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保证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5月)

时间:2017年05月12日 18:30:51 中财网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3年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
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2号)和2013年3月18日《关于易方达保
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3]194号)的核准,进行募
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购买本货币
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
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
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产品相关技术、规则、操
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
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因达到当日累计申购份额
上限或累计赎回份额上限或单个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上限造成申购或赎回申请失败的风险,
因发生特定情况收取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因本基金收益分配安排造成的再投资风险和收
益支付时间风险,因二级市场交易费用、交易价格而影响投资收益的风险,因买卖基金份
额所在证券公司未开通代收代付功能而延迟获取投资收益的风险、因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
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达到一定程度而导致暂停申购,或者暂
停赎回并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等等。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
金及债券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17年3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
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37
七、基金的募集 .................................................... 38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39
九、基金份额的折算和上市交易 ...................................... 40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2
十一、基金的投资 .................................................. 48
十二、基金的业绩 .................................................. 58
十三、基金的财产 .................................................. 60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61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65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7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70
十九、风险揭示 .................................................... 75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1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4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7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8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10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保证
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
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在募集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2、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劵公
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25、基金代销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6、登记结算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
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27、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以
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对价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以取得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40、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41、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
的现金替代及其他对价
42、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基金赎回人的现金替代及其他对价
43、元:指人民币元
44、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4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的过程
49、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
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0、每百份基金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51、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折
算出的年收益率
52、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贺晋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董事、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理、
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技术主
管、企划经理;佛山顺德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美的空调深圳营销中心区域经理;佛
山顺德创佳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虹空调广州营销中心营销总监;广东盈峰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董事、副总裁;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开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盈峰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海先生,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董事。曾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顾问
室科员;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法律顾问室办事员、营业部计划信贷部信贷员、办公室行长室秘
书、信贷管理部业务主办、资产风险管理部经理助理兼法律室副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
经理兼法律室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行员;工商银行珠海
分行资产风险部总经理兼特殊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工商银行广
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工商银行韶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现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韧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湖南证券发行部经理助理;湘财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总经理助理;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晟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省广晟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
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东
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管
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监会广
州证管办处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长;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银行副董事长;广州中盈(三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永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金控花都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
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
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固
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
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RQFII/QFII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科
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另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2、基金经理

石大怿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交易员;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11月26日起任职)、易方
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月15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理
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3月4日起任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年4月22日起任职)、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22
日起任职)、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0月24日起任职)、易方达
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6月17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6月25日起任职)、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


年9月12日起任职)、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2月5日起任职)、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2月16日起任职)、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梁莹女士,经济学硕士、金融学硕士。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销售交易部交易
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交易员、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9月24日起任职)、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9月24日起任职)、易方达增
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月20日起任职)、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5年3月17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
年3月17日起任职)、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3月17日起任职)、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6月19日起任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马喜德先生,管理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
21日(根据相关公告,2013年4月20日至2013年4月21日由王晓晨女士、石大怿先生代
为履行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职责);王晓晨女士,管理时间为2013
年4月22日至2014年11月21日。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马骏先生、王晓晨女士、张清华先生、袁方
女士、胡剑先生。


马骏先生,同上。


王晓晨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债券
交易主管、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
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易方达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RQFII/QFII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张清华先生,物理学硕士。曾任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和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
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袁方女士,工学硕士。曾任中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
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金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执行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总经理。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


胡剑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兼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新综
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稳
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
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
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
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
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
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
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
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根据2016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
本位列第13位,较上年上升4位;根据2016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
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53位,较上年上升37位。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4,031.66亿元。2016年1-12月,交
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72.10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
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
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
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
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
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
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
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
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70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
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
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
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
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
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
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
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
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


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
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
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
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
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
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
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
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
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
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
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
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
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
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
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
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3)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ewww.com.cn

(4) 财达证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26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0311-660063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8888

传真:0311-66006414

网址:www.s10000.com

(5) 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60、0731-84403319

客户服务电话:95317、4008835316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6) 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陶志华

联系电话:0571-87789160

客户服务电话:95336、40086-96336

网址:www.ctsec.com

(7) 长城国瑞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赵钦

联系电话:0592-2079303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传真:0592-2079602

网址:www.gwgsc.com

(8)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9) 大通证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
38、39层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
38、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联系人:谢立军

联系电话:0411-399918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传真:0411-39673214

网址:www.daton.com.cn

(10) 大同证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传真:0351-7219891

网址:www.dtsbc.com.cn

(11) 德邦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880


网址:www.tebon.com.cn

(12)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3)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14) 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传真:021-63326729

