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1:02:11 中财网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HongXin Electron-tech Co.,Ltd.)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
定。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且不超过2,6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7.77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5月1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4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5月11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且不超过2,600
万股。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实际控制人李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弘信创业股份,也不由弘信创业回购该部
分股份。(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不予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金投、国泰创投、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聚圣、
李栋清、徐海燕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邱葵、张洪、王毅、李毅峰、何建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本人或本人配偶在发行人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或本人配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不予履行上述承诺。

若公司股东违反关于流通限制的承诺,违反的股东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余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相关收益
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停止领取薪酬和津贴(若有)。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
可直接从违反承诺的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三、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弘信创业、邱葵、张洪、王毅、李毅峰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
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
价,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持有数量的10%。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金投、国泰创投、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聚圣
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合计可达持股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同时,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发
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若公司股东违反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违反的股东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余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违反承诺股东
应得的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四、公司上市后的股价稳定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
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
价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做相应调整)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前
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
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果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则顺延至第二选择。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且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
义务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公司虽
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
无法实施第二选择;或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
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实施程序及违反股价稳定预案的约束措施详见“第五
节 九、(四)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承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30日内依
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股份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

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发行人未履行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所做的承诺,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股份公
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控股股东未履行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所做的承诺,将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
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
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
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
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
实、完整、准确、及时所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
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股东分红,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2013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决
定将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前本公司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
股票发行完成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
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
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
程中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等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股利的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除发生特殊事项外,公司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上述特殊事项包括:
①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且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
除外);
②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5%(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③ 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 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同时,应该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现金分红比例,基本原则如下: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股利分配的具体方案:公司每年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由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会在制定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将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利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现
金分红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
可以调整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
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
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
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
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制定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17-2019)》,对2017-2019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关于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
节 十三、股利分配政策”。


八、发行人面临的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4,362.34万元、93,743.99万元和
104,815.49万元,保持持续增长。同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分别为3,973.89万元、2,825.31万元和3,522.52万元。2015年利润指标
出现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用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取得的资金先行投入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导致财务费用及固定成本升高,同时,较长的设备磨合期也给公司
业绩带来了不利影响。随着新生产线磨合完成,公司2016年的利润指标恢复增
长。

近年来,FPC行业及下游移动消费电子行业保持持续增长,为应对下游行业
变化,公司处于产能扩张及技术升级阶段,如果未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更
新换代等不利因素,导致公司新增产能无法消化,或者公司研发进度或发展方向
无法与行业保持同步,则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成长性风险。

本公司已在“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对可能影响公司成长性的市场风险、技
术风险、管理风险等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其持续盈利能
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上述因素包括: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户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十、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在本招股说
明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四、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后经营状况的说明”中披露了公司2017年1-3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2017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公司提示投
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
况。

公司2017年1-3月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年1-3月

2016年1-3月

增长率

营业收入

36,046.93

17,011.09

111.90%

净利润

1,872.88

-659.82

383.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0.75

-380.71

578.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58.72

-704.66

349.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1.95

-419.29

508.30%



公司2017年1-3月的盈利数据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利用自有资
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随着新增的“卷对卷”生产线的磨合逐步顺畅,
以及公司在技术、研发上面投入的效果显现,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产品
的生产效率及良率均得到稳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了优质订
单的获取。公司2016年下半年良好的经营势头延续到了2017年第一季度,充足
的订单确保了公司业绩出现大幅增长。


