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南方航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 2017-02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权担保情况: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 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 有限公司(“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 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 外币的担保; ● 厦门航空向江西航空提供担保,须以江西航空的对方股 东,即江西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航投”)以其出资比例向 厦门航空提供相应反担保为前提; ● 厦门航空已实际为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提供的担保余额 分别约为人民币117,890.6万元、人民币0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南方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 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的贷款担保逾期金额分别约为人 民币1,934.72万元和137.75万元; ● 本次授权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南航董事会于2017年5月5日以董 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 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2、同意授权厦门航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与上 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厦门航空向江西航空提供担保,须以江西航空的对方股东,即江 西航投以其出资比例向厦门航空提供相应反担保为前提;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应参与审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1人。经全体董 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303 号世贸广场酒店 法定代表人:赵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 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 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机场专用路经营管理;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 航空器材、工具设备租赁,航空器材的销 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厦门航空持股 99.47%,沈阳中瑞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0.53%。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截至2017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14 4,757 负债总额 2,749 2,730 银行贷款总额 208 227 流动负债总额 2,138 2,163 资产净额 1,965 2,027 项目 2016年 2017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87 528 净利润 134 62 2、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昌北国际机场 法定代表人:王乐熙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凭经营许可证经营至 2018年12月7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 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 厦门航空持股60%、江西航投持股4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截至2017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87.87 1,596.70 负债总额 163.31 228.88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33.31 188.88 资产净额 1,324.56 1,367.81 项目 2016年 2017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9.18 116.37 净利润 -95.44 -36.75 (二)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关系 厦门航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厦门航空 55% 股份,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分别持有厦门航空34%和11%股份。河北航空为厦门航空的控 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持有河北航空99.47%股份。江西航空为厦 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持有江西航空60%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门航空目前尚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 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拟授权厦门航空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 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 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合同签署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厦门航空对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提供担保, 充分考虑了河北航空、江西航空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 利于拓宽河北航空、江西航空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 现有及新增贷款需求,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最近一次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在2017年 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 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担保。 作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和江西航空的重要决 策和日常经营均在厦门航空的绝对控制下,重大风险可提前预见 并有效防范。厦门航空制订了严格的筹资规范,严格监控河北航 空和江西航空筹资情况。董事会认为,在厦门航空的统一经营和 管理下,河北航空和江西航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董事会要求 厦门航空按月向本公司上报累计担保余额,并根据河北航空和江 西航空实际经营情况,及时调整其投资计划,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 会同意授权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 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担保等相关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充分考虑了河 北航空、江西航空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拓宽河北 航空、江西航空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现有及新增贷 款需求,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2、担保对象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均为厦门航 空的控股子公司,江西航空的担保以对方股东,即江西航投以其 出资比例向厦门航空提供相应反担保为前提,本公司和厦门航空 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坏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 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 供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5,461.14万元和 3,587.3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 0.82%和0.08%;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航一号租赁(天津)有 限公司、南航三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南航四号租赁(广州) 有限公司及南航九号租赁(广州)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 约为15,595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 为2.5%。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提供的对外担保总 额约为人民币117,852.6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约为2.73%。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逾期担保累计 金额约为人民币2,072.47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为河北航空、 江西航空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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