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常熟02: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 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 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 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 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 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 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 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 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 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 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 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 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若对本募集 说明书存及其摘要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959,419.32 万元;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569.41 万元(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2016 年 8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08 号文核准, 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 券。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完成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人民币 6 亿 元,剩余未发行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 市交易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 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 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会使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 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 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 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 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及核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 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发行人目前资信情况良好,经中诚 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 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 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 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仍有可能由于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 /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发生负面变化,这将对本期债券投资者产生 不利影响。 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 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 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等 相 关 信 息 将 在 其 公 司 网 站 (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 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六、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44,759.37 万元、-241,028.51 万元和 289,693.49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 是由于发行人 2015 年度公司业务发展,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增长较快所致,未来若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未能好转,将 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七、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 率分别为 67.57%、61.42%和 62.17%,虽然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和行 业最高水平有一定的差距,但发行人若无法将负债水平控制在合理范 围内,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制约发行人未来的融资能力,影响本期债 券的偿付。 八、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 款分别为 61.45 亿元、61.91 亿元和 47.01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25.43%、25.66%和 18.54%,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主要包括城市建 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及部分动迁房项目回购款,若该部分资金 无法及时回流,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收入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九、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 为 56.54 亿元、75.19 亿元和 76.54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40%、 31.17%和 30.18%,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主要为发行人开发中的基础 设施建设、动迁房项目和未结算的完工项目。2014 年度、2015 年度 和 2016 年度,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32、0.26 和 0.20,存货周 转率较低,存货变现能力较差,可能会制约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十、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 37.21 亿元,占当期 净资产的 38.78%,如相关债务人出现违约情形,则发行人负有相关 债务的代为偿还责任,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偿债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十一、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抵押资产余额为 11.53 亿元,占 当期净资产的 12.02%,取得抵押贷款 8.88 亿元。质押三项代建项目 收益权,取得质押贷款 3.89 亿元。抵质押余额较大,若出现偿付困 难,将对发行人的未来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二、2014-2016 年,公司动迁房收入分别为 2.51 亿元、3.53 亿 元和 2.28 亿元。但随着常熟市城市建设规划的进一步推进,公司将 不再承接动迁房建设项目,公司目前无拟建动迁房项目,预计未来该 板块的收入将逐渐减少。此项业务收入减少将对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 和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三、最近三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16,569.41 万元,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经查询,2017 年 1-4 月相同期限和债项评级的债券发行平均利率为 5.34%,预计可 以满足《证券法》规定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 券一年的利息”之要求。 若发生极端情况,导致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足以支 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情况,本期债券发行条件将不符合《证券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 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十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9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 借款等有息负债,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由于发行人债务结 构变化,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的明细相对于债券申报阶段有所变 化,具体以本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为准。 十五、鉴于本期债券 2017 年发行,本期债券更名为“常熟市城 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本期更名不影响申报的其他文件的法律效力。发行人承 诺:本次债券各公告类文件全称更名后与原相应申请文件效力相同, 原申请文件继续有效。 十六、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 将《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更新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声 明 ..............................................................................................I 重大事项提示 ....................................................................................... IV 释 义 ..................................................................................................... 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4 第二节 评级状况 ............................................................................... 