财务报表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招股说明书中对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已如实披露,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正常,
2017年1-3月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方案 ........................................................ 4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4
三、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5
四、公司上市后的股价稳定预案 ............................................ 6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承诺 .................. 7
六、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8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8
八、发行人面临的成长性风险 ............................................. 10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 10
十、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说明 ....................... 11
目 录 .......................................................... 12
第一节 释义 ...................................................... 16
一、一般释义 ........................................................... 16
二、专业术语释义 ....................................................... 21
第二节 概览 ...................................................... 25
一、发行人简介 ......................................................... 25
二、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简介 ....................................... 26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26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2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0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32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 3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3
一、市场风险 ........................................................... 33
二、技术风险 ........................................................... 34
三、管理风险 ........................................................... 34
四、环保风险 ........................................................... 35
五、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 35
六、税收优惠风险 ....................................................... 35
七、业绩下滑的风险 ..................................................... 3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37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情况 ............................................... 37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 ......................... 39
四、发行人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 41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基本情况 .................... 51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 91
七、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 ................................................. 94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 94
九、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 ................................... 96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10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 122
三、发行人产品销售及主要客户情况 ...................................... 155
四、发行人原料采购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 164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71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 182
七、发行人的技术情况 .................................................. 182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 187
九、发行人未来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措施 .................................... 18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91
一、独立运行情况 ...................................................... 191
二、同业竞争 .......................................................... 192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196
四、关联交易 .......................................................... 20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22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 22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23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重大投资情况 .......... 23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236
五、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协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237
六、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 237
七、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38
八、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 256
九、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56
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56
十一、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 257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259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62
一、财务报表 .......................................................... 262
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 267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67
四、报告期内的主要税项 ................................................ 280
五、非经常性损益 ...................................................... 281
六、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282
七、公司盈利预测 ...................................................... 285
八、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85
九、财务状况分析 ...................................................... 285
十、盈利能力分析 ...................................................... 322
十一、现金流量分析 .................................................... 347
十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 351
十三、股利分配政策 .................................................... 357
十四、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说明 .................... 365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68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68
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369
三、募投项目与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37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372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 37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 37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76
一、重大合同 .......................................................... 376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79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 379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80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8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81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 382
四、审计机构声明 ...................................................... 383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84
六、验资机构声明 ...................................................... 385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86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87
一、备查文件 .......................................................... 387
二、查阅地点 .......................................................... 387
三、查阅时间 .......................................................... 38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
/发行人/弘信电子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弘信有限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弘信创业/控股股东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有厦门弘信
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毅达发展



毅达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原股东,已注销

国泰创投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弘琪投资



西藏弘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股东,曾用名包括厦
门弘信控股有限公司、资阳弘信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关联方

厦门润世



厦门润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宇科



厦门弘宇科光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弘汉光电



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弘汉智能



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弘汉光电全资子公司,已
于2015年12月转让予非关联方

四川弘信



四川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弘信华印



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湖北弘汉



湖北弘汉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弘汉光电全资子公司

香港弘信



弘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镇江华印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持有弘信华印的35%股权

上海华印



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镇江华印之控股股东

弘信物流



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厦门弘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



广西北部湾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广西弘信



广西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南宁弘信



南宁弘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宏象物流



厦门宏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宏象运输



厦门宏象运输有限公司,弘信创业原控制的公司

漯河弘强



漯河市弘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仓配



云仓配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原厦门象屿保税区
丰亿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报关



厦门弘信报关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天津弘信



天津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南宁弘信创业



南宁弘信创业工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昊昇



厦门弘信昊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立德



厦门弘立德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展会



厦门弘信展会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智能物流



厦门弘信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多一点



厦门多一点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省一点



省一点(厦门)石化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供应链



弘信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上糖网



上糖网电子商务(厦门)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广西创业



广西弘信创业工场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绿通



弘信绿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北部湾互联



广西北部湾弘信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广西弘信互联



广西弘信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2016年3
月注销

厦门旗山



厦门旗山云创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资阳弘信工场



弘信创业工场(资阳)投资有限公司,原资阳弘信创业工
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普信得



厦门普信得贸易有限公司,原厦门弘信租赁有限公司,公
司关联方

弘信租箱



厦门弘信租箱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投资



弘信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地产



厦门弘信产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弘信置业有限
公司,公司关联方

绿迅机电



厦门绿迅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原公司关联方,2016年5月
股权转让予第三方

鞍山弘信创业



鞍山弘信创业工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西藏弘慧



西藏弘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弘信健康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厦门品苑



厦门品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弘信创业原控制的企业

弘信船务



厦门弘信船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海运控股



香港弘信海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创投资



厦门云创兄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关联方

厦弘冠咨询



广州市厦弘冠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宝



厦门弘信宝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远洋



香港弘信远洋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海运国际



香港弘信国际海运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通讯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丰亿达



