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首商股份:委托理财公告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0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建设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首商股份”、“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15.14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近期,公司所属企业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 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建设银行北京金源支行 产品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众享” 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7年第11期 建行北京分行“乾元” 2017年第065期法人保本型 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000万元 10,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收益起算日 2017年4月1日 2017年4月14日 产品到期日 2017年10月17日 2017年10月31日 投资期限 199天 200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3.50% 3.50% 2、近期,公司所属企业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与广 发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 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广发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产品名称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产品类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收益起算日 2017年4月21日 产品到期日 2017年6月21日 投资期限 61 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3.90% 3、公司及所属企业于近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签订 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做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 存款金额 存款期 限(天) 存款利率 (%) 起存时间 到期时间 是否构 成关联 交易 1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西单商场 1,600 万元 181 1.55~3.10 2017年 2月10日 2017年 8月10日 否 2 首商股份 16,000 万元 183 1.55~3.80 2017年 3月23日 2017年 9月22日 否 3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西单商场 5,000 万元 82 1.25~3.40 2017年 4月6日 2017年 6月27日 否 4 首商股份 16,000 万元 183 1.55~3.70 2017年 4月25日 2017年 10月25日 否 5 首商股份 5,000 万元 184 1.55~3.70 2017年 5月2日 2017年 11月2日 否 6 首商股份 16,000 万元 183 1.55~3.70 2017年 5月4日 2017年 11月3日 否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总经理审批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授权总经理对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的银 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进行审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该 项授权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 (三)到期已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企业名称 银行名称 委托理财 金额 委托理财起 始日期 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 预期年化 收益率 收回本金 金额 获得收益 北京燕莎友谊 商城有限公司 金源店 工商银行海淀 西区世纪城支行 500万元 2016年 12月20日 2017年 3月27日 3.10% 500万元 41,191.78元 北京燕莎友谊 商城有限公司 金源店 工商银行海淀 西区世纪城支行 500万元 2017年 1月10日 2017年 4月11日 2.70% 500万元 33,657.53元 北京新燕莎 商业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北京 金源支行 10,000 万元 2017年 1月11日 2017年 4月13日 3.40% 10,000 万元 856,986.30元 首商股份 交通银行北京 西单支行 16,000 万元 2016年 10月24日 2017年 4月21日 2.90% 16,000 万元 2,275,506.85元 首商股份 交通银行北京 西单支行 5,000 万元 2016年 10月31日 2017年 4月28日 2.90% 5,000 万元 711,095.89元 首商股份 交通银行北京 西单支行 16,000 万元 2016年 11月4日 2017年 5月3日 2.90% 16,000 万元 2,288,219.18元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不超过 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 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保本赚息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 格把关,谨慎决策。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均无负面影响,并认为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5.14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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