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云南白药:关于董事辞职暨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时间:2017年05月12日 18:33:39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7-27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或“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德贤先生、路红东先生、
杨勇先生书面辞职报告。陈德贤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
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务;路红东
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务;杨
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陈德贤先生、路红东先生、杨勇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
董事数量少于《公司章程》之要求,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陈德贤先生、路红东先
生、杨勇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
职责。


截至披露日,陈德贤先生、路红东先生、杨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向董事会
提名的王建华先生、邱晓华先生和中国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会提
名的宋成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连选可连任。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德贤先生、路红东先生和杨勇先生任职董
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及长期以来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建华,男,生于1956年2月,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
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广通集团董事长,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公司经理、
党委书记,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山东黄金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
裁、党委书记。现任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本披露日,王建华先生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王建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邱晓华,男,生于1958年1月,博士研究生,高级统计师。历
任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局长、中海油高级研究员、新华
都商学院兼职教授及民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新华都商学院教授、民生证券首席经济学


家。


截至本披露日,邱晓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近五年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邱晓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成立,男,生于1961年,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
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披露日,宋成立先生任职公司第三大股东单位(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9.36%),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近五
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


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宋成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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