厦门丰亿达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云创投



厦门弘信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
关联方

弘信移动互联



厦门弘信移动互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关
联方

弘信资产管理



厦门弘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资本投资



厦门弘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鸿伟业投资



厦门弘鸿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关联方




云创智库



厦门市云创智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创科创



云创智谷(荆门)科创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智能装备



厦门弘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创艾维



云创艾维(厦门)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创资本



深圳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航投



深圳南山区弘信航空航天机器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公司关联方

弘信德桥



厦门弘信德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昆山创业



弘信创业工场(昆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益进



厦门弘益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创科技



云创智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西藏弘威



西藏弘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节能



厦门弘信绿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上海厦弘



上海厦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珲春厦弘



珲春厦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腾捷电子



腾捷(厦门)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外协厂商

鑫联信



厦门鑫联信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公司外协厂商

达晨创恒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达晨创泰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达晨创瑞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达晨聚圣



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达晨创投



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达晨创恒、达晨创泰、
达晨创瑞、达晨聚圣的管理方

上海金投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远东租赁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博格租赁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天津博格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现代租赁



现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一银租赁



一银租赁(厦门)有限公司

平安租赁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仲信租赁



仲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翔岳厂



发行人生产厂房之一,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岳路23号之
102、202、302、402单元

翔海厂



发行人生产厂房之一,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19号

募投项目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为16,400.40万元,拟用于建设
“年产54.72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报告期



本招股说明书的报告期为:2014年、2015年及2016年

厦门市国资委



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火炬管委会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通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
明书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章程、公司章程、本章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分红规划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7年
-2019年)分红回报规划



二、专业术语释义

PCB



Printed Circuit Board,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
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

FPC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挠性印制电路板,以挠性覆铜板为
基材制成的一种电路板

FCCL



Flexible Copper Clad Laminate挠性覆铜板,制作FPC的重
要原材料之一

CPCA



China Printed Circuit Association,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

IDC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国际数据公司,全球著名信息
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咨询机构

IMS



IMS research,权威的电子行业研究机构

IPC



International Printed Circuit国际电子工业联接协会

NPD DisplaySearch



NPD市场调研公司,专注于平板显示产业与产业链研究的
全球领先市调机构

TrendForce



全球电子产业市场情报的领先提供者

Kantar



凯度,全球最大的研究、分析和咨询网络之一

MIC



Market Intelligence & Consulting Institute,电子产业情报研
究所

赛迪智库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知名思想库,直属于国家工业和
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智研咨询



国内权威的市场调查、行业分析机构

艾媒咨询



中国知名的专注于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电
子商务等产业研究的权威机构

WECC



World Electronic Circuit Council世界电子电路理事会

IHS Technology



电子产业链全球著名的市场调研机构

显示模组



泛指包含显示功能、连接器、FPC等组件的模组,包括
LCM、LED等方案




LCM



LCD Module,液晶显示模组,是指将液晶显示器件、连接
件、电路板、背光源、结构件等装配在一起的组件

TFT-LCD



薄膜晶体管型液晶显示屏

LTPS



低温多晶硅技术(Low Temperature Poly-silicon),应用在
TFT-LCD上的一种技术,高端显示屏的解决方案

AMOLED



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LED的一种,高端显示屏的解决方


触控模组



泛指包含触控屏、连接器、FPC等组件的模组

CTP



Capacitive Touch Panel,电容式触摸屏,与过去的电阻式触
摸屏依靠挤压不同,电容式触摸屏主要利用人体的电流感
应进行工作,操作更为方便快捷,为当前智能终端所使用
的触摸屏

In-cell技术和On-cell
技术



将触控屏及显示屏合二为一的方案,即将触控功能嵌入到
显示屏里,两者的区别在于in-cell触摸面板功能嵌入到液
晶像素中的方法。On-cell是指将触摸面板功能嵌入到彩色
滤光片基板和偏光板之间的方法。


