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中油资本: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41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中国石油集团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额为基础,对2017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进行合理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17年5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的议案》; 2.由于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跃珍先生、刘强先生、 周远鸿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海峡 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需 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人 2017年预计 金额 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 2016年实 际金额 关联存贷 款 信贷资产 余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35,000,000 24,570,801 19,169,551 存款余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40,000,000 27,996,829 27,819,473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 7,000 130 89 小计 40,007,000 27,996,959 27,819,562 关联利息 收支 收取利息 收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1,500,000 262,119 837,478 支付利息 支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800,000 144,863 508,387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 3 - - 小计 800,003 144,863 508,387 关联手续 费及佣金 手续费及 佣金收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100,000 27,331 26,948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 1,000 126 709 小计 101,000 27,457 27,657 手续费及 佣金支出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 1,000 108 421 关联租赁 经营租赁 收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25,000 3,186 11,243 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1,000 109 - 小计 26,000 3,295 11,243 经营租赁 支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15,000 2,970 5,635 关联保险 业务 保费收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100,000 48,836 53,180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 100 5 57 小计 100,100 48,841 53,237 赔付支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45,000 6,524 11,347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 50 - 10 小计 45,050 6,524 11,357 关联采购 与销售 采购商 品、接受 劳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40,000 7,489 37,535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 120 6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1,000 200 - 小计 41,120 7,695 37,535 销售商 品、提供 劳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3,000 217 17,560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 50 - 15 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100 - 20 小计 3,150 217 17,595 关联方承 诺 租入资产 承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40,000 17,880 22,152 贷款承诺 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 单位 5,000,000 2,670,986 4,455,589 银行承兑 汇票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 20 开出保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1,000,000 284,211 386,904 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户,构成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公司对2016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表中2016年度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追 溯调整后数据(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关联交易金 额),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关联交易 金额。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容 实际发 生金额 预计金 额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重 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 及索引 销售产品或 提供劳务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 总厂 销售商品 1,843 5,000 3.38% 63.14% 2016年8 月16日 公司披 露的《关 于2016 年预计 日常关 联交易 (修订) 的更正 公告》 (公 告编号: 2016043) 中石油集团其他单位 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 13,474 22,000 24.74% 38.76% 小计 - 15,317 27,000 28.12% 43.27% 采购货物或 接受劳务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 总厂 采购存货 5,451 6,000 9.29% 9.16% 中石油集团其他单位 采购存货 5,727 7,000 9.76% 18.18% 小计 - 11,178 13,000 19.06% 14.02% 经营租赁支 出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 总厂 租赁厂房、设 备 2,386 2,772 100.00% 13.92% 经营租赁收 入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 总厂 出租办公楼、 设备 316 352 66.11% 10.23% 接受综合服 务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 总厂 物业费等 767 797 100.00% 3.76% 接受财务资 助利息支出 中石油集团所属子公司 借款利息 3,804 4,400 100.00% 13.54% 注1:由于公司2016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公告的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只含重组前的数据。因此,上表中日常关联交易 2016年度预计数和实际发生数均为重组前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 注2: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是由于受市 场环境影响,原公司业务中柴油机等相关销售情况不及预期。独立董 事对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16年 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较大差异是由 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原公司业务中柴油机等相关销售情况不及预期, 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注3: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请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之“(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中石 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宜林 注册资本:37,986,346万元 主营业务: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 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 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 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 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 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 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 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433L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石油集团总资产 40,697.59亿元、净资产24,448.96亿元、营业收入18,719.03亿元、 净利润267.94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石油集团及下属单位持有本公司 715,740.90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79.26%,中石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中石油集团下属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 控股股东同为中石油集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 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石油集团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人寿”)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永烈 注册资本:370,000万元 主营业务: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 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三) 