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信投G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201 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公告 联席 主承销商 标志1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签署时间: 2017 年 5 月 9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 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以“证监许可 [2017] 47 号 ”文核准 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信建投 证券 ”)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7 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本期债券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 100 元 / 张。 3 、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公司 2016 年末的净资产为 412.63 亿元 (合并报 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7.68 亿 元( 201 4 年、 201 5 年及 201 6 年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的 算术平均值),预计不 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 、 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 5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0 亿元 (含 20 亿元) 。 6 、 本期 债券无担保。 7 、 本期 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本期 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可超额配 售不超过 20 亿元 。 本期 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管 理办法》 ”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 期 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 、 本期 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 T - 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 合格 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 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于 201 7 年 5 月 17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 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 A , 本期 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A , 本期 债券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 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 本期 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适当性管理办法》 ”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 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 公告 “ 三、网下发行 ” 中 “ (六)配售 ” 。 11 、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 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 2 、投 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 期 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 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1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 本期 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 、发行人将在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本期 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 行公告。 13 、本公告仅对 本期 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本期 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 本期 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募集说明书 》, 本期 债券募集说 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将刊登在 201 7 年 5 月 16 日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 上。有 关 本期 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查询。 14 、有关 本期 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 m.cn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 、如遇市场变化 或其他特殊情况 ,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 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 取消发行。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中信建投 证券、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总额为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 本期 债券 指 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公开发行公 司 债券 ( 第 二 期 ) 本次发行 指 本期 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为发行 本期 债券而制作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二 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为发行 本期 债券而制作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二 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 受 托管理人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安新 律师事务所 中诚信证评、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信建投证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中信建投证券的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 / 报告期 指 201 4 年、 201 5 年和 201 6 年 簿记建档 指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 场公布说明发行方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 人记录网下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量意 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定 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并进行配售的 行为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发行而组织的 承销机构 的总称 认购人、投资者、持有人 指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 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公司章程》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新质押式回购 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2014 年修订, 2014 年 1 月 2 日颁布》,上交所于 2006 年 5 月 8 日起推出质押式回购交易。即将债券质 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 出 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 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 除质押的交易 发行公告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 (第 二 期) 发行公告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 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托管 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客户资金 指 客户证券交易 结算资金 评级展望稳定 指 评级展望是评估发债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在中长 期的评级趋向,稳定表示评级大致不会改变 三方存管、第三方存管 指 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于自有资 金,交由独立于证券公司的第三方存管机构存 管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 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者 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除特别说明 外,本发行公告中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 本期 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 本期 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 、债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二 期) 。 2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基础发行规模为 1 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 0 亿元(含 2 0 亿元) ;发行方式为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 。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 、债券期限: 3 年期。 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 利率 通过市场化定 价方式 确定。 6 、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 1 0 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 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 20亿元(含 20亿元)的发行额度 。 7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 债券本息支付 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 、起息日: 20 1 7 年 5 月 18 日。 10 、付息日: 20 1 8 年至 20 20 年间每年的 5 月 18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1 、兑付日: 本期 债券的兑付日为 20 20 年 5 月 1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2 、利息登记日: 本期 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 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 本期 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 、支付金额: 本期 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本期 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 本期 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 本期 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 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 、 联席 主承销商: 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7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 发行的公司债券无 担保。 1 8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1 9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级 别为 AAA , 本期 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 20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 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承销团,采取 代销 的方式承销。 21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 2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 3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证券金融业务(融资融券及股 票质押回购等)、 FICC 业务(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及金融衍生品投 资 交易业务的发展 。 2 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 商银行北京万通中心支行 ;账号: 955103870000020 。 25 、 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A , 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A , 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 债券新质押式回 购相关申请尚待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执行。 2 6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期 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 7 、发行费用概算: 本期 债券发行总计费用( 包括承销费用、受托管理费 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与托管手续费等)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1% 。 (二)与 本期 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2 日 ( 201 7 年 5 月 15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 - 1 日 ( 201 7 年 5 月 16 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 日 ( 201 7 年 5 月 17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 日 ( 201 7 年 5 月 18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 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 201 7 年 5 月 19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 合格 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 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50 % - 5.00 % 。 