COF



Chip On Flex,运用软质附加电路板作封装芯片载体将芯片
与软性基板电路接合的技术及运用相关技术制作而成的产


HDI



High Density Interconnect高密度互连

LED



Light-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

ECU



Electronic Control Unit电子控制单元

RTR



Roll To Roll,即“卷对卷”生产工艺流程

SMT



Surface Mount Technology一种电路装连技术

InterFlex



韩国大型FPC生产商

M-Flex



Multi-Fineline Electronix Inc.,美国最大的FPC生产商

NOK



Nippon Mektron,LTD.,即日本旗胜科技全球最大的FPC生
产商

安捷利



安捷利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制
造和销售的企业,香港上市,代码1639

嘉联益



嘉联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制
造和销售的企业,台湾上市,代码6153

臻鼎



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
制造和销售的企业,台湾上市,代码4958

台郡



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制造




和销售的企业,台湾上市,代码6269

毅嘉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制造
和销售的企业,台湾上市,代码2402

旭软



旭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
制造和销售的企业,台湾上市,代码3390

上达电子



上达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 FPC 产品研
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836298

福建世卓



福建世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
制造和销售的企业

京东方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知名的显示技术、产
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深证代码000725

华为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球知名通讯设备供应商

莱宝高科



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著名导电玻璃、彩色滤
光片、TFT-LCD面板专业制造企业,深证代码002106

联想



联想集团,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商之一,香港上市,
代码:00992

欧菲光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领先的精密光电薄膜
元器件制造商,深证代码002456

群创光电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旗下TFT-LCD面板和模组
专业制造公司,台湾上市公司,代码:3481

天马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知名的液晶显示器制造商,
深证代码000050

三星



韩国三星集团,全球知名的电子产品生产商

小米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内知名的智能手机厂商

VIVO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国内知名的智能手机厂商

OPPO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国内知名的智能手机厂商

深越光电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国内知名触摸屏制造商,
公司关联方

JDI



日本显示集团(Japan Display Inc.Group),全球最大的中小
尺寸显示模组厂商之一

TDI



台湾显示器股份有限公司(Taiwan Display Inc.,简称TDI)
系JDI在台湾设立的子公司

LGD



LG Display(LGD),全球知名的电子产品生产商韩国LG
集团旗下的显示模组厂商

友达光电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著名的显示模组厂商,纳斯




达克上市公司,代码AUO

设备稼动率



机器设备实际的生产数量与可能的生产数量的比值

鼎力达



深圳市鼎力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12月,弘汉光
电将弘汉智能的股权转让予该公司

大疆创新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著名的无人机制造商

零度智控



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著名的无人机制造商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HongXin Electron-tech Co.,Ltd.
住 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9号之2(1#厂房3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7,800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挠性印制电路板)和其他电子产品的设
计、生产和进出口、批发。

公司前身弘信有限成立于2003年9月8日,注册资本150万元。2013年6
月,弘信有限整体变更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厦门市工商局
颁发的35029840000128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7,800万元。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挠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所处行业为
电子制造业,位于消费电子产业链的中上游。

相比传统的刚性印制电路板(PCB),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且可弯
折的FPC更能迎合下游电子产品智能化、便携化、轻薄化的发展趋势,因此近
年来FPC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公司的主要目标市场为移动通讯以及各类消费
电子产品,并凭借技术、产品质量等优势,多年来一直与联想、京东方、天马、
欧菲光、群创光电等国内外优秀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
指纹识别模组等制造商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通过液晶显示模
组、指纹识别模组等厂商间接向华为、OPPO、VIVO、小米、金立等国内知名智
能手机制造商供货,得到了终端品牌的一致认可。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福建省FPC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各类产品的电气性能、精密度等技术指标均达到了国际电子工业联


接协会(IPC)的标准,并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采取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开
发等方式,持续对产品性能、生产流程等提供技术升级助力。

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将围绕高精密度、高难度FPC的研发和制造展开,提
升产品的技术附加值,提高在FPC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三)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是FPC业界最具成长性的企业之一,经过10余年的运营和发展,已成
为国内技术领先、实力雄厚、产量产值居前的全国知名FPC制造民族品牌,综
合实力在国内FPC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根据中国印制电路协会(CPCA)颁布的《中国印制电路行业排行榜》,公
司2013年至2015年的销售收入均位居本土专业FPC制造企业的第一位。2016
年,公司成为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之一,是厦门市唯一入选的企业,也是
印制电路板行业唯一入选的企业。