仅限代理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险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61551955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1号楼12层1501和13层1601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意人寿总资产583.00 亿元、净资产55.47亿元、营业收入118.58亿元、净利润4.07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资本有限”)持有中意人寿50%股权,能够 对其实现共同控制,按照权益法对中意人寿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六款及《股票上市规则》 10.1.3条第五款规定,中意人寿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意人寿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宁敏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6650364G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银国际总资产456.94 亿元、净资产107.17亿元、营业收入28.31亿元、净利润10.6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资本有限持有中银 国际15.92%股权,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对中银国际进 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 六款及《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中银国际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银国际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信增”)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谢多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信用增进服务;信用增进的评审、培训、策划、 咨询、技术推广;信用产品的创设和交易;资产投资;资产受托管理; 投资策划、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人员技术培训;会议服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2250763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4号金益大厦5-7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债信增总资产159.36 亿元、净资产77.18亿元、营业收入13.23亿元、净利润6.9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资本有限持有中债 信增16.5%股权,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对中债信增进 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 六款及《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中债信增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债信增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映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514XM 住所: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东信托总资产86.48亿 元、净资产63.41亿元、营业收入13.48亿元、净利润8.33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油资产间接持有 山东信托25%股权,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对山东信托 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 第六款及《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山东信托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信托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联产业基金”)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华 注册资本:7,200万元 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0555855367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7号2号楼2024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联产业基金总资产1.46 亿元、净资产1.39亿元、营业收入0.11亿元、净利润0.0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国联产业基金20.83%股权,参股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国联产业基金18.06%股权,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 对国联产业基金进行会计核算,且公司监事肖华先生担任国联产业基 金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六款 及《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国联产业基金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联产业基金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 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子公司及其简称如下: 子公司名称 简称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资本有限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财务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金融租赁 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油资产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信托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中意财险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专属保险 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保险经纪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存贷款 关联存款主要是关联方在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的存款;关联贷款 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中石油集团向昆仑 金融租赁发放的委托贷款以及昆仑金融租赁向关联方提供融资租赁 服务产生的融资租赁余额。 2.关联利息收支 关联利息收入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关联方中石油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取得的利息收入,以及昆仑金融租 赁为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收取的租金;利息支 出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中意人寿 支付的存款利息,以及昆仑金融租赁向中石油集团支付的委托贷款利 息。 3.关联手续费及佣金 关联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为中石油集 团及其下属单位及中意人寿提供代理服务、托管等业务收取的相关费 用、昆仑金融租赁为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租赁服务收取的手 续费、昆仑保险经纪为中意人寿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收取的佣金、昆仑 信托为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信托服务收取的手续费等;手续 费及佣金支出主要是中意财险支付给中意人寿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手 续费用,以及中油资产和中意财险支付给中意人寿下属子公司中意资 产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手续费。 4.关联经营租赁业务 关联经营租赁收入主要是昆仑金融租赁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 单位提供经营租赁服务收取的租金、中油资本有限向国联产业基金提 供房屋租赁等收取的租金;关联经营租赁支出主要是中油财务、中油 资产、昆仑金融租赁及昆仑银行下属分支机构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 公司支付的房屋建筑物租金等。 5.关联保险业务 关联保险业务主要是专属保险及中意财险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 属单位、中意人寿提供保险业务产生的保险费收入和赔付支出。 6.关联采购与销售业务 关联采购与销售业务主要是中油资本各子公司向中石油集团及 其下属单位、中意人寿、中银国际及国联产业基金购买商品及劳务服 务、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服务。 7.关联方承诺 关联方承诺主要是中油财务及昆仑银行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 单位提供的贷款承诺、开出保函及租入资产承诺。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参照下列原则进行定价: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 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 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 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 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 参考的,可以采用成本价或协议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 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市 场行为,有助于各公司业务开展,并能带来较好收益。同时,关联交 易行为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事 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交易不足以形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 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先认 真审阅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7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时,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发 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公司未 来长远发展;公司预计2017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 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油资本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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