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安信目标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 重要提示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2年 8月 7日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2]1068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年 9月 25日正式生 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 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 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和收益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两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A、C两类基金份额适用 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3月 25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年 12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目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0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1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3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44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56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58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60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68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0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3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74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80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8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6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7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8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91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93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94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5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2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一部分绪言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安信目标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 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 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 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并于同年 6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2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8、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 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 投资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3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业务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 该销售机构办理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 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 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 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日:指公历日 37、月:指公历月 3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39、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0、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 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情形 48、元:指人民币元 49、A类基金份额:指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0、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7、《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共同遵守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件 6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年 12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联系人:陈静满 联系电话:0755-82509999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8.7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 19.71%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5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中 信证券股份公司投行部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 7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限公司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 刘入领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裁办公室主任、理财客户部总经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营销服务中 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 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珠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 员、有色部经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小有色、铁合金及 矿产部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五矿资 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 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党委书记,五矿资本(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隆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 王晓东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 员,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财务部科员,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务。现任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 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五矿金牛进出口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五矿鑫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代永波先生,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深圳市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 务部会计、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 8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理、深圳市帕拉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帕拉丁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伟喜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历任福云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中 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能资 本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董事等职。现任中广核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 庞继英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会干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总 裁,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金融稳定局巡视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魏华林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1979年 毕业于厦门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班。历任武汉大学经济系讲师,保险系副教授、 副系主任、主任,保险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保监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 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政府文史研 究馆馆员等职。现任武汉大学风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尹公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四川建材工业学院辅导员、学办主 任,中农信(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 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信达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刘国威先生,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部科 长、香港企荣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高级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 理部副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金融业务中心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五矿投资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纪委委员,五矿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监事,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资本(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隆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9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余斌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经 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中科证券托管组副组长。现任安信 证券股份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蒋牧人先生,监事,法律硕士。历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中信建 投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林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总监。现任 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廖维坤先生,职工监事,理学学士。历任轻工业部南宁设计院电算站软件工 程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电脑主管,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管理总部电脑工程师、布吉营业部营业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高级经理、经 纪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席信息官、运营部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监事。 王卫峰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吉林省国际信托公司财务人员,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 稽核部监察稽核主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负责人。现任安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张再新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会计,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工会财务委员。现任安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交易主管。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 部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 10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孙晓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室高级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襄理、市场发展部高级经理、债券基 金部执行经理,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成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 组副组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学明先生,副总经理,哲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 高级经理,理财发展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 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乔江晖女士,督察长,文学学士。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长、副处长,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安信乾 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翼飞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摩根轧机(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 务主管,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研究员,秦皇岛嘉隆高科实 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日盛嘉富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部研究员。现 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4年 3月 26日至 2016 年 3月 13日,任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 11月 24日至 2016年 3月 7日,任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5月 25 日至今,任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3 月 14日至今,任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发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9月 29日至今,任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12月 9日至今,任安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1月 13日至今,任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3月 16日至今,任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11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管理本基金时间 李勇先生 2012年 9月 25日至 2016年 3月 13日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委员: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龙川先生,统计学博士。历任 Susquehanna International Group(美国)量化 投资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首席研究员、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监。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总 经理。 陈一峰先生,经济学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助理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 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 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占冠良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投资部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 户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杨凯玮先生,台湾大学土木工程学、新竹交通大学管理学双硕士。历任台湾 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台湾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合高 级专员,台湾中华开发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交易员,台湾元大宝来证券投 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台湾宏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长,华润元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 金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12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13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 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部 控制程序,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交易、研究、评估、销售等业务环节,适当 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 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 14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下设立了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 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 公司经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 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构建有效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 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 权益。 公司建立合规、高效、健全、制衡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 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 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 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 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 战略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 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 险评估以及违规、投诉、危机事件发生后的风险评估等。 (3)控制活动 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防线。 公司建立科学的授权制度。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 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 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单独核算。公司建立科学、严格 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执行、业务记录和业务监督严格分离,投资和 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实行物理隔离。公司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 机制和程序。 15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适当、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渠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公司根 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 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内部控制进行检 查和评价。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原有的内部控制定期进行全面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 时改进。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16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17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 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 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年至 2015年连续三年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荣获中国银 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 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 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6年 12月 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49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18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 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19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陈思伶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站:www.abchina.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民生 20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站:www. gdb.com.cn (4)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5 网站:www.zrcbank.com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站:www.htsec.