二、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弘信创业。弘信创业持有本公司股
份3,166.722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0.60%。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强先生,李强先生目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弘信创业
39.79%的股权,为弘信创业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
审字(2017)第350ZA0015号)审计验证。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152,647.08

124,798.62

92,613.73

负债总额

103,401.17

79,153.33

50,597.68

股东权益

49,245.92

45,645.29

42,016.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7,102.39

43,267.57

41,267.65

少数股东权益

2,143.53

2,377.71

748.4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104,815.49

93,743.99

74,362.34

营业利润

3,143.04

2,896.90

4,537.25

利润总额

4,417.20

3,550.18

10,209.83

净利润

4,072.63

3,248.61

8,826.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36.81

3,489.02

8,822.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3,522.52

2,825.31

3,973.8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84.19

2,093.38

12,346.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2.23

-7,446.76

-19,198.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5.60

5,956.05

4,142.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97.35

643.15

-2,718.08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03

0.97

1.08

速动比率

0.89

0.82

0.91

资产负债率(母)

65.51%

63.54%

55.8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
净资产的比例

0.48%

0.75%

0.93%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53

3.17

3.13

存货周转率(次/年)

7.83

9.93

10.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325.69

9,548.33

13,570.5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4,536.81

3,489.02

8,822.4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3,522.52

2,825.31

3,973.89

利息保障倍数(倍)

4.50

4.53

10.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元/股)

0.77

0.27

1.5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5

0.08

-0.3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6.04

5.55

5.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4%

8.26%

23.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0.45

1.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0.45

1.13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取得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现有主导产品的结构升
级和产能扩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预算

拟募集资金使用量

年产54.72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64,491.86

16,400.40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
款和其他自有资金解决。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充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以上项目的详细情况见“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发行价格

7.77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0.34元(按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2.94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04元(根据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11元(根据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
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27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对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立A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禁止者除外)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0,202.0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6,400.4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801.60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2,650.00万元,审计及验资
费560.00万元,律师费275.0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290.00万元,发行手续费26.60万元

承销方式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表中发行费用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保荐代表人:吴小琛 李斌
项目协办人:马锐
项目经办人:黄实彪 阙丰华 杨建兴 王成亮
电话:(0591)3828 1701
传真:(0591)3828 1707

(二)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俞卫锋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翁晓健 陈鹏 张洁
联系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三)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徐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纹、廖金辉
联系电话:(010)8566 5588
传真:(010)8566 5120


(四)评估机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
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青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09号厦门海峡农业科技交流中心9层A、
B、C、D单元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09号厦门海峡农业科技交流中心9层A、
B、C、D单元
经办评估师:王健青、李谪仙
电话:(0592)5804 752
传真:(0592)5804 760

(五)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负责人:徐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纹、廖金辉
联系电话:(010)8566 5588
传真:(010)8566 5120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八)收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户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账号:121908768610601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

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8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7年5月11日

申购日期

2017年5月12日

缴款日期

2017年5月16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股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
别认真地考虑本节所列的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下排序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程度大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的风险

公司产品FPC直接或间接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市场,FPC行业发展与消费电
子产品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而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受国家宏观经
济和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较大。目前,全球经济的发展整体呈现不稳定态势,各
区域经济发展的轮动性及周期性转换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不排除未来出现全球
经济增长放缓、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少的情况,导致消费者大量取消或推迟购买消
费电子产品,直接影响电子产品的产销量,导致FPC市场需求随之萎缩,进而
影响公司发展。


(二)市场消费偏好变化导致的风险

近年来,消费电子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设计理念或技术进步在不断影
响着产业发展方向和行业竞争格局,诸如苹果的快速崛起和诺基亚的瞬间陨落都
给消费电子市场的参与者不断敲响警钟。截至目前,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天马、
京东方、欧菲光、联想等国内一线厂商,且客户集中度较高。近年来,这些国内
一线厂商的发展势头迅猛,已逐步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如果未来公司的
这些主要客户未能及时把握市场先机,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地位,且公司无法
快速地调整客户结构,则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负面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FPC与消费电子产品为直接配套关系,随着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出货量高速增长,为FPC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市场空间。然而FPC行业经过多年
发展,已成为全球充分竞争行业。


