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价值贰: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06 年 8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6 】 174 号文核准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 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 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3 月 27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 6 年 12 月 31 日 。 特别提示 1 、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的说明 本基金是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复制产品,博时价值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是博时基 金管理公司管理的第一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2 年 10 月 9 日成立 , 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与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采用相同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理念,但在 投资运作上完全独立。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本 基金与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未来业绩可能存在差异。 2 、 提醒投资人正确理解价值增长线 ( 1 ) 价值增长线与基金份额净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的计价基础,而价值增长线 则是基金管理 人为约束自身的投资风险,而自设的一个风险控制目标。价值增长线不是实际 的基金份额净值,只是基金管理人力争保证的价值水平。 ( 2 ) 价值增长线不是保底收益承诺 价值增长线既不是基金投资人的实际收益,也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收益承诺,而是基 金管理人力争保证的价值水平。基金份额净值在大概率上会在价值增长线之上,但也不能完 全排除小概率事件发生的风险,即基金份额净值跌破价值增长线的可能。 ( 3 ) 金融技术风险揭示 本基金在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中采用了组合保险和风险预算管理( VaR )的金融工程技 术,并经过严密的过程控制,但依然不 能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在任何时候均不跌破价值增长线。 ( 4 ) 价值增长线的披露 价值增长线数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过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公 开发布 。 基金托管人是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的商业银 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公开发布;同时,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点,为保证价值增长线计算的准确和公允,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价值增长线数值也是由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将其与基金份额净 值一起同时对外公布。 ( 5 ) 价值增长线 计算方法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中明确公布了价值增长线的计算方法,由于计算方法简便透 明,投资人可自行计算,并与公布值随时核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价值增长线固定周期(按日历计算的每 180 天)进行调整。本基金 自基金开放日起的第一个日历日 180 天(第一期)内,价值增长线数值设为恒值 0.900 元; 第一期结束后,即从日历日的第 181 天起,本基金将开始按照已公布的价值增长线计算公式 定期计算。 ( 6 ) 价值增长线计算的差错处理 当价值增长线计算差错明确为基金管理人责任时,基金管理人承诺采用最有利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结果(一 般为最大值)并对外公告。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一. 绪言 ........................................................... 5 二. 释义 ........................................................... 6 三. 基金管理人 .................................................... 10 四. 基金托管人 .................................................... 21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66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7 八. 基金的投资 .................................................... 76 九. 基金的业绩 .................................................... 83 十. 基金的财产 .................................................... 84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5 十二. 基金收益与分配 ................................................ 90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1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3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4 十六. 基金的风险揭示 ................................................ 98 十七.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0 十八.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01 十九.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14 二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2 二十一. 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 124 二十二.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5 二十三. 备查文件 ..................................................... 125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价值增长 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 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 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更新 1 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 最后 1 日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 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证券法》 指 2005 年 10 月 27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人 指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 合称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 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 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 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 司、证券公司以 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 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 登记业务 的机构。基金的 登记机构 为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 登记业 务 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 登记机构 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 卖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 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 完毕,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核准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限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 / 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本基金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日期 T +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具体时 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 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规定 申请将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并在同一 登记机构 处登记的其它开 放式基金份额 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 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 交 易账户 的行为 巨额赎回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 总份额的 10% 时 元 指人民币元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 的 销售机构 提 交 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 指定 销售 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 和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 长期 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 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 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 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 他突发事件、证券交 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 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 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八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 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 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 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 理、公司零售渠道银行总行管理与维护、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 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 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 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 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 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 零售-北京、 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 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 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销售支持、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 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 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 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 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 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 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 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 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 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 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498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88%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 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 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 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 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12月起任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1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大 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 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 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主 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 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 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 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 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7 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交 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 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 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 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 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 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 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大 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 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年至 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8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区 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 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1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 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 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 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年12月入伍服役。自1979年4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 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等职务;1993年8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约代表 处首席代表;1998年8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年10 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2008 年8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年3月至 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城环亚国 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 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 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 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 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主管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 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 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 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 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志超先生,硕士。 2006 年起先后在诺安基金、信达澳银基金、广发基金、摩根 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 201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博时卓越品牌混合 (LOF) 基金 ( 2016 年 3 月 29 日至今) 兼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 ( 2016 年 5 月 30 日至今) 、 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今)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 (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今)、 博时泰安债券基金 ( 2016 年 12 月 21 日至今) 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肖华先生, 2002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 30 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杨锐先生, 200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08 年 12 月 18 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夏春先生, 2008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温宇峰先生, 2012 年 7 月 10 日至 2014 年 7 月 14 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唐桦先生 , 201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5 年 2 月 9 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瑞庆先生 , 2015 年 2 月 9 日 至 2015 年 2 月 9 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 投资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混合基金、博时新趋势混合 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 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 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 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 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 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基 金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CFA。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 海分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财富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监、博 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白仲光先生,博士。1991年起先后在石家庄无线电九厂、石家庄经济学院、长盛基金、 德邦基金、上海金珀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年金投资 部投资总监兼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基金管 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5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5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较上年增 长 9.59%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10.49 万亿元,增长 10.67% ;客户存款总额 13.67 万亿元,增长 5.96% 。净利润 2,289 亿元,增长 0.28% ;营业收入 6,052 亿元,增长 6.09%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4.65% ,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增长 4.62% 。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 ,成本收入比 26.98% , 资本充足率 15.39% ,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 1.45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 2.15 万个,综合柜员 占比达到 88% 。启动深圳等 8 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 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 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5.58% ,较上年提升 7.55 个百分点; 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 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 万张,消费交易额 2.22 万亿元,多项核 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 1,000 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 23.08% ,客户金 融资产总量增长 32.94%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 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 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7.17 万亿元,增长 67.36%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 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 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 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 122 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 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 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 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世界银行品牌 1000 强”中,以 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5 年度全球企业 2000 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 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 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 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 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 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6 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 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 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 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郁天娇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程姣姣 2 、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 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张宏革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 邓炯鹏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廉赵峰 传真: 010 - 899373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7)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厦 25 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 0 - 63636153 传真: 010 - 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 - 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孔超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 www.bankofbeijing.com.cn/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 - 85238667 传真: 010 - 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 人: 董建岳 联系人: 李静筠 电话: 020 - 38321739 传真: 020 - 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 - 38637673 传真: 021 - 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网址: http://bank. pingan.com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 - 20 楼、 22 - 2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 - 20 楼、 22 - 27 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 - 38576666 传真: 021 - 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7)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 乔瑞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 010 - 63229475 传真: 010 - 6322947 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谭长臻 电话: 0532 - 85709732 传真: 0532 - 85709725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 (青岛) 400 - 669 - 6588 (全国) 网址: http://www.qdccb.com (19)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 庆路 79 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 - 2667635 传真: 0551 - 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 安徽省外 ) 、 96588( 安徽省内 )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2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 - 87659546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