网址:www.dfzq.com.cn

(15)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16)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17) 东兴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90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133

网址:www.dxzq.net

(18) 方正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高洋

联系电话:010-59355546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10-68546792

网址:www.95571.cn

(19)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0)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传真:020-88836654

网址:www.gzs.com.cn

(21)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3122

网址:www.guodu.com

(22) 国海证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传真:0755-83704850

网址:www.ghzq.com.cn

(23) 国金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24) 国融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 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2层 国融证券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董晶姗

联系电话:010-83991737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9839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grzq.com

(25)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26)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7) 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李蔡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网址:www.gyzq.com.cn

(28)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29) 恒泰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14F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2675

传真:0471-4979545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30) 红塔证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7-11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31)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6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32) 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联系电话:021-205155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20515593

网址:www.cnhbstock.com

(33) 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8-19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传真:021-20655196

网址:www.hfzq.com.cn

(34) 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689-8888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hlzq.com

(35) 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6) 华鑫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021-54967552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传真:021-54967293

网址:www.cfsc.com.cn

(37) 江海证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周俊

联系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8) 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39) 开源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联系电话:029-6338725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传真:029-88447611

网址:www.kysec.cn

(40) 民族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F40-43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齐冬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41) 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83367029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传真:025-83369725

网址:www.njzq.com.cn

(42)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人:石静武

联系电话:021-38631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43) 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95573或400-666-1618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44) 上海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262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网址:www.962518.com

(45)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46) 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47) 西南证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63786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或95355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www.swsc.com.cn

(48) 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1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49) 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或95399

网址:www.xsdzq.cn

(50)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51) 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52)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3) 银泰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1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18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联系人:张祥

电话:0755-83709901

传真:0755-83703200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710885

公司网站: http://www.ytzq.com

(54) 英大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吴尔晖

联系电话:0755-83007159

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688

传真:0755-83007038

网址:www.ydsc.com.cn

(55)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56) 浙商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韵

联系电话:021-80108518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传真:021-80106010

网址:www.stocke.com.cn

(57) 中航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史江蕊

联系电话:010-64818301

客户服务电话:95335或400-88-95335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58) 中泰证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59)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60)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8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61)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62) 中信证券(山东)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赵艳青

联系电话:0532-85023924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63) 中银国际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钱卫

联系人:王炜哲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72474

网址:www.bocichina.com

(64) 中原证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范春艳

联系电话:0371-69099882

联系传真:0371-65585899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严峰

电话:0755-25946013

传真:0755-25987122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安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周祎

联系人:周祎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单个账户中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分别设置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
每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进行两类基金份额申赎时只用一个申赎代码。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划分

1、本基金根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确定该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所适
用的份额类别以及其销售服务费:

项目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单个账户持有的份额数量
(N为持有的份额数)

N<3万份

N≥3万份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25%

0



2、本基金通过一个基金代码进行认购、申购、赎回和交易,投资者单个账户实际持有
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由于申购赎回、交易等原因造成
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变化,使得该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所适用的份额类别变
化的,将自其份额类别变化后的下一工作日起适用于新份额类别的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


3、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达到或超过3万份时,该账
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将自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4、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低于3万份时,该账户持有
的B类基金份额将自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的调整

1、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各类基金份额
的最低份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上
刊登公告。





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
62号)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的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3年3月25日。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9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
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九、基金份额的折算和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折算

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基金份额进行折算,并提前公告,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在实施份额折算时,可对全部份额类别进行折算,也可根据需要只对其中部
分类别的份额进行折算。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
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已于2014 年10月10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将每100份基金份额折算为1份,
每份基金份额净值由人民币1.00元调整为人民币100.00元。基金份额折算的具体方法详见
基金管理人在2014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折算、
上市交易安排等事宜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1、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具备上市交易条件,于2014年10月20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交易的规则

(1)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自T+1日起享有收益分配权益,T日卖出的基金份额自T+1
日起不享有收益分配权益。


(2)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未付收益为正,在持有人部分卖出基金份额时,其未付收益不
支付,在月度基金收益分配日集中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卖出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时,
基金管理人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未付收益支付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未付收益为负,在持有人全部或部分卖出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通
过证券公司或自行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索负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予支付。


(3)对于T日全部卖出所持有份额的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在T+2日前为投资者办理全
部卖出份额未付收益的清算,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通知于T+3日前办理全部卖出
份额未付收益的交收。


(4)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后对交易所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分配
规则进行调整,导致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规则与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不一致,本基
金的收益分配规则将随之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5)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及费用、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
止上市交易,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