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站:www.gtja.com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站:www. citics.com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鸿安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户服务电话:96577 网站:www.zxwt.com.cn (1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5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站:www.longone.com.cn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站:www.swhysc.com (1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22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网站:www.zszq.com.cn (1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站: www.citicsf.com (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 (17)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站:www.qh168.com.cn (1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站:www.hx168.com.cn (1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站:www.dxzq.net (2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2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 6666号东北证券 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站:www.nesc.cn (2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站:www.gjzq.com.cn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4)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99号明天广场 2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站:www.shhxzq.com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24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网站:www.1234567.com.cn (2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站:www.erichfund.com (2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2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大厦 E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站:licaike.hexun.com (2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站:www.zcvc.com.cn (30)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5号楼 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网站: www.bzfunds.com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25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32)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69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穆宏轩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7575 网站:www.taixincaifu.com (3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3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室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站:www.qianjing.com (35)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 A座 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00 网站:www.webank.com 注: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本基金 C类份额 (3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26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网站:www.lufunds.com (37)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 18号东方科技大厦 18F 法定代表人:陈姚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站:www.jfzinv.com (3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珠海市琶洲大道东 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39)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号万通中心 D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站:www.shengshiview.com (40)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号曙光大厦 C座一层 法定代表人:洪少猛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9972 网站:www.5ilicai.cn (41)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站:www.jincheng-fund.com (4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27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fundzone.cn (43)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站:www.dtfunds.com (44)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站:www.qiandaojr.com (4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 098 8511 网站:fund.jd.com (4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N-1、N-2 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4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28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48)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4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65 传真:0755-82560289 联系人:宋发根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 19楼 负责人:韩炯 29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陈立群 联系人:李妍明 30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 2012年 8月 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068号文核准。 本基金募集期从 2012年 8月 27日起至 2012年 9月 21日止,共募集 1,946,949,191.79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9,173户。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为不定期。 31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2年 9月 25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2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进行。具 体的销售网点名单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相关内容及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 予以公告。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 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2年 10月 25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 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 33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为 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元(含申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 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4、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 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 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 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5份时,余额部 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 6、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 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 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方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 34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以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 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 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包括该 日)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投资者可在 T+2日后(包括该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基金投资 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销售 机构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其中, (1)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赎回费; 35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2)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 (3)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 (4)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 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 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两类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0% M<100万 0.80% 100万≤M<500万 0.50% 500万≤M<1000万 0.30% M≥1000万 1000元/笔 3、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 下: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T)赎回费率持有期限(T)赎回费率 T<1年 0.10% T<30天 0.10% 1年≤T<2年 0.05% T≥30天 0% T≥2年 0 注:1年指 365天,2年指 730天。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 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 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36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 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 1:假定 T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元,某投资人本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40万元,对应的本次申购费率为 0.8%,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 为: 净申购金额=400,000/(1+0.8%)=396,825.40元 申购费用=400,000-396,825.40=3,174.60元 申购份额=396,825.40/1.056=375,781.63份 即:投资人投资 40万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 A类基金 份额的净值为 1.056元,可得到 375,781.63份 A类基金份额。 例 2:假定 T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元,某投资人本次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40万元,对应的本次申购费率为 0%,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0/(1+0%)=400,000.00元 申购费用=400,000.400,000=0元 申购份额=400,000/1.052 =380,228.14份 即:投资人投资 40万元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 C类基金 份额的净值为 1.052元,可得到 380,228.14份 C类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 算公式: 37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 3:某投资者赎回 1万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120天,对应的赎回 费率为 0.1%,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12,500元 赎回费用=12,500×0.1%=12.5元 净赎回金额=12,500-12.5=12,487.5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120天,假设赎 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487.5元。 例 4:某投资者赎回 1万份 C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25天,对应的赎回 费率为 0.1%,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60=12,600元 赎回费用=12,600×0.1%=12.6元 净赎回金额=12,600-12.6=12,587.4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 C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25天,假设赎回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87.4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38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基金管 理人认为会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申购;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基金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 困难;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9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 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 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3项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 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 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 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 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基金投资者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40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如基金投资者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日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 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 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第 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刊登 暂停公告 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告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3年 3月 20日起在各代销渠道陆续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 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在各代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41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 的其它情况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 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 理日起 2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 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 者指定资金账户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2年 10月 26日起在各代销渠道陆续开通本基金的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在各代销渠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 公告。 十六、其他情形 基金账户和基金份额冻结、解冻的业务,由注册登记机构办理。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关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 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 42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法院判决、裁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应拒绝该部 分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转出申请、非交易过户以及基金的转托管。 43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3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 3M) 为收益跟踪目标,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理念 研究发现机会,投资创造价值,管理提升收益。投资前:以深入的宏观经济 和货币政策研究、利率研究、信用研究、流动性研究,把握大方向,确定资产的 大类配置。投资过程中: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精选个券,构建并优化投资期限 组合、品种组合、账户组合。投资后:精细化管理和动态调整组合,提升收益率 水平。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 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 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仅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有股票所派 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 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各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44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四、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 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基于宏观经济研究、货币政策研究、 利率研究和证券市场政策分析等宏观基本面研究,对普通债券、浮动利息债券、 可转换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析与预测。在此基础 上,本基金根据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前述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二)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品种配置策略 在债券研究中,本基金从信用和利息两个维度将债券品种划分为:利率品种 和信用品种,固定利率品种和浮动利率品种。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二维品 种配置原则,将固定收益类资产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利率品种主要包 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信用品种主要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 等。固定利率债券是指在发行时规定利率在整个偿还期内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 品种是指发行时规定债券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浮动的债券,其利率通常根据市场 基准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来确定。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 寸。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确定采用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 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中获利。一般而言,当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 用子弹策略;当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 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3、利率策略 利率是影响债券投资收益的重要指标,利率研究是本基金投资决策前最重要 的研究工作。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 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 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为本 45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基金的债券投资提供策略支持。 4、信用策略 信用类品种相比利率类产品具有较高收益和较高风险。本基金投资信用类品 种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在行业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发行 主体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竞争地位、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等因素,评价债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 5、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 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主要选择定价合 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不同市场和不同期限之间的利率差异,在精确的投资收益 测算基础上,积极采取回购杠杆操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条件下为基金资产增加 收益。在银行间市场,本基金将在相关规定的范围内积极进行债券回购;在交易 所市场,本基金也将充分利用回购策略放大投资。 (三)浮动利息债券投资策略 国内浮息债市场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相对固定利息债券而言,浮息债的利 率通常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幅度的利差。投资浮息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利率 风险,因为其收益率随市场利率波动而波动,市场利率大幅波动对它的价值影响 就比较小。本基金重点研究基准利率类型、利差水平、市场发行情况、发行主体、 债券类型及剩余期限分布等因素,并结合市场预期分析和对市场基准利率走势的 判断,制定浮息债的投资策略。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