1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第四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87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92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6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指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指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期债券:指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本次发行:指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期发行:指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指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指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 合称。 分销商/东海证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指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指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股东/常熟市国资办/国资办:指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 公室。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2016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资金监管协议:指《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监管协议》。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指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份额承担债券发 行的风险,即在发行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买入。 债券持有人:指根据债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 记拥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务员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所列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发行依据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了 本次债券发行事项,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五年的公司债券,并将《常熟市城市经营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提交公司股东审议。 (二)公司股东常熟市国资办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作出 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5 年的公 司债券的决定,并出具《关于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 债券的股东决定书》。 (三)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08 号文核准,发行人 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 债券。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名称: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品种一简称:17 常 熟 01;品种二简称:17 常熟 02) (三)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本次债 券设置分期发行条款,首期发行已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完成发行,金 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 (四)本期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为 5 年期。 (五)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其中基础规模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00 万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其中基础规模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六)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 发行。 (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 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 40,000.00 万元和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 20,000.00 万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 两个品种基础发行规模上分别追加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和 30,000.00 万元的发行额度。 (八)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其中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 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 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最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 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 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品种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品种二发行人无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 于是否调整本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 择在本品种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品种债券按票 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品种二投资者无回售选择权。 (十一)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 否调整本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 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 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品种债券并 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询 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十三)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十四)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 则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股东配售。 (十五)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十六)债券登记与托管:合格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 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七)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 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八)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 (十九)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二十)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5 月 22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2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 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至 2022 年 5 月 2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本 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至 2022 年 5 月 21 日。 (二十三)本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通过本期债券 的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参见本期债券登 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二十四)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 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 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二十四)本金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 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二十五)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 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 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六)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七)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与监管银 行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并开设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 账户。在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后,募集资金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直接划 入该专项账户。 (二十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9 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十九)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承销团,以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三十)未全额发行情况下处理方式:主承销商按照约定的发行 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力销售,在发行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债券 全部自行买入。 (三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二)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主体信用等级 AA+,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 AA+,本期债券不符合最新的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 本条件,无法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三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 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 年 5 月 17 日(T-2 日)。 发行金额及利率确定日期:2017 年 5 月 18 日(T-1 日)。 发行首日:2017 年 5 月 19 日(T 日)。 发行期限:2017 年 5 月 19 日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T+1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瑞龙 住 所:常熟市海虞北路 26 号 联 系 人:顾洪良 联系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 26 号 联系电话:0512-51531510 传 真:0512-51531166 邮政编码:215500 (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 系 人:朱靓、汤佳伟、许洁、金韬恂、罗佛传、蒋介磊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16 楼 1601 室 联系电话:0512-62938667 传 真:0512-62938665 邮政编码:215021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 系 人:黄明峰、周晨、高然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269 号圆融星座 23 楼 电 话:0512-67414572 传 真:0512-67414572 邮政编码:215000 (四)分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 系 人:高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大厦 3 楼债券发 行部 电 话:021-20333395 传 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五)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 5 层 F4 层东座 929 室 签字会计师:李俊鹏、许洪磊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 77 号安侨商务 4 楼 联系电话:021-51969386 传 真:021-62122673 邮政编码:050011 (六)律师事务所: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汤敏 住 所:苏州市三香路 333 号万盛大厦 17 楼 联 系 人:汤敏、陈光林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 333 号万盛大厦 17 楼 联系电话:0512-69330290 传 真:0512-69330269 邮政编码:215004 (七)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 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联 系 人:李龙泉、翟贾筠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 号 8 楼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 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21 (八)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负 责 人:朱文娟 住 所:常熟市珠江路 176 号 联 系 人:范逸俊 联系地址:常熟市珠江路 176 号裕坤国贸广场 联系电话:0512-52090233 传 真:0512-52090228 邮政编码:215500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 负责人:聂燕 营业场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021-68873878 传真:021-68870064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 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评级状况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评级报告》 (信评委[2017]G235-F1 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评级机构给予本期债券AA+债项信用等评级,给予公司AA+主体 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 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 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主要优势/机遇 (1)区域经济财政实力较强。常熟市位于长三角经济圈内,区 位条件较好,近年来全市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12.39亿元,增长7.5%;一般公共 预算收入173.58亿元,增长10.07%。区域经济的良好发展,为公司业 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有力的政府支持。公司系常熟市国资办下属的国有股独资 公司,作为常熟市主要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在政策、资源等方面得 到了常熟市政府强有力的支持。 (3)区域垄断地位显著。公司除了承担常熟市市政建设及动迁 房开发以外,业务范围还涉及燃气销售、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等板 块。其燃气和自来水供应业务在区域内均处于垄断地位。 2、主要风险/关注 (1)未来营业收入存在波动可能。根据常熟市城市建设规划, 公司在完成现有在建动迁房项目后,将逐步退出动迁房业务板块,预 计未来该板块的收入将逐年缩减;同时,随着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网络 系统的不断完善,该板块收入尚有一定的增长空间。 (2)其他应收款占比较大。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 47.01 亿元,占总资产的 18.54%,主要系应收常熟市财政局等政府单 位的往来款,对公司资金形成一定占用。 (3)面临一定或有风险。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37.21 亿元,占净资产比重为 38.78%,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较大,尽管 被担保对象主要为常熟市属国有企业,对被担保单位的经营状况以及 公司可能面临的代偿风险应保持持续的关注。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 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 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 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 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本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 (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 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 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公 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 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本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 求或约定在本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 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 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瑞龙 设立日期:2001 年 04 月 25 日 注册资本:463,573.742493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463,573.742493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常熟市海虞北路 26 号 邮编:2155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顾洪良 电话号码:0512-51531510 传真号码:0512-5153116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728003490Y 所属行业:S90 综合(证监会行业分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信息化产业、 城市交通建设等城市发展方面的投资、建设;投资、经营、管理授权 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城市资源。(涉及行政许可或资质的凭许可证或 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公司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1、2001 年 4 月,发行人经常熟市政府《关于成立常熟市城市经 营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常政发[2001]46 号)批准,由常熟市城市 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别出资 2,000.00 万元 和 3,000.00 万元设立,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该次增资业经江苏新 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新会验字(2001)第 259 号 验资报告。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 理办公室 2,000.00 40.00 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 3,000.00 60.00 合计 5,000.00 100.00 2、2006 年 5 月,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常熟市土 地储备中心分别增资 35,000.00 万元和 7,000.00 万元。发行人注册资 本从 5,000.00 万元增至 47,000.00 万元。该次增资业经江苏新瑞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新会验字(2006)第 223 号验资 报告。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 理办公室 37,000.00 78.72 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 10,000.00 21.28 合计 47,000.00 100.00 3、2008 年 12 月,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增资 400,00.00 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从 47,000.00 万元增至 87,000.00 万 元。