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富10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时间:2017年05月08日 18:31:41 中财网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426号文核准,机构部函[2015]248号文确认,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26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证券投
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从
本基金所分离出来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国富中证100 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
相对稳定的特征;国富中证100 B份额均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
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
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化
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和投资股指
期货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本
基金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全
部基金份额(分级运作期内包括国富中证100份额、国富中证100 A 份额和国富
中证100 B 份额)的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国富中证100
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
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3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8
第六部分 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45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50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51
第九部分 国富中证100 A 份额和国富中证100 B份额的上市交易 .................................. 52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5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7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 7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 9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 .......................................................................................................... 91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财产估值 ...................................................................................................... 9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0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102
第十八部分 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折算 ................................................................................. 106
第十九部分 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 ..................................................................... 119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2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123
第二十二部分 风险揭示 ........................................................................................................ 129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137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141
第二十五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161
第二十六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73
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75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77
第二十九部分 备查文件 ........................................................................................................ 178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
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包括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形成的富兰克林国海
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指《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

指《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12 月28 日经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修订,自2013 年6 月1 日起实施,并经2015 年4
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11年6月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1年
10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
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
额注册登记、清算、结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
交易过户业务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
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聘请法定机
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
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
公告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
段;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
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
代销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按照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按照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
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转出
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




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跨系统转托管和系统
内转托管;



定期定额投资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标的指数

中证100指数;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
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场外

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
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
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
易业务的场所;



国富中证100份额

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
购、申购的国富中证100份额不进行自动分离或基
金份额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国富中证100 份
额将进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投资者在场内申购
的国富中证100 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国富中证 100 A份额

国富中证100份额分级运作期内按基金合同约定规
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国富中证 100 B份额

国富中证100份额分级运作期内按基金合同约定规
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国富中证 100 A份额的
本金

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国富中证 100 A
份额而言,指 1.00 元;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全部基金份额(分级运作
期内包括国富中证100份额、国富中证 100 A份额和
国富中证 100 B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注册登记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




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本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
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上市交易

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买卖国富中证 100 A份额、国富中证 100 B份
额的行为及在分级运作期结束后买卖富兰克林国海
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的行
为;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国富中证 100 A份额和国富中证 100 B份额
上市交易公告书》以及《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上市交易公告
书》;

系统内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
为;

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自动分离

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 2份国富中证100份额在发
售结束后按 1:1比例自动转换为1份国富中证 100
A份额和1份国富中证 100 B份额的行为;

配对转换

指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国富中证100 份额与国富
中证 100 A份额、国富中证 100 B份额之间按约定的
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份额折算”所规
定的份额折算基准日(包括定期份额折算和不定期
份额折算)确定;

分拆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国富中证100份额的场内
份额申请转换成1份国富中证 100 A份额与1份国富
中证 100 B份额的行为;




合并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国富中证 100 A份额与1
份国富中证 100 B份额申请转换成2份国富中证1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分级运作期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五年后对应日(分级运作期
到期日)止,如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分级运作
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国富中证100 A份额约
定年收益率

国富中证 100 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
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同期银
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是指当年1月1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
款基准利率,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同期银
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
款基准利率为准。每份国富中证 100 A份额年基准
收益均以 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
不承诺或保证国富中证100 A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
益,如在分级运作期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
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国富中证100 A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的风险甚至
损失本金的风险;

国富中证100 A 份额约
定收益

国富中证100 A份额依据约定年收益率及基金合同
约定的截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的累计收益;

国富中证100 B份额应
得资产及收益



分级运作期届满后的份
额转换









基金份额转换日



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国富中证100 A份额的本金
及约定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

本基金在五年分级运作期届满后,按照基金合同规
定的份额转换规则,国富中证100 A 份额和国富中
证100 B 份额以各自的份额参考净值为基础,按照国
富中证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同
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


国富中证100 A 份额和国富中证100 B 份额的转换日
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五年后对应日,即分级运
作期到期日同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到下一工作日。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
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直销机构

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
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
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本基金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
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深圳证券账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投
资者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帐户或
证券投资基金帐户;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
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
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
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
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
数;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申请的开放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
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已实现的合法收入及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合法收




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款项以及以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后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财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
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
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
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
化、突发停电、公众通讯设备或互联网络故障以及
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
易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一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4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50年

