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岳阳林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5月16日 20:37:00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7-023

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8人,实际表决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71,950万元暂时闲置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4,950万元补充期限为3个月,9,000万元补
充期限为8个月,8,000万元补充期限为10个月,40,000万元补充期限为12个
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以71,950万元暂时闲置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财务费用。



2、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以及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公司以71,950万元暂时闲置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5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经营沅江
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化机浆生产线的议案》,董事黄欣、洪军、青雷、梁明武、蒋
利亚由于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沅江纸业”)签订《资产租
赁协议》,公司将租赁经营沅江纸业的化机浆生产线,并设立岳阳林纸股份有限
公司沅江分公司对该化机浆生产线进行经营管理。租赁期限为2017年5月25日
至2019年5月24日,租赁价格为:只开一条1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时租金为壹
佰万元/月;同时开二条1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时租金为贰佰万元/月,租金中包
含相关设备所占用的土地使用费。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市场化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与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租赁经营其化机
浆生产线。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5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经营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化机浆生产线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沅江纸
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董事黄欣、洪军、青雷、梁明
武、蒋利亚由于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租赁经营沅江纸业化机浆生产线后的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公司2017
年度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同意公司增加2017年度与沅江纸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类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
划分

原预计交易
额(万元)

本次增加预
计额(万元)

调整后预计
金额(万元)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

水、电、汽、材料、设
备维护检修,三废处理


2,000

11,150

13,150

销售商品

材料、浆

10,000

4,000

14,000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增加2017年度与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系根据公司租赁经营沅江纸业化机浆生产线后的生产经营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关
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正常的结算,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本次增加与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5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与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