最终 票面 利率将由 发行人 与 主承销商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 价时间 本期 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 7 年 5 月 16 日( T - 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 7 年 5 月 16 日( T - 1 日) 10 :00 至 1 7 : 0 0 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 限公司 201 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以下 简称 “ 《 申购申请表 》 ” )传真 或发送邮件 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 申购申请表 》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 合格 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申购申请 表 》,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 申购申请表 》应注意: ( 1 ) 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 2 )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 ( 3 )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4 )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 , 并为 1 , 000 万元的整数倍; ( 5 )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 、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1 7 年 5 月 16 日( T - 1 日) 10 :00 - 1 7 :00 将 加盖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后的《 申购申请表 》 (附件 1 ) 、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 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 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传真: 021 - 68583076 备用传真: 021 - 38565941 咨询电话: 021 - 38565727 、 021 - 20370600 电子邮箱: xygsdcm@xyzq.com.cn 3 、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 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 确定 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 利率,并将于 201 7 年 5 月 17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 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 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 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 合格 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 合格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1 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0 亿元 (含 20 亿元) 。 参与 本期 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 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 100,000 张,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 100,000 张,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 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 / 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 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 7 年 5 月 17 日( T 日)至 201 7 年 5 月 18 日( T + 1 日)每日的 9 :00 - 1 5 :00 。 (五)申购办法 1 、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 7 年 5 月 16 日( T - 1 日 )前开立证券账户。 2 、 各投资者应在 201 7 年 5 月 16 日 ( T - 1 日) 10 :00 - 1 7 :00 将以下资料传真 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 1 )附件 1 《申购申请表》(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 2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 ( 3 )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 021 - 68583076 备用传真: 021 - 38565941 咨询电话: 021 - 38565727 、 021 - 20370600 电子邮箱: xygsdcm@xyzq.com.cn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 申请表 》一旦 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 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 不得撤回。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 期合作 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 7 年 5 月 18 日( T+1 ) 15: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资者 全称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债券缴款 (第二期) ” 字样。 账户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银行账号:121908768610402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56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 7 年 5 月 18 日( T+1 日) 15:00 前缴 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 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 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 本期 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 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募集说明书》 。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 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 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联系人:刘伟、王曙亮 联系电话: 010 - 85130691 、 010 - 85159384 传真: 010 - 85130646 邮政编码: 100010 (二)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6 层 项目负责人: 杨铃珊 联系电话: 021 - 20370733 传真: 021 - 39565900 邮政编码: 200135 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项目负责人: 黄亮、邢一唯 联系电话: 021 - 22169877 、 021 - 22169842 传真: 021 - 22169844 邮政编码: 200040 (本页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 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发行公告》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本页无正文,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 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发行公告》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本页无正文,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 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发行公告》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 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二 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3年期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比例(万元/%) 申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上交所账户名称 上交所账户号码 重要提示: 1 、本期债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 购,最低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2 、 本期债券 简称: 1 7 信投 G 2 ,代码: 1 43116 ; 基础 发行 规模 1 0 亿元 ,可超额配售 不超过 2 0 亿元 ; 债项评级 : AA A , 主体评级: AA A ; 期限 3 年期 , 利率区间: 3.50 % - 5.00 % ; 起息日: 201 7 年 5 月 18 日;缴款日: 201 7 年 5 月 18 日。 3 、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 1 )填妥(签 字或盖公章)后,请于 201 7 年 5 月 16 日 10 :00 - 1 7 :00 传真至 021 - 68583076 ,备用传真 : 021 - 38565941 ; 备用邮箱: xygsdcm@xyzq.com.cn ; 咨询电话 : 021 - 38565727 、 021 - 20370600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 、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 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 、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 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 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 、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 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 人 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 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 / 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 、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 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 件 2 )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 3 ) 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7 、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 或其他特殊情况 ,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取消发行; 8 、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附件 3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申购人公章或申购人授权代表签字(必须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日期: 201 7 年 月 日 附件 2 :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 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 (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 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 托产品;(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 (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 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 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 益等。); ★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 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否( ) 机构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 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 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 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 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 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 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 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 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 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 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 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 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 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机构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 :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 自己的判断填写。 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 .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 .认购示例: 申购利率( % ) 申购金额(万元) 4. 00 10,000 4.05 10,000 4.10 10,000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 4.10% 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4.05% 时,但低于 4.10% 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4.00% ,但低于 4.05% 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低于 4.00% 时,该认购无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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