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中油资本: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42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30日至2017年5月3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 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15:00至 2017年5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金亚光大 厦B座4层会议大厅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一、《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六、《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七、《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八、《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九、《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提案十、《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提案十一、《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提案十二、《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十三、《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特别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提案一为特殊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即为通过。 提案十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9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需要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 5.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1.00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 13.00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 √ 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17年5月25日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 于2017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到以下“现 场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信函或传真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 间为准。 1、法人股东代表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 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方式 1、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金亚光大厦B座 21层 2、邮编:100032 3、电话:010-89025597 4、联系人:王云岗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 食宿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会议进程,则 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 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7;投票简称:中油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 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 5.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1.00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 √ 12.00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 13.00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提案十一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3、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7年5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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