联系人:施颖楠

联系电话:021-3855 5555

股权结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49%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硕士学位以及法学博士学
位。在加入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之前,麦敬恩先生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的资深律师。麦敬恩先生于1986年加入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担任
Templeton Global Advisors Limited (巴哈马)执行副总裁。曾任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执行副总裁和多个富兰克林邓普顿公司董事,包括
Templeton Investment Counsel, LLC,Franklin Templeton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卢森堡),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香
港),Templeton Asset Management Ltd.(新加坡),Franklin Templeton
Holding Limited(毛里求斯),Franklin Templeton Services Limited(爱
尔兰)。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高级战略顾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董事长,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副董事长吴显玲女士,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
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广西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全
面工作),广西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董事长、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投资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董事何春梅女士,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第五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副经理、财
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
员、机关党委书记,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西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海良
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阮博文(William Y. Yun)先生,工商管理硕士,CFA。阮先生担任
Franklin Resources, Inc.的管理人员,亦是该公司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委
员会成员。他也是Fiduciary Trust Company International(「Fiduciary
Trust」)的董事会成员,于1992年加入Fiduciary Trust 担任基金经理8年,之
后成为执行副总裁,负责Fiduciary Trust的全球权益类部门,并在2000年至
2005年期间担任Fiduciary Trust的总裁。他于2002年又担任Franklin
Templeton Institutional的总裁,负责富兰克林邓普顿全球业务发展团队的机
构业务,其职责还包括负责富兰克林邓普顿养老金固定收益计划和投资固定缴
款业务,以及负责Franklin Templeton Portfolio Advisors通过投资顾问和咨
询人员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专户管理。在2008年,他开始担任目前于富兰克
林邓普顿投资集团的职务。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执行副总裁,并负责
特定和另类投资团队,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海富兰克
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胡德忠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经济师。历任广西区人民银行
计划处科员,广西证券公司国债交易部办事员,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
南中路证券营业部出市代表、清算部经理、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总经理,广西证券(2011年10月增资扩股并更名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总裁助理兼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经纪
业务部总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凯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事业总部总经理、常
务副总裁,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广西北部湾股权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国海
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燕文波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职员、资产管理部职员,上海浦东科创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民生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机构客户部总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并先后兼任总裁办
公室主任和资产管理部、资本市场部、北京管理总部总经理等职务)、副总裁
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北
京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张伟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澳纽银行集团(悉尼)企业银行主
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银行家信托有限公司(英
国)联席董事,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7月加入富兰克林邓
普顿投资,先后担任机构业务拓展董事、香港区销售及市场业务拓展主管、香
港区总监。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监及董事,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张忠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广
西柳州地区财政局副局长,广西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柳州地区行署副秘书
长、财办主任,广西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广西财政厅总会计师、副厅长(享受
正厅级待遇),现已退休。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洪荣光先生,MBA商学硕士。历任台湾亚洲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及第一大股东(后与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H&Q(Hambrecht & Quist Group)汉茂风险投资公司董事,越南国家投资基金公司
董事,邓普顿新兴市场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邓普顿开发中国投资信托基金
(卢森堡)董事,台股指数基金公司(英国)董事,菲律宾信安银行董事,富
兰克林邓普顿国际基金董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兴亚置业
集团(中国)董事长,亚洲环球证券公司(香港)董事长,菲律宾信安银行独
立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徐同女士,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普陀区政协委员。历
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交易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深圳上证总经理,国泰证券公
司总经理助理,北京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华远集团总经济师,国都证券公
司总经济师。现任三亚财经论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刘戎戎女士,MBA商学硕士。历任麦肯锡公司商业分析员,昆仲
亚洲基金合伙人,Vision Investment Management(Asia) Limited董事总经理,博
信资本业务合伙人。现任得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联新国际医疗集
团投资管理委员会首席顾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层董事徐荔蓉先生,CFA,CPA(非执业),律师(非执业),中央
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资产管理
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
监、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潜力组合混合基金和国
富研究精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层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余天丽女士,经济学学士。历任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投
资服务代表,Asiabondportal.com营销助理,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亚洲
区项目经理,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洲区战略及产品发展部
副董事,瑞士信贷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洲区产品发展部总监,工银
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产品负责人。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亚洲区产品策略部董事,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谭志华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科员、科长,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职员、稽核
部副总经理、合规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国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战
略管理部总经理,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创新资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职工监事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计算机科学硕士,中
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专业硕士。历任美国Enreach Technology Inc.软件工程
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
级数量分析师,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数量分析师、风险控制部
总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指数
投资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和国富中证100指数
增强分级基金基金经理、职工监事。


职工监事赵晓东先生,香港大学MBA。历任淄博矿业集团项目经理,浙江
证券分析员,上海交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行业研究员,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国
富弹性市值混合基金和国富潜力组合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国富沪深300指
数增强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总监、
QDII投资总监、国富中小盘股票基金、国富焦点驱动混合基金、国富弹性市值
混合基金和国富恒瑞债券基金基金经理、职工监事。


(三)经营管理层人员

总经理吴显玲女士,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广西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全面
工作),广西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董事长、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海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投资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副总经理徐荔蓉先生,CFA,CPA(非执业),律师(非执业),中央财
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资产管理部
总经理兼投资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
监、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潜力组合混合基金和国
富研究精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层董事。


副总经理王雷先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技术安全部职
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及上海地区营业部总经理、南京北门桥路证券
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事业部执行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机构
理财中心副总监、机构理财部负责人。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副总经理胡昕彦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会计科科
员,汇丰数据处理(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基金部高级专员,2004年加入国海富
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基金事务部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副总经
理、行政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四)督察长

督察长储丽莉女士,中共党员,律师(非执业),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
法律硕士。历任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投资经营部副总经
理,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5年加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法律顾问、高级法律顾问、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
察稽核部总经理、管理层董事、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自2006年起,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高级法律顾问。