该次增资业经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新 会验字(2008)第 512 号验资报告。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 77,000.00 88.51 理办公室 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 10,000.00 11.49 合计 87,000.00 100.00 4、2010 年 2 月 10 日,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增资 30,249.82 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从 87,000.00 万元增至 117,249.82 万 元。该次增资业经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新 会验字(2010)第 077 号验资报告。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 理办公室 107,249.82 88.51 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 10,000.00 11.49 合计 117,249.82 100.00 5、2010 年 6 月 18 日,根据常熟市政府《市政府明确常熟市城 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的通知》(常政发[2010]55 号) 及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常熟市土地 储备中心所持发行人合计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发行人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该次股东变化业经江 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新会验字(2010)第 326 号验资报告。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办公室 117,249.82 100.00 合计 117,249.82 100.00 6、2010 年 6 月 29 日,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增 资 100,000 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从 117,249.82 万元增至 217,249.82 万元。该次增资业经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 新会验字(2010)第 326 号验资报告。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办公室 217,249.82 100.00 合计 217,249.82 100.00 7、2012 年 2 月 21 日,由股东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 公室划入公司 8 亿元,对公司进行增资。该次增资业经江苏新瑞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新会验字(2012)第 058 号验资报 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97,249.82 万元。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办公室 297,249.82 100.00 合计 297,249.82 100.00 8、2012 年 11 月 15 日,由股东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 公室划入公司 7 亿元,对公司进行增资。该次增资业经江苏新瑞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新会验字(2012)第 496 号验资报 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67,249.82 万元。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办公室 367,249.82 100.00 合计 367,249.82 100.00 9、2013 年 5 月 14 日、2013 年 6 月 28 日,由股东常熟市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分二次共计划入公司 9.2626 亿元,对公司进 行增资。该次增资业经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 苏新会验字(2013)第 246 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59,876.50 万元。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办公室 459,876.50 100.00 合计 459,876.50 100.00 10、2014 年 12 月 17 日,由股东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办公室划入公司 1,890 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并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61,766.50 万元。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办公室 461,766.50 100.00 合计 461,766.50 100.00 11、2015 年 7 月 14 日,由股东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 公室划入公司 1,087.24 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并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62,853.74 万元。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办公室 462,853.74 100.00 合计 462,853.74 100.00 12、2015 年 12 月 30 日,由股东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办公室划入公司 720 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并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63,573.74 万元。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办公室 463,573.74 100.00 合计 463,573.74 100.00 三、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结构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结构如下: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100%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介绍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公司 100%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常熟国资办是常熟市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和国有企业财务决 算备案工作的政府派出部门,负责常熟市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在报告期,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内不存在变化情形。 在报告期,常熟市国资办持有发行人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争议的 情形。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子公司明细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6 家。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控股比 例 注册资本 是否 并表 1 常熟市建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73.33% 1,050.00 万元 是 2 常熟市金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万元 是 3 江苏城投材料物资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万元 是 4 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00% 36,660.00 万元 是 5 常熟市路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万元 是 6 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60.00% 8,000.00 万元 是 7 常熟中法水务有限公司 51.00% 55,000.00 万元 是 8 常熟市鑫达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5,800.00 万元 是 9 常熟市鑫达拆房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18.00 万元 是 10 常熟市煤气有限公司 100.00% 340.00 万元 是 11 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 100.00% 108,100.00 万元 是 12 常熟中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1.00% 500.00 万元 是 13 常熟市路腾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万元 是 14 常熟中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0.00% 2,500.00 万元 是 15 常熟市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100.00% 200.00 万元 是 16 常熟通达长江汽渡有限公司 75.00% 418.69 万美元 是 1、常熟市建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常熟市建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17 日,注册资 本 1,050 万元,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晓中,公司注 册地址为常熟市东胜街 35 号。经营范围包括:房屋拆迁(凭资质证 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建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总资产 1,115.76 万元,负债 0 万元,净资产 1,115.7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0 万元,净利润-116.35 万元。 2、常熟市金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常熟市金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 资本 100 万元,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阵,公司注册 地址为常熟市方塔东街 4 号楼西段二层、三层。经营范围包括:房屋 及公共设备,市政公共设施,绿化、卫生、交通和环境容貌等管理业 务维修和养护;停车场经营;物业管理,保洁服务,房屋租售代理, 花木租售,绿化工程、装潢工程施工,搬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金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523.05 万 元,负债 427.77 万元,净资产 95.28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1,482.97 万元,净利润 114.39 万元。 