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中油资本: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08日 18:03: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42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30日至2017年5月3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
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15:00至
2017年5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金亚光大
厦B座4层会议大厅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一、《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六、《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七、《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八、《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九、《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提案十、《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提案十一、《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提案十二、《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十三、《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特别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提案一为特殊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即为通过。


提案十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9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需要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5.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8.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9.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



10.00

《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00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



12.00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13.00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





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17年5月25日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
于2017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到以下“现
场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信函或传真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
间为准。


1、法人股东代表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


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方式

1、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金亚光大厦B座
21层

2、邮编:100032

3、电话:010-89025597

4、联系人:王云岗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
食宿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会议进程,则
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
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7;投票简称:中油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
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5.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8.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9.00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10.00

《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00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









12.00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13.00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提案十一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3、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7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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