(五)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计算机科学硕士,中国科学技
术大学数学专业硕士。历任美国Enreach Technology Inc.软件工程师,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数量分析
师,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数量分析师、风险控制部总经理、业
务发展部总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指
数投资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及国富
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的基金经理。


鲍翔先生,英国拉夫堡大学金融数学硕士。历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
化研究员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数量分析师。截至本报告期末
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及国富中证100
指数增强分级基金的基金经理兼高级数量分析师。


(六)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吴显玲女士(总经理);徐荔蓉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张志强先生
(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职工监事);赵晓东
先生(权益投资总监、QDII投资总监、基金经理、职工监事);刘怡敏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储丽莉女士(督察长)。




(七)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
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
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
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
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和发生
的原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
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
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定的风险
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级别较低的风险加以监
控,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及
时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
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向其寻求咨询意
见。


(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
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
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控制、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
统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监察稽核控制、人事控制等。


(1)业务控制

业务控制包括市场开发业务控制、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开放式基金业务控
制、金融创新业务控制等。


市场开发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针对市场开发的各项业务建立明确的职
责分工,实行岗位分离制度,保证各项业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加强内部
牵制,防止错误及舞弊行为发生;制定基金销售的标准化流程,选用先进的电
子销售系统,以不断提高基金销售的服务质量和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制定统
一的客户资料和销售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资料;实施对客户的审查制
度,对客户情况及资金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事先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
范新的电子交易方式下的各种风险;本公司制作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应符合
《销售办法》、《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和《证券投资基金
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的基金
宣传推介材料,事先均需经公司的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公司负责基
金营销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出
具复核意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的要求,公司及基金代销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将注重根据基
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
基金投资人。为此公司已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
评价并定期更新,对基金投资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同时做好销售人员的
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提示,
降低因销售过程中产品错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人投诉风险。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建立了严密的研
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了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了
投资分析例会制度,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对策,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
和及时性;建立了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
限制等要求;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建立了
投资决策审批制度。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
不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制定了基金投资交易业务的
标准化流程并注意流程在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监控,并有书面凭证;建立了完
善的交易记录制度,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


(2)资金管理控制

资金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资金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基
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与基金资金分开并互为封闭,不混合使用;坚持了资金营
运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资金的筹措和使用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及基金管理人有关规定执行并统一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注意
其安全性和流动性。


(3)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采取了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
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确保基金管理人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具体内容
包括: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
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账
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基金管
理人建立了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4)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
了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
保证了信息技术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已经过业务、运
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5)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
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配套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
编报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
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基金管理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包
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作业流
程,各部门各司其职,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6)监察稽核控制

监察稽核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督察长,全权负责基金管理人的监
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的任命符合中国证监会的任职条件,经董事会聘任,报中
国证监会核准。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任期由基金管理人章程规定;根据基金
管理人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相关会
议,调阅基金管理人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对于在稽核监察中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
责任。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
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督察长独立出具监察季报、年报及其他报告,直
接报送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同时抄送总经理。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
行为,立即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7)人力资源管理控制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合理的员工报酬体系,合理
确定员工报酬水平。过低的报酬会影响人力资源的质量和运行效益,而过高的
报酬会损害基金管理人的利益,所以确定工资制度时坚持了效益优先,兼顾公
平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培养制度。制定科学的管理人
员选聘政策和方法,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定管理人员培养制度,不断提高
其管理水平;制定了员工的业绩评价和激励方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8)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控制

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控制包括:严格规范和界定禁止员工从事的活动,并
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完善电脑监控系统,在线实时监控基金的投资、交易活
动,防止利用基金财产对敲作价等操纵市场的行为,尤其注意观察大额买卖股


票的现象;设置投资限制表。按关联交易的明确规定限制买卖的股票,对限制
表中的股票严禁购买,监察稽核部门根据限制表监控基金投资;对员工行为进
行监察,防止出现与基金从业人员操守不符的行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基
金从业人员从事的行为;对员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防火墙制度、信息控制制度,从制度上防止内幕交易
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
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
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
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
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534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
基金500只,QDII基金34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
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
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
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
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
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
“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6年,中国
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
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
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一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二)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唐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6)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5316
公司网址:www.cfzq.com



(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 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357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14)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152

联系人:李景平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站:www.jjm.com.cn



(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162212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栋3207室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2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联系人:徐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2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68778113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3893286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徐松梅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9)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陈海平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021-68777877

公司网址:www.shhxzq.com



(3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孙秋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31)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洪诚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3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6888888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屿

电话:021-20613643

传真:021-6859 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3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 徐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6)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37)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邮电新闻大厦15-1号2楼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张云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3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电话:010-8565062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39)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4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楼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黄辉

电话:021-206918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41)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 www.fundhaiyin.com




(42)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5078359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43) 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楼10层10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 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 4001661188

公司网址: www.jrj.com.cn



(44)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孙先帅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8891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45) 奕丰金融服务 (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45)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 021-20324159

传真:021-20324199

联系人:朱真卿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46)上海景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N3809室

法定代表人:苏凯

联系人:沙海靖

电话:021-61621602

传真:021-61621602-819

客户服务电话:021-61621602

公司网址:www.g-fund.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联系人:陈文祥

联系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联系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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