3、江苏城投材料物资有限公司 江苏城投材料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17 日,注册资 本 1,000 万元,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顾洪良,注册地 址为常熟市海虞北路 26 号。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石材、门、 窗、装饰装璜材料、照明器材、五金配件及工具、电子产品、节能设 备、电梯销售、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江苏城投材料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999.49 万元, 负债 0 万元,净资产 999.49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 0.59 万元。 4、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2 月 11 日,公 司注册资本 36,660 万元,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钱瑞 龙,注册地址为常熟市枫林路 180 号。公司经营范围:资产(资本)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资产 103,238.22 万元,负债 42,158.27 万元,净资产 61,079.95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71.13 万元,净利润 5,394.02 万元。 5、常熟市路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常熟市路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27 日,公司注 册资本 2000 万元,为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金志铭,注册地址为常熟市长江路东段,公司经营范围: 路灯工程施工、路灯维修及室内装饰安装、喷泉工程及电器设备(除 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建筑智能化设备采购、销售代理、施工;设 计、制作、发布国内路牌、灯箱广告 ;节能灯具、太阳能、风能技 术的研发、应用、推广、转让;节能、环保产品的安装、售后及相关 技术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路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 18,612.85 万元,负债 12,391.11 万元,净资产 6,221.7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7,061.98 万元,净利润 1,540.12 万元。 6、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为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 代表人钱瑞龙,注册地址为常熟市通港路北侧。公司经营范围:管道 燃气、燃气汽车加气(限燃气经营许可证所列经营类别及有效期限); 用户燃气设备销售;天然气项目投资;燃气设备咨询;管道工程施工 及相关配件安装(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总资产 311,244.31 万元, 负债 219,870.68 万元,净资产 91,373.63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111,290.00 万元,净利润 20,794.39 万元。 7、常熟中法水务有限公司 常熟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9 月 27 日,公司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为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 代表人顾洪良,注册地址为常熟市虞山镇长江路 276 号。公司经营范 围:在特许经营期内,生产和销售自来水,投资、建设、运营、改造、 维护供水设施,从事本市区域内给排水工程施工,给排水管道材料及 配件的零售、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表的检验及检定,承接水 表修理,提供水表的技术咨询及与供水相关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 158,248.64 万元, 负债 80,498.58 万元,净资产 77,750.0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42,001.93 万元,净利润 8,331.57 万元。 8、常熟市鑫达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常熟市鑫达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06 月 13 日, 公司注册资本 15,800 万元,为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祥生,注册地址为常熟青墩塘路 98 号。公 司经营范围:市政建设工程;道路、桥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养护 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租赁;河道疏浚;物业管理(以 上项目涉及资质经营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鑫达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 71,374.66 万元,负债 49,200.80 万元,净资产 22,173.8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095.94 万元,净利润 1,393.12 万元。 9、常熟市鑫达拆房工程有限公司 常熟市鑫达拆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注册资本 118 万元,为常熟市鑫达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祥生,注册地址为常熟青墩塘路 98 号。公司经营范围: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鑫达拆房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 186.80 万 元,负债 2.85 万元,净资产 183.95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0.18 万元,净利润 3.03 万元。 10、常熟市煤气有限公司 常熟市煤气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03 月 25 日,公司注册资本 340 万元,为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 表人金科,注册地址为常熟市金沙江路 13 号。公司经营范围:瓶装 液化石油气销售,燃气汽车加气(CNG、LNG);炊事用具、燃气具 销售;燃气设备修理;燃气管道安装。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液化石 油气充装;CNG 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煤气有限公司总资产 5,911.45 万元,负 债 3,154.79 万元,净资产 2,756.6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94.12 万元,净利润 121.25 万元。 11、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 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07 月 03 日,公司注册 资本 108,100 万元,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洪良,注册 地址为常熟市海虞镇香桥村。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运营管理, 再生水开发和利用,污水处理项目的规划,相关给排水项目的投资、 建设,相关给排水项目投资经营及工程安装,污水收集系统的维护和 管理,给排水、污水处理设备管道配件及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 627,989.40 万 元,负债 511,642.03 万元,净资产 116,347.37 万元。2016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3,727.25 万元,净利润 1,612.28 万元。 12、常熟中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常熟中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01 月 03 日,公司注 册资本 500 万元,为常熟中法水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志强,注册地址为常熟市虞山镇长江路 276 号。公司经营范围:本 市区域内给排水工程施工,给排水管道材料及配件的零售、批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中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 30,595.56 万 元,负债 28,012.57 万元,净资产 2,582.99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9,263.77 万元,净利润 1,501.01 万元。 13、常熟市路腾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常熟市路腾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06 月 10 日,公司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为常熟市路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志铭,注册地址为常熟市虞园小区口(路灯养护所内)。 公司经营范围:节能灯具、太阳能、风能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 转让;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产品(除特种设备和输供电设施) 的安装、售后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节能产品的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路腾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 2,790.81 万元,负债 744.68 万元,净资产 2,046.13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121.86 万元,净利润 50.90 万元。 14、常熟中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常熟中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03 月 13 日,公司注 册资本 2,500 万元,为常熟中法水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 人刘志强,注册地址为常熟市海虞镇香桥村。公司经营范围:污水污 泥处理及经营管理;再生水开发和利用;污水污泥的处理项目规划; 给排水项目的建设;给排水项目的工程安装及经营;污水收集系统的 维护和管理;给排水污水处理设备、管道配件及材料的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中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5,411.57 万 元,负债 2,078.03 万元,净资产 3,333.5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5,725.28 万元,净利润 723.74 万元。 