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外资FPC企业(主要是日资企业和台资企业)由于起
步早,资本雄厚,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过去这些


企业大多供应苹果、三星等国际品牌,与公司的直接竞争机会不多。近年来,随
着国内品牌(如华为、VIVO、OPPO、小米等)发展势头迅猛,上述外资FPC
企业开始进入国内市场,公司的竞争压力加大。另外,众多内资企业在巨大的市
场需求吸引下,开始尝试进入FPC行业,这些企业由于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规
模、技术水平和高端设备等方面同公司尚有较大差距,但是数量众多的竞争对手
仍然可能导致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因此,在国内外
竞争日益激烈的局面下,如果公司自身产品技术研发、生产不能一直保持优势地
位,公司盈利能力可能面临下行的风险。

综上所述,若上述市场相关风险部分或同时发生,则公司存在上市当年营业
利润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FPC行业竞争激烈,产品设计研发和核心技术是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
作为国内最大的本土FPC企业,在产品核心的孔距、线宽线距、层数等关键指
标上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拥有一批自主研发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
权,但相比日资企业和台资企业仍有一定差距。

同时,FPC生产采用定制的模式,随着客户对线宽、线距等工艺要求的提高,
如果公司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跟不上行业的发展步伐,或对技术、产品及市
场发展趋势的把握出现偏差,将造成公司现有的技术优势和竞争实力下降。


三、管理风险

(一)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管理制度,运行状况良好。

但近年来,公司收入增长较快,公司管理压力随之增大。随着募集资金到位,经
营规模和生产能力还将出现大幅度增长,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也日趋复杂,要求
公司能对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对公司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流程管
理、业务质量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管理能力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公司面
临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二)人力资源的风险

公司经历10余年的发展,在生产模式从人工向自动化转变的过程中,逐步
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同时也建立起了较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


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和稳定人才的措施。但近年来由于FPC行业的高速发展,行
业人才尤其是高技术人才一直处于“供小于求”状态,且FPC行业人才主要集
中于广东、江浙等地。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地位于厦门,如果未来出现人才短缺的
现象,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


四、环保风险

公司属于印制电路板行业,生产流程中涉及到电镀工艺,会产生含金、含镍、
含铜等重金属废水,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生产经营中,公司受到相关部门的
严格检查,2014年初公司曾因废水污染物浓度超标而有2次处罚记录,合计金
额1.00万元。公司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整改,并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
污染性排放物进行有效治理,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2014年5月至今公司未
再出现因环保问题被处罚的情形。

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
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这可能会限制公司的生产及扩张,
或者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


五、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产能的提升、经营规模的扩大
和品牌影响力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但是,该项目仍面临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可行
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
能存在因工程质量、产能释放、产能消化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中投入的固定资产将在一定期限内计提折旧,如投
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在投产后的一段时间无法按计划释放产能,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风险

2008年,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2011年和2014年通过了高新
技术企业的复检,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的税收优惠。报告期内,上述
税收优惠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高新享受的税收优惠

506.62

290.34

929.53

净利润(母公司)

5,148.25

3,609.24

8,704.55

占比

9.84%

8.04%

10.68%



2014年初,福建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从严把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而《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于申请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
例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

近年来,公司规模迅速扩张,若公司无法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各项指标的
要求,则有可能无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进而无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
收优惠,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且这种影响随着公司营业规模
的扩大而扩大。


七、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4年至2016年,公司实现的营业利润分别为4,537.25万元、2,896.90万
元和3,143.0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973.89万元、2,825.31万元和3,522.52万元,上述两个财务指标在报告期内均
呈先降后升的态势。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用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取得的资金先行投
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导致财务费用及固定成本升高,同时,较长的设备磨合
期也给公司业绩带来了不利影响。若未来下游订单无法支撑公司的高固定成本或
者新增设备始终无法达到理想运行状态,公司业绩可能出现进一步下滑,甚至出
现亏损。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