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南方航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7年05月05日 20:32:36 中财网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 2017-02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权担保情况: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
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
有限公司(“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
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
外币的担保;

● 厦门航空向江西航空提供担保,须以江西航空的对方股
东,即江西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航投”)以其出资比例向
厦门航空提供相应反担保为前提;

● 厦门航空已实际为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提供的担保余额
分别约为人民币117,890.6万元、人民币0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南方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
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的贷款担保逾期金额分别约为人
民币1,934.72万元和137.75万元;

● 本次授权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南航董事会于2017年5月5日以董
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
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2、同意授权厦门航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与上
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厦门航空向江西航空提供担保,须以江西航空的对方股东,即江
西航投以其出资比例向厦门航空提供相应反担保为前提;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应参与审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1人。经全体董
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303 号世贸广场酒店

法定代表人:赵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 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
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机场专用路经营管理;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 航空器材、工具设备租赁,航空器材的销
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厦门航空持股 99.47%,沈阳中瑞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0.53%。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截至2017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14

4,757

负债总额

2,749

2,730

银行贷款总额

208

227

流动负债总额

2,138

2,163

资产净额

1,965

2,027

项目

2016年

2017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87

528

净利润

134

62





2、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昌北国际机场


法定代表人:王乐熙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凭经营许可证经营至
2018年12月7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
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 厦门航空持股60%、江西航投持股4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截至2017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87.87

1,596.70

负债总额

163.31

228.88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33.31

188.88

资产净额

1,324.56

1,367.81

项目

2016年

2017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9.18

116.37

净利润

-95.44

-36.75





(二)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关系

厦门航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厦门航空 55%
股份,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分别持有厦门航空34%和11%股份。河北航空为厦门航空的控


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持有河北航空99.47%股份。江西航空为厦
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持有江西航空60%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门航空目前尚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
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拟授权厦门航空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
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
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合同签署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厦门航空对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提供担保,
充分考虑了河北航空、江西航空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
利于拓宽河北航空、江西航空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
现有及新增贷款需求,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最近一次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在2017年
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
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担保。


作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和江西航空的重要决
策和日常经营均在厦门航空的绝对控制下,重大风险可提前预见
并有效防范。厦门航空制订了严格的筹资规范,严格监控河北航
空和江西航空筹资情况。董事会认为,在厦门航空的统一经营和


管理下,河北航空和江西航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董事会要求
厦门航空按月向本公司上报累计担保余额,并根据河北航空和江
西航空实际经营情况,及时调整其投资计划,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
会同意授权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
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担保等相关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充分考虑了河
北航空、江西航空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拓宽河北
航空、江西航空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现有及新增贷
款需求,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2、担保对象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均为厦门航
空的控股子公司,江西航空的担保以对方股东,即江西航投以其
出资比例向厦门航空提供相应反担保为前提,本公司和厦门航空
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坏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
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
供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5,461.14万元和
3,587.3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
0.82%和0.08%;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航一号租赁(天津)有


限公司、南航三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南航四号租赁(广州)
有限公司及南航九号租赁(广州)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
约为15,595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
为2.5%。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提供的对外担保总
额约为人民币117,852.6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约为2.73%。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逾期担保累计
金额约为人民币2,072.47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为河北航空、
江西航空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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