15、常熟市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常熟市物资储运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07 月 15 日,公司注册 资本 200 万元,为常熟市煤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科, 注册地址为常熟市金沙江路 13 号。公司经营范围:道路运输(限《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列经营范围经营);仓储理货(不含港口作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物资储运有限公司总资产 214.75 万元, 负债 18.61 万元,净资产 196.1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53 万元,净利润 3.16 万元。 16、常熟通达长江汽渡有限公司 常熟通达长江汽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04 月 22 日,公司注 册资本 418.69 万元美元,为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洪良,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常熟市新港镇浒浦野 猫口。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常熟至南通长江汽车轮渡业务。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通达长江汽渡有限公司总资产 5517.03 万 元,负债 349.10 万元,净资产 5167.93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3,197.46 万元,净利润 516.11 万元。 (二)主要参股公司、合营联营公司及其他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直接参股公司 5 家,无联 营公司,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参股比 例 表决权 比例 投资额 是否 并表 1 苏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5.00% 5.00% 675.00 万元 否 2 常熟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6.34% 16.34% 12,500.00 万元 否 3 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21.93% 21.93% 12,500.00 万元 否 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67% 0.67% 10,400.00 万元 否 5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4,160.00 万元 否 1、苏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苏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注册 资本 15,5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钱建荣,注册地址为苏州市苏 站路 688 号,经营范围:从事天然气、天然气管道工程、天然气用户 设备、天然气项目投资、燃气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苏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4.06 亿元, 净资产为 12.53 亿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60 亿元,净利润 2.01 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量 1.51 万元。 2、常熟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常熟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13 日,公司注册 资本 76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杨,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常熟 经济开发区沿江工业区望江路 1 号滨江国际大厦 1411、1413 室,经 营范围:港口经营(限《港口经营许可证》所列经营范围经营);标 准厂房的建设、经营;房屋租赁;承担规划区域内政府确定的基础设 施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 153.26 亿元, 净资产 75.66 亿元,2016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16 亿元,净利 润 0.12 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量 17.54 亿元。 3、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15 日,注册资本 57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健,注册地址江 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沿江工业区常熟市滨江国际大厦,经营范围:房 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及实现保值增值;承担规 划区域内政府确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城 市资源;市政公用事业的经营和运作;日杂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 资产 184.04 亿元,净资产为 88.04 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48 亿 元,净利润 1.52 亿元。 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24 日,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兰凤,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 园区钟园路 728 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2604.18 亿元, 净资产为 209.05 亿元,2016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0.10 亿元, 净利润 19.87 亿元。 5、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建林,注册地址为苏州高新区狮 山路 22 号人才广场 23-25 楼,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 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末,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159.39 万元, 净资产为 36.51 亿元,2016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5.83 亿元,净 利润 3.15 亿元。 五、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组织架构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 完善法人治理机制,规范公司运作,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了 董事会和监事会。业务相关部门主要包括行政管理部、财务审计部、 资产管理部、投资发展部和工程建设部。 C:\Users\pc\Desktop\WechatIMG28.jpeg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常熟市城市经 营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发行人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发行人设立了董事会、 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拥有较为完善的治理架构。 1、出资人(股东) 常熟市国资办作为公司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和更换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决定经营者的报酬 事项; (3)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9)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减、公司股权转让; (10)修改公司章程; (11)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1 人,董事会设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 任。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定期向出资人报告工作并执行出资人的决定;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并对公司增加或减 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提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是国资办备 案;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报酬事项; (10)出资人授予的其它职权。 3、监事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2 人。监事会 设主席 1 人。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会行使 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定期向出资人报告工作并执行出资人的决定; (5)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各级政府规定的其它职权;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 1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 聘任或者解聘,报市国资监管部门备案,总经理统一负责公司的日常 经营和管理。总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应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 其职权。总经理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兼任其他公司或经营组织的负 责人。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提议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市国资办、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自公司设立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建立了 现代化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机构一直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规范公司的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介绍 1、综合行政部 下设档案室,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接收、整理、统计、保管、开 发利用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归档工 作。 