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 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6 、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 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4 7 、 元 : 指人民币元 4 8 、 基金 利润 : 指基金 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4 9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 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 净资产 值 5 1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2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3 、 指定媒体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4 、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 基金合同 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 5 5 、 不可抗力 : 指 基金合同 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 且无法克服 的 客观 事件 三、基 金 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3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 - 19 层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辛怡 联系电话: 021 - 3 108 9000 , 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 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 7 年 3 月 20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85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 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 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 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 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 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 5 年期 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 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由国泰 6 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互联网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新目标 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鑫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添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 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 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利是宝 货币市场基金 、 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 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润泰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 基金 、 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4 年获得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 2007 年 11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08 年 2 月 14 日,本基 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 )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 金、专户理财 和 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 、 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82 年 2 月至 1992 年 10 月在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1992 年 11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 理。 1998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 1998 年 2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总经理, 199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董事长。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中 建 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 2016 年 8 月至 11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传媒华 文公司任监事长、纪委书记。 2016 年 11 月 起 任公司党委书记 ,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 2006 年 7 月起在中国建银 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 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 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 2014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傅敏 ,董事, 大学 本科,会计师。 1979 年 12 月至 198 8 年 3 月 , 任冶金工业部西南地勘 局财会处干部。 1988 年 3 月 至 2005 年 7 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 历任财会部 干部、 人力资 源部 干部、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 。 2005 年 7 月 至 2011 年 3 月 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工作 ,历任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业务总监 。 2011 年 6 月 至 2016 年 11 月 , 在 中投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 ,历任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副总裁、 董 事 。 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 专职 董事 。 2 017 年 3 月起 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 ,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 4 - 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 1995 - 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金融分析师; 1999 - 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员; 2004 - 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 - 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 2006 - 2008 年在 EURI 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 / 基金经理。 2009 - 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 2013 年 6 月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 )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 )。 1989 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 1994 年起任中国保险(欧洲 ) 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起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 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 1998 年起 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 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起任中意财产 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董树梓 ,董事, 大学本科 , 高级会计师 。 1983 年 7 月 至 2002 年 3 月 , 在 山东临沂电业局 工作 ,历任 会计、科长、副总会计师 。 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公司 工作 ,任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 2003 年 2 月 至 2008 年 3 月 , 任 鲁能集团经营考核与审计部 总 经理 。 2008 年 3 月 至 2011 年 2 月 , 任 英大泰和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总经理 。 2011 年 2 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 审计部 主任, 公司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 017 年 3 月起 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 董事, 硕士研究生, 21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 年 1 月加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2 年 11 月 至 2016 年 7 月 7 日 任公司副总经理 , 2016 年 7 月 8 日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 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 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 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 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 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 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2013 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 已上市)独立董事, 20 15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0 年起在工商银行河北省工作,历任河 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 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 2004 年起任工商银行 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7 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0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 2014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小舟 ,独立董事, 博士研究生 , 研究员 。 1981 年 7 月 至 1985 年 7 月 , 任 南京林业大学 (原南京林产工业学院)财务处 会计员 。 1988 年 9 月 至 1998 年 3 月,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工作 ,历任 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室主任 。 1998 年 3 月 至 2000 年 3 月,任 长天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 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4 月, 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 2002 年 6 月 至 2005 年 5 月 , 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副 总裁 。 2005 年 12 月 起 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工作 ,任研究员, 研究生部博士生导师 。 2 017 年 3 月起 任公司 独立 董事 。 黄晓衡 , 独立董事, 硕士研究生 , 高级经济师 。 1975 年 7 月至 1991 年 6 月 , 在 中国建设 银行江苏省分行 工作 ,先后任职于 计划处 、信贷处、 国际业务部 , 历任 副处长、处长。 1991 年 6 月 至 1993 年 9 月 , 任 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 首席代表 。 1993 年 9 月 至 1994 年 7 月 , 任 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 首席代表 。 1994 年 7 月 至 1999 年 3 月 ,在中国 建设银行 总行工作 , 历任 国际部 副总经理、 资金计划部 总经理 、 会计部 总经理。 1 999 年 3 月 至 20 10 年 1 月 , 在 中 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工作 ,历任 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 、 顾问。 2010 年 4 月 至 2012 年 3 月 , 任 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 董事总经理 。 2013 年 8 月 至 2016 年 1 月 ,任 中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2 017 年 3 月起 任公司 独立 董事 。 2 、 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先后 于 建 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 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 经理等职。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 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中国建 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监事,大学本科。 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部主管、 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总经理。 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 管。 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 部主管。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任 General 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行官。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任 Generali I nvestments Asia Limited 执行董事。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锡忠 ,监事 , 研究生。 1989 年 2 月 至 199 5 年 5 月 ,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 主任 科员 。 1995 年 6 月 至 2005 年 6 月 , 在 华北电力集团 财务有限 公司 工作 ,历任部门经理、 副总 经理 。 2 005 年 7 月 起 在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 华北分公司 副总经理 、 纪检监察 室 主持工作、 风险 管理部主任、 资金 管理部主任、 河北 业务部主任 ,现任 风险管理部主任。 