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青山纸业:关于授权向金融机构申请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向金融机构申请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5 月5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向金融机构 申请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顺利开展公司2017年度的结算融资业务,保证公司生产 经营的正常周转,同意2017年度公司向以下各家商业银行申请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公司2017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202,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其中: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综合授信额度30,000 万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综合授信额度27,000万元。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 元。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 万元。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 元。 6、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 元。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 9、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10、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 元。 1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综合授信额度 10,000万元。 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20,000 万元。 1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 元。 公司可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有关银 行申请办理借款合同或协议(含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融资结算业 务,票据等业务,不限转贷次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公司据资 金状况向各金融机构自行申请办理; 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之内, 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调剂使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相关 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5 月31日止。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17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向金融机构申请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7 年 5 月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 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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