其职能是: (1)负责公司机关党政事务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公司重要会议、接待等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督促检查 相关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公司党政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有关文稿的核 稿; (3)负责党政信息报送、接收、处理和媒体宣传,负责公司内 部管理系统、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 (4)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2345 热线来电 办理和信访工作; (5)负责公司机关文电处理、印章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6)负责公司文书、人事档案管理; (7)负责联系党建、工会、妇女、计生、综治、普法、精神文 明建设、社区共建等条线工作; (8)负责公司人事、劳资、职工教育、职称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公司办公场所日常管理、食堂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办公用品采办、登记、领用和职工福利采办发放;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计划财务部 下设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公司会计稽核工作,组织工程项目资金 的运筹调配,审核办理工程款项的结算和支付;参与公司资金总收支 计划,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合资、合作项目的调查评估工 作。 其职能是: (1)依照《公司法》、《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及 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基建财务 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资金总收支计划,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 和合资、合作项目的调查评估工作; (3)负责审核、监督公司各类财务收支、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 和范围,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 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 (4)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公司及所 属企业的财务收支、会计核算、资金筹措、使用和资产管理等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项目资金的运筹调配,监督各项目工程款项 的使用,组织审核办理工程款项的结算和支付; (6)参与公司融资计划和融资业务洽谈,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资 金运筹、经济效益预测等财务方面的可行性研究; (7)协调市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对公司及所属企业进行的 管理和审计;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投资发展部 下设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等业 务的招标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投资概估算的编 制工作。 下设开发经营中心,负责片区开发结算、安置保障房等房产销售、 房产初始登记和物业招标管理等工作。 其职能是: (1)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并细化为行动纲 要,推动战略实施; (2)制定公司投资计划,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提供投资决 策依据,审批公司和下属企业的重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重大科研 与产品开发项目,并进行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价。 4、企业管理部 其职能是: (1)负责对公司下属企业的经营进行管理,并对接国资委报送 相关材料。 (2)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下属企业经营指标的拟定,考核 以及经营激励方案的拟定。 (3)推动公司及下属公司内部资源的共享与整合。 5、成立合规风控部 下设内审室,负责公司系统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设、内部控制 体系运行的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修正,对公司各部门、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实施管控;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经济活动的审计。 其职能是: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按照流程控制风险、监督决 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全面审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会计核算与各项经营 管理活动; (2)负责研究公司经营活动相关法律、政策,对重要经营决策 和重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为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与法律 咨询;协助做好合同审查管理工作。 6、安全生产部 其职能是: (1)保障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工程和生产经营的安全. (2)对接政府部门以及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 (四)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结合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在财务管理、城建项目资金管 理、对外投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管理、对外担保等方面制 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 营。 1、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财政、财经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 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稽核 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支出审批制度、项目经费支出审批、固定资产 管理制度等。 2、城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承建的城建项目的所有投资,包括项目化运作资金、各级政 府项目补助资金等,都必须通过公司统筹管理,统一按工程进度支付, 以确保项目投资的完整性。 3、重大投融资决策制度 公司重大投融资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行条例》和公司章程,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投融资管理制 度。例如,发行人制定了《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制度规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应在授权、执行、会计记 录以及资产保管等职责方面有明确的分工,公司规定:一般对外投资 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单项对外投资活动超过净资产 10%或 500 万 元以上的对外投资,必须实行财务总监联签;在进行重大对外投资项 目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实施对外投资城建工程项目,必 须获得相关的授权批准文件(或立项批复),并附有经审批的对外投 资预算方案和其他文件。已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活动,应由公司相关 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定期向总经理提供投资分析报告。 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公司承担了常熟市政府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的主要职能,为 保证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水平,规 范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行为,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制定了《常熟市城 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度从现场管理、现场签 证、工程会议制度、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规范了项目工程建设的实施 行为。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均由常熟市市国资办进行考评,公司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进行考评。 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违反《国有企 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导致重大 决策失误、重大安全生产与质量事故、重大资产损失,给企业造成不 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流失的,违反《会计法》及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准 则,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国资委将根据具 体情节,降低企业负责人的考核级别。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方面,该公司一般不主动进行对外担保,大多是由常熟 市市委、市政府或市国资办进行牵头或指定对经营业绩好的企业或单 位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大额对外担保按 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议。单项对外担保活动超过净资产 10%或 500 万元以上的对外担保,必须实行联签制度。同时公司会对被担保 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以控制或有风险。 7、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 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公司通过建立重大经营及财务数据报告等制 度,及时准确掌握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经营动态,并由公司定期考 核。 8、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为加强自身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 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依照 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常熟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对公司所属企业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 绩效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进行监督和评价。 