2 017 年 3 月 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 年 9 月加 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 111 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基金 经理助理, 2008 年 4 月起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年 5 月起兼任 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兼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9 月起兼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倪蓥, 监事, 硕士研究生。 1998 年 7 月 至 2001 年 3 月 , 任 新 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 目 经理 。 2 001 年 3 月 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 信息技术部 总监 、 运营管理部 总监。 2017 年 2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 ,监事, 大学 本科。 2008 年 9 月 至 2012 年 10 月 , 任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 海 分所 助理经理 。 2 012 年 12 月 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 审计部总 监助理。 2 017 年 3 月 起 任 公司职工监事 。 3 、 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 ,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 总经理, 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星德,博士, 1 5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就职于江苏省 人大常委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加入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 17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 公司, 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 2007 年 7 月 至 2010 年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 年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 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5 年 8 月 至 2017 年 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 2017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 8 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9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 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 查二处副处长等; 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 2015 年 1 月至 201 5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2016 年 3 月加入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5 日起任公司督察长 。 4 、 本基金 的 基金经理 ( 1 )现任基金经理 申坤 ,硕士研究生, 7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2010 年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15 年 6 月起任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成 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起兼任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 ( 2 )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至 2015 年 5 月 10 日 由张玮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 日由杨飞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6 月 4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4 日 由杨飞、 申坤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 5 月 25 日起至今由申坤担任基金经理 。 5 、 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 及业务骨干 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 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 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 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 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陈星德:副总经理 吴晨: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邓时锋:权益投资(事业)部小组负责人 吴向军: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6 、 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 、 依法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集中申购、 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与基金份额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会 ;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 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 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 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 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 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 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 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 1 )内 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 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 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 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 性。 (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 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 3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 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 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 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 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 4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 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 1 )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 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 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 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 名 。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审 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 策及监督; 2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 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等机 构 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 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 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 系; 3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业 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 )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部控 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 2 )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 )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 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 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 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 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 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 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 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 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 )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 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 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 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 风险管理部 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 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 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 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 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 维护、软件采购 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 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 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 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稽 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 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 业务特点, 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 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 3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 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 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 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 4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 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 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 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 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 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 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6年9月30 日,本集团总资产55,639.90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4.16%,权重法下资本充足 率12.73%。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 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 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 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 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 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 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 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6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 品营销力度,截至12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105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 模827.91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 实现托管费收入44.04亿元,同比增长23.48%,托管资产余额10.17万亿元,同比增长42.1%。 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 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 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 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 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 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 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 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 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 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 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分 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 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 中国 农业 银行 黑龙江省 分行, 华 商银行,中国 农业 银行 深圳市 分行 ,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