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自身关联交易行为,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则,制定了《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披露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确保了 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 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 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10、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经营预算制度主要包括:营运收入、成本费用、班次、安 全、供应、车辆维修等预算;投资预算,投资预算力求与公司的战略 决策及发展规划相一致,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扩建、改造和更新、 资本运作等预算;财务预算,对预算期与公司经营成果(利润)、财务 状况和现金流量有关情况进行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预计损益表和 预计资产负债表。 11、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规范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 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 度”)。 “信息披露制度”对公司在银行间市场融资后,所涉及到的法律、 法规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规定要求披露的及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 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 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进行了规范,对公司发债后未 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 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记录和保管制度以及保密责任、内控和监督 机制以及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1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完善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 经营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 其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金融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银 监办《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内 容包括适用范围、预警和预防机制、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制度、突发事 件的应急处置、公司管理层的应急选举方案、责任与奖惩。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组建董事会、监事 会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债券的情况。发行人董事、 监事存在公务员兼职的情况,均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经有关机关 批准,且不领取兼职报酬。高管人员中未有公务员兼职的情况。发行 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一)董事会 董事长、总经理:钱瑞龙,男,汉族,1968 年 4 月出生,中共 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常熟市审计事务所副科长、常熟 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科科长、常熟市尚湖镇副镇长、 虞山镇党委、常熟市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熟 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 董事、副总经理:顾洪良,男、汉族,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共 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常熟市环卫处科长、主任助理,常 熟市政府新闻中心科长,常熟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五科科长,现任常熟 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支建新,男,汉族,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历任常熟 市旅游局副科长、科长,常熟市沙家浜镇副镇长,常熟虞山尚湖旅游 度假区党工委委员,常熟市风景园林和旅游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现任常熟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董事:周宇峰,男,汉族,1981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历任常熟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常熟市财政局(国资办)产 权管理科(考核监督科)副科长、科长。现任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周宇峰先生为在职公务员,仅领取公务员薪酬,未在公 司领取兼职薪酬。 董事:王卫锋,男,1971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常凌集团财务部经理,常熟市常运集团客运公 司副总经理、常熟市特种油品公司副总经理,常熟市协税护税办科员, 常熟市国资办科员。现任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王伟峰 先生为在职公务员,仅领取公务员薪酬,未在公司领取兼职薪酬。 (二)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查志宽,男、汉族、1967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历任常熟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科科员,常熟市财政局 工交、外经、税政科科员,常熟市财政局企业、外金科科员,市行政 审批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负责人,常熟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现派驻常 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常熟市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任监事 会主席。查志宽先生为在职公务员,仅领取公务员薪酬,未在公司领 取兼职薪酬。 监事:陈刚,男,1972 年 2 月出生,1993 年 3 月参加工作,大 专学历,党员。2014 年 8 月至今,任城投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兼任二 科科长。 监事:王悦,男,汉族,1979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历任市政协秘书科科员、副科长,常熟市梅李镇塘桥村党委副书 记,市政协秘书科副科长,常熟市保障房公司行政部部长,现任常熟 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行政部副经理、综合科科长。 监事:高洪亮,男,汉族,1962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 学历,高级审计师,曾就职于江阴市国有粮食商业企业、常熟市审计 局。2010 年 5 月至今,担任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高 洪亮先生为在职公务员,仅领取公务员薪酬,未在公司领取兼职薪酬。 监事:陆彭,女,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 士学位,历任常熟市碧溪财政所科员,常熟市国资办科员。现任常熟 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陆彭女士为在职公务员,仅领取公务 员薪酬,未在公司领取兼职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钱瑞龙,参见本节“董事”部分。 副总经理:顾洪良,参见本节“董事”部分。 副总经理:黄延飞,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曾就职于常熟市山湖风景区开发区总公司、常熟市风景园林和旅 游管理局、常熟市农林局、常熟市住建局,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 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杨世怡,男,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 职于常熟市开关厂、苏州工业园区亚太纸品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廖 省 RGM 浆板和造纸厂,2014 年 9 月至今,担任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常熟天然气总经理:金科,男,汉族,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常熟 市路灯管理处、常熟市路灯安装工程公司,现任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 司总经理,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合规性 1、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 至十三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 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有限 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 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依据《公司法》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并根据《公 司章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 5 名,其中 4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另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设立监事 5 名,其 中职工代表 2 名;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2、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有五人系公务员兼任。上述五人行政编制和薪酬领取均在政府机关, 兼职期间不在发行人处领取薪水,不享受发行人任何经济待遇,属于 兼职不兼薪,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具体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公务员任职机关 是否兼薪 周宇峰 董事 常熟市国资办 否 王卫锋 董事 常熟市国资办 否 查志宽 监事 常熟市财政局 否 高洪亮 监事 常熟市审计局 否 陆彭 监事 常熟市国资办 否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6 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部分监事会成员由